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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新书]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释义《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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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条例》释义
章 总 则
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职责和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机制】
第五条 【部门职责分工】
第六条 【交流合作】
第七条 【表彰与奖励】
第二章 成果权益
第八条 【权益分配原则】
第九条 【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知识产权】
第十条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自主实施转化权】
第十一条 【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实施权】
第十二条 【奖励和报酬的标准】
第十三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奖励和报酬规定】
第十四条 【政府介入权】
第三章 转化实施
第十五条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成果转化专门机构】
第十七条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设立的成果转化机构和仪器设备处置收益权】
第十八条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人才评价】
第十九条 【尽职免责制度】
第二十条 【人才流动和创业】
第二十一条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十三条 【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
第二十四条 【新型研发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公共研发平台和孵化机构】
第二十六条 【社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第二十七条 【跨境、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第二十八条 【技术交易市场】
第二十九条 【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第三十条 【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制度】
第四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
第三十一条 【财政资金支持】
第三十二条 【完善配套条件】
第三十三条 【政府采购】
第三十四条 【绩效考核评价与职称评定】
第三十五条 【人才培养与引进】
第三十六条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
第三十七条 【应用场景建设】
第三十八条 【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未提交科技报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非法牟利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及其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成果类型及转化活动中的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适用】
第四十五条 【实施日期】
第二编 《条例》制定相关文件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关于《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的说明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生体育办公室关于《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立法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第三编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本书作者是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参与立法起草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的专家、学者组成的编委会。
立法机关对条例予以逐条权威解读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7日经十五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读者理解,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参与立法起草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的专家、学者组成的编委会编写了本书。本书由立法制定机关对条例予以逐条解读,并对实践中的适用难点予以阐释,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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