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的同龄人,1969年离沪赴吉林插队,1972年上调长春拖拉机厂,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1982年获英美文学学士,后入云南民旌学院教英语。 1985年赴美,1985年获哥伦比亚大学靠前商学硕士,供职派拉蒙电影公司,向*国发行了《罗马日》、《爱情故事》和《斯巴达斯》等电影,1988年供职Skadden Arps法律事务所,1992年辞职攻读法律,1994年获法学博士和纽约州及华盛顿律师执照,曾任美国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及总裁,Morgan & Finnegan法律事务所驻上海合伙人,现任香港上市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