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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注解与配套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中
  • 新华书店旗下自营,正版全新
    • 作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著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编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译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绘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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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著|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编|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绘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4-01
    • 版次:4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7-08-01
    • 字数:243000
    • 页数:314
    • 开本:32开
    • ISBN:9787509384206
    • 版权提供:中国法制出版社
    •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 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 装帧:平装-胶订
    • 印次:1
    • 定价:30.00
    • ISBN:9787509384206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开本:32开
    • 印刷时间:2017-08-01
    • 语种:中文
    • 出版时间:2016-04-01
    • 页数:314
    • 外部编号:9030523
    • 版次:4
    • 成品尺寸:暂无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二条【调整范围】
      第三条【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四条【平等原则】
      第五条【自愿原则】
      第六条【公平原则】
      第七条【诚信原则】
      第八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第九条【绿色原则】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
      第十一条【一般法与法的关系】
      第十二条【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自然人
      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第十四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五条【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
      第十六条【胎儿利益保护】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年龄的规定】
      第十八条【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第二十二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及恢复】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的住所】
      1如何确定自然人的居所?
      第二节监护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
      2亲权与监护的关系是什么?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法定监护人的顺序如何安排?
      第二十八条【成年人监护】
      4离婚后,一方是否还能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配偶的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遗嘱监护】
      第三十条【协议监护】
      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职监护人】
      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
      第三十四条【监护职责】
      5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职责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资格的撤销】
      第三十七条【监护资格被撤销扶养费义务不免除】
      6我国婚姻家庭法确立的法定扶养义务主要包括哪几类?
      第三十八条【监护人资格的恢复】
      第三十九条【监护关系的终止】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
      7宣告失踪需满足哪些条件?
      第四十一条【下落不明时间的计算】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职责】
      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第四十五条【宣告失踪的撤销】
      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条件】
      8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
      第四十七条【宣告死亡的优先适用】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死亡日期确定】
      第四十九条【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死亡宣告的撤销】
      第五十一条【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
      第五十二条【宣告死亡期间收养关系的处理】
      第五十三条【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四条【个体工商户】
      9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是什么?
      第五十五条【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债务承担规则】
      第三章法人
      第五十七条【法人】
      第五十八条【法人的成立】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
      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处理】
      第六十六条【登记信息的公示】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
      承担】
      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
      第七十条【法人清算】
      第七十一条【法人清算的法律适用】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的活动】
      第七十三条【破产清算】
      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
      10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第七十五条【法人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营 利 法 人
      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
      11营利法人的类型有哪些?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营利法人营业执照】
      第七十九条【营利法人章程】
      第八十条【营利法人权力机构】
      12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第八十一条【营利法人执行机构】
      13营利法人的执行机构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第八十二条【营利法人监督机构】
      14营利法人的监督机构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权利不得滥用及法人人格否认】
      第八十四条【不得进行关联交易】
      第八十五条【瑕疵决议的撤销】
      第八十六条【营利法人社会责任】
      15营利法人要承担哪些义务?
      第三节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八条【事业单位法人】
      第八十九条【事业单位法人组织结构】
      第九十条【社会团体法人】
      第九十一条【社会团体法人章程及组织结构】
      第九十二条【捐助法人】
      第九十三条【捐助法人章程及组织结构】
      第九十四条【捐助人的权利】
      第九十五条【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分配】
      第四节特 别 法 人
      第九十六条【法人】
      第九十七条【机关法人】
      16机关法人具有哪些特点?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终止】
      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 事 权 利
      17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8物权的特征是什么?
      19物权的类型有哪些?
      20债的发生原因包括哪几种情况?
      21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哪些?
      22构成不当得利的要件有哪些?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23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第二节意 思 表 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代理
      第二节委 托 代 理
      24代理违法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25复代理有哪些特征?
      26无权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27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如何?
      28行为人(无权代理人)的责任是什么?
      第三节代 理 终 止
      第八章民 事 责 任
      29防卫过当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九章诉 讼 时 效
      规则】
      第十章期 间 计 算
      第二百条【期间计算单位】
      第二百零一条【期间起算】
      第二百零二条【期间结束】
      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结束日顺延及期末结束时点】
      第二百零四条【期间计算可法定或约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百零五条【法律术语涵义】
      第二百零六条【施行日期】
      配 套 法 规
      一、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009年8月27日)
      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4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010年10月28日)
      二、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10日)
      三、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1999年3月15日)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999年12月19日)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9年4月24日)
      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5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6年2月2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2014年11月1日)
      四、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2010年6月30日)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26日)
      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8日)
      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8月21日)
      五、时效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8年8月21日)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等相关条文对照


      1、文本——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佳文本。

      2、专业解读——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新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应用”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第四版共有51种,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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