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 正版 刑事被害人作证制度研究 兰跃军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新华书店旗下自营,正版全新
    • 作者: 兰跃军著著 | 兰跃军著编 | 兰跃军著译 | 兰跃军著绘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1-04-01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美阅书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分类

    商品参数
    • 作者: 兰跃军著著| 兰跃军著编| 兰跃军著译| 兰跃军著绘
    •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1-04-01
    • 版次:1
    • 页数:336
    • 开本:16开
    • ISBN:9787565303968
    • 版权提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作者:兰跃军著
    • 著:兰跃军著
    • 装帧:平装
    • 印次:暂无
    • 定价:58.00
    • ISBN:9787565303968
    •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1-04-01
    • 页数:336
    • 外部编号:6809329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前 言

    第一章 被害人作证的基本原理

     一、被害人作证之界定

      (一)作证 

      (二)被害人作证

      (三)被害人作证与被害人陈述

     二、被害人作证与证人作证

      (一) 目击证人记忆的形成过程

      (二)被害人记忆与证人记忆的差异

      (三)被害人作证与证人作证比较

     三、被害人作证的适格性

      (一)被害人的作证资格

      (二)被害人的证明能力 

      (三)被害人作证的准确性

     四、被害人作证的要性

      (一)被害人作证与刑事证明模式 

      (Z-)被害人作证与法官正确量刑 

      (三)被害人作证与被害人被害恢复

      (四)被害人作证与证人、鉴定人作证 

      (五)被害人作证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保障

     五、被害人作证的局限性

      (一)隐私权与被害人作证

      (二)人性论与被害人作证

      (三)主体性与被害人作证

    第二章 被害人作证的身份与席位

     一、被害人作证的身份

      (一)被害人作证身份之一:证人

      (二)被害人作证身份之二:当事人

      (三)被害人两种作证身份的差异及成因

      (四)我国被害人作证的当事人身份

     二、被害人作证的席位

      (一)法庭席位的符号学意义

      (二)法庭席位设置的域外视角 

      (三)我国法庭被害人作证席位的设置

    第三章 被害人作证的内容与证据形式

     一、被害人作证的内容

      (一)刑事证明对象的范围 

      (二)美国和德国被害人作证的实例分析

      (三)我国被害人作证内容的合理界定

     二、被害人作证的证据形式

      (一)被害人陈述的分类

      (二)被害人陈述与被害人影响陈述比较

      (三)被害人陈述的证据能力 

      (四)被害人陈述的证明力 

    第四章 被害人作证的程序与特殊方式

     一、被害人作证的程序

      (一)传唤被害人

      (二)被害人宣誓问题

      (三)被害人先作证规则 

      (四)被害人陈述的引出方式

      (五)被害人陈述的质证

      (六)被害人庭前书面陈述的调查

     二、被害人作证的特殊方式

      (一)视频作证 

      (二)电话作证

      (三)屏风作证

      (四)录像作证

      (五)秘密作证

      (六)审前法官询问

    第五章 被害人作证的援助与保障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选取“刑事被害人作证制度”这一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被害入学等学科的问题作为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是笔者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被害人人权保障机制研究” (项目批准号:06XFX015)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想法。在该项目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不仅《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及《刑事法院程序与证据规则》等公约都对被害人作证作出了特殊规,而且德国、日本、英国、美国等许多国家(地区)刑事立法都将规范被害人作证作为加强被害人人权保障的一种新趋势。而综观我国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尽管1979年和1996年刑事诉讼法都将被害人陈述规定为一种独立的法定证据种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1982年《关于审理案件应慎重处理被害人出庭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慎重处理案件被害人出庭作证问题,承认被害人与证人具有平等的作证主体资格,但是,刑事诉讼法至今没有对被害人作证作出任何规定,没有明确被害人出庭作证的身份和席位,也没有在审判阶段设计被害人作证的程序,导致法学理论界对被害人是否应当出庭作证和被害人作证的身份一直存在争议,大多数学者都将作证的被害人视为证人(“特殊证人”或“实质证人”等),从而使得被害人作证长期遮蔽在证人作证的阴影之下,缺乏系统研究;而司法实务界由于欠缺被害人出庭作证的可操作性规范,认为被害人出庭作证对于他们控制庭审进程反而是一.个麻烦,几乎一致主张被害人不出庭作证。这就使得被害人作证与证人作证一样,在司法实践中成了一种罕见的例外。然而,根据笔者在重庆、湖南、江苏等地公安司法机关调研得知,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被害人都想出庭作证,期盼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被告人定罪量刑,见证司法公正的实现过程。另外,也有许多人因为害怕出庭作证给自己造成“二次被害”,不敢出庭作证,或者只愿意在庭前向警察、检察官作证。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