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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 预防性行政诉讼研究 赵清林,彭代兵著 上海大学出版社 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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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赵清林,彭代兵著著 | 赵清林,彭代兵著编 | 赵清林,彭代兵著译 | 赵清林,彭代兵著绘
    • 出版社: 上海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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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赵清林,彭代兵著著| 赵清林,彭代兵著编| 赵清林,彭代兵著译| 赵清林,彭代兵著绘
    • 出版社:上海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08-01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7-08-01
    • 字数:202千字
    • 页数:227
    • 开本:32开
    • ISBN:9787567129139
    • 版权提供:上海大学出版社
    • 作者:赵清林,彭代兵著
    • 著:赵清林,彭代兵著
    • 装帧:暂无
    • 印次:1
    • 定价:32.00
    • ISBN:9787567129139
    • 出版社:上海大学出版社
    • 开本:32开
    • 印刷时间:2017-08-01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7-08-01
    • 页数:227
    • 外部编号:9025643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绪论 001

    第一章 预防性行政诉讼概论 007

    第一节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概念 007

    一、 我国大陆地区学者的界定 007

    二、 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理解 009

    三、 预防性行政诉讼概念的重新界定 011

    第二节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目的 015

    一、 行政诉讼的目的论争 016

    二、 类型化视野下行政诉讼目的新论 021

    三、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目的 026

    第二章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现实背景和宪法基础 027

    第一节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现实背景 027

    一、 行政国家 027

    二、 信息时代 033

    三、 风险社会 039

    第二节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宪法基础 045

    一、 人民诉讼权 045

    二、 实体基本权利与有效权利保护 050

    三、 我国宪法与预防性行政诉讼 054

    第三章 预防性行政诉讼之法理障碍及消解 061

    第一节 案件性 061

    一、 案件性的内涵与功能 061

    二、 案件性对预防性行政诉讼的阻碍 063

    三、 案件性障碍之消解 066

    第二节 成熟性 068

    一、 成熟性的内涵 068

    二、 成熟性对预防性行政诉讼的阻碍 072

    三、 成熟性障碍之消解 074

    第三节 行政首次判断权 077

    一、 行政首次判断权的概念 077

    二、 行政首次判断权对预防性行政诉讼的阻碍 079

    三、 行政首次判断权障碍之消解 082

    第四节 诉讼利益 084

    一、 诉讼利益的内涵 084

    二、 诉讼利益对预防性行政诉讼的阻碍 088

    三、 诉讼利益障碍之消解 089

    第四章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诉讼要件 093

    第一节 诉讼要件的概念、功能与构造 093

    一、 诉讼要件的概念 093

    二、 诉讼要件的功能 094

    三、 诉讼要件的构造 096

    第二节 预防性不作为诉讼的诉讼要件: 域外法制之考察与比较 105

    一、 德国预防性不作为诉讼之诉讼要件 105

    二、 日本禁止诉讼之诉讼要件 108

    三、 我国台湾地区预防性不作为诉讼之诉讼要件 113

    四、 域外预防性不作为诉讼诉讼要件之比较 114

    第三节 预防性确认诉讼的诉讼要件: 域外法制之考察与比较 117

    一、 德国预防性确认诉讼的诉讼要件 117

    二、 日本预防性确认诉讼的诉讼要件 121

    三、 我国台湾地区预防性确认诉讼的诉讼要件 123

    四、 域外预防性确认诉讼诉讼要件之比较 124

    第四节 我国预防性行政诉讼诉讼要件之构建 126

    一、 概论 126

    二、 我国预防性不作为诉讼诉讼要件之构建 127

    三、 我国预防性确认诉讼诉讼要件之构建 132

    第五章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胜诉要件 135

    第一节 胜诉要件概述 135

    一、 胜诉要件的概念与法律效果 135

    二、 胜诉要件的审查 136

    三、 胜诉要件与我国法上的胜诉权 139

    第二节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胜诉要件: 域外法制之考察与比较 140

    一、 德国预防性行政诉讼的胜诉要件 140

    二、 日本禁止诉讼的胜诉要件 147

    三、 美国预防性令状诉讼的胜诉要件 149

    第三节 我国预防性行政诉讼胜诉要件之构建 156

    一、 撤销诉讼胜诉要件之援用 156

    二、 区别不同的审查对象 157

    第六章 预防性行政诉讼的判决 159

    第一节 行政判决及其效力概述 159

    一、 行政判决的概念及类型 159

    二、 行政判决的效力 160

    第二节 预防性行政诉讼判决的效力 165

    一、 预防性行政诉讼判决的拘束力 166

    二、 预防性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 167

    三、 预防性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力 171

    四、 预防性行政诉讼判决的第三人效力 172

    五、 情况判决与预防性行政诉讼 173

    第三节 预防性不作为诉讼判决的执行 175

    第七章 我国预防性行政诉讼的实践: 反信息公开诉讼 178

    第一节 反信息公开诉讼的概念和法理基础 178

    一、 反信息公开诉讼的概念 178

    二、 反信息公开诉讼的法理基础: 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的均衡 180

    三、 反信息公开诉讼建立的必要 184

    第二节 反信息公开诉讼的性质 189

    一、 行政诉讼的分类 189

    二、 反信息公开诉讼属于一般给付之诉 191

    三、 反信息公开诉讼属于预防性不作为之诉 191

    第三节 反信息公开诉讼的发展现状 193

    一、 域外信息利害关系人权益保护与反信息公开诉讼的现状 193

    二、 我国反信息公开诉讼的法律依据与发展现状 200

    三、 我国反信息公开诉讼的比较缺憾 204

    第四节 我国反信息公开诉讼制度之完善 206

    一、 反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推进 206

    二、 反信息公开诉讼之起诉规则的完善 208

    三、 反信息公开诉讼之审理规则的完善 213

    五、 反信息公开诉讼案件的裁判方式 218

    参考文献 221


    《预防性行政诉讼研究》全书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对预防性行政诉讼的概念、目的和类型进行界定和探讨,以作为全书研究的概念基础;第二章重点阐述预防性行政诉讼产生和建立的现实背景和宪法基础,以解决预防性行政诉讼建立的必要性问题;第三章从预防性行政诉讼建立障碍的角度介绍了传统诉讼法和行政法上的四个基本理论,即案件性、成熟性、行政的首次判断权以及诉讼利益,并尝试对这些障碍加以消解,以解决预防性行政诉讼建立的可行性问题;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比较了域外预防性行政诉讼的诉讼要件和胜诉要件,在比较的基础上,就我国预防性行政诉讼的诉讼要件和胜诉要件作了前瞻性的思考;第六章重点研究预防性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效力及其执行,尤其是其间存在的特殊问题;第七章以反信息公开诉讼为例,总结了我国在反信息公开诉讼方面的立法和实践的情况,并就其如何进一步完善、发展提出建议,希望以此为突破口,为我国预防性行政诉讼的最终确立树立一个坚实的桥头堡。

    自启蒙时代以来,“权利本位”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民众时刻警惕国家、政府和其他任何有可能以公共、权力等名义“侵犯”个人自由的行为,个体自由的法治文化被各国所承认。然而进入现代社会,行政权力在社会发展中的比重日益提升却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是一个“行政国家”的时代:行政权力正日益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长期以来,行政诉讼一直是限于“事后救济性诉讼”,即当且仅当行政机关作出了某个行政行为后,或者其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不作为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方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权利救济,司法机关也才能对行政机关的作为或不作为进行审查和作出司法判决。如果说在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力相对有限、社会经济生活相对简单的时代,此种“事后救济性行政诉讼”辅之以必要的暂时性权利保护措施,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权利救济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尚能应付裕如的话,那么随着“行政国家”的到来以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化,尤其是信息时代和风险社会的降临,其目的落空和功能失灵的状况就表现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


    现代社会是一个当之无愧的信息化社会,不仅各种信息的产出呈现爆炸态势,而且信息的传播途径、速度和发挥的作用也达到的高度。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信息是由政府来制作、提供和发布的,加上政府特有的公信力,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信息失实或者出现讹误,其后果和影响将是巨大的,有时甚至是无法有效弥补的。因此,需要有一种预防性的机制,以及时纠正政府的错误信息行为,保护相关主体的利益免受侵害,预防性行政诉讼正是这样一种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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