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 正版 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 何勤华,李秀
  • 新华书店旗下自营,正版全新
    • 作者: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著 |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编 |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译 |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绘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8-01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美阅书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参数
    • 作者: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著|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编|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译|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绘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8-01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7-03-01
    • 字数:3788000
    • 页数:3
    • 开本:大32开
    • ISBN:9787301280522
    • 版权提供:北京大学出版社
    • 作者:何勤华,李秀清,陈颐
    • 著:何勤华,李秀清,陈颐
    • 装帧:简装
    • 印次:1
    • 定价:388.00
    • ISBN:9787301280522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开本:大32开
    • 印刷时间:2017-03-01
    • 语种:中文
    • 出版时间:2016-08-01
    • 页数:3
    • 外部编号:8970670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详目

    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详目上卷20世纪50年代一、总则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稿)(1955年10月5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次草稿)总则篇(1955年10月24日)11

    总则部分讨论题(1956年11月28日)18

    关于讨论法律行为和诉讼时效的一些主要意见(1956年11月28日)19

    对总则提出书面意见的单位(1956年11月28日)21

    总则篇(第三次草稿)(1956年12月17日)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篇(第四次草稿)(1957年1月15日)29

    二、所有权38

    说明(1958年3月25日)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草稿)[*初稿](1956年4月)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次草稿)(1956年4月)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草稿(二稿)(1956年4月)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草案(草稿)[三稿](1956年5月12日)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草案(草稿)[四稿](1956年6月5日)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草案(第五次草稿)(1956年8月20日)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所有权篇(第五次草稿)意见汇辑

    (1956年12月26日)8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所有权篇(第六次草稿)(1957年1月7日)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所有权篇(第七次草稿)(1957年1月21日)128

    关于“所有权篇”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1日)133

    关于典权、地上权、抵押权等问题调查提纲134

    三、债篇通则136

    说明136

    债篇通则(**次草稿)(1955年10月24日)137

    对通则部分内容的意见144

    [债篇通则]债的履行部分(**次草稿)(1956年8月23日)145

    关于债权篇通则的参考资料(债的担保部分)(1956年9月3日)153

    债权篇通则(草稿)[二稿](1957年1月7日)157

    债的通则(第二次稿)(另案)(1957年1月9日)168

    债权篇有关通则部分的讨论题(1957年1月10日)180

    债篇通则(第三次草稿)(1957年2月5日)183

    损害赔偿(或改为: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第三次草稿)

    (1957年2月10日)191

    无因管理(第三次草稿)(1957年2月10日)193

    不当得利(第三次草稿)(1957年2月10日)194

    有关民法债篇通则的几个主要问题(1957年3月30日)195附

    讨论题[债]196

    四、债篇分则197

    (一)买卖197说明(1958年3月31日)197

    买卖条例(**次稿)(1956年3月29日)200

    买卖(第二次草稿)(1956年4月14日)208

    买卖(第三次草稿)(1956年4月25日)214

    买卖(第四次草稿)(1956年6月18日)219

    买卖(第五次草稿)(1956年7月24日)224

    买卖契约(合同)(第六次草稿)(1957年4月1日)230(二)承揽234说明(1958年3月27日)234

    承揽(**次草稿)(1956年5月30日)235

    座谈提纲(1955年5月10日)238

    关于加工订货合同的问题(民法问题座谈会记录之五)(1955年5月)239

    北京市有关业务部门座谈加工订货问题摘要(1956年5月17日)242

    承揽(第二次草稿)(1956年6月6日)259

    承揽(或写为:包工合同)(第三次草稿)(1956年7月16日)261

    承揽(或写为:包工合同)(第四次稿)(1956年7月28日)264

    关于承揽契约的一些主要问题(1956年12月)26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承揽第四次稿意见汇辑

    (1956年12月15日)272

    有关加工订货的一些新情况(1957年2月7日)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承揽契约(第五次草稿)

    (1957年3月7日)306

    承揽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5日)309

    承揽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5月15日)311附

    承揽契约历次调查材料单位312

    关于加工、订货参考资料索引(一)(1955年11月4日)314(三)租赁317说明(1958年4月5日)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债权篇租赁(**次草稿)(1956年3月24日)318

    租赁(第二次草稿)(1956年4月6日)327

    租赁(第三次草稿)(1956年4月14日)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篇(第四次草稿)(1956年5月26日)335

    租赁(第五次草稿)(1956年7月11日)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租赁(第五次草稿)意见汇辑

    (1957年1月14日)3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租赁(第六次草稿)(1957年3月23日)366附

    租赁契约历次调查材料的单位371(四)借贷373说明(1957年4月4日)373

    借贷(第二次草稿)(1955年9月3日)375

    借贷(第二次稿)(1956年3月27日)380

    借贷(第三次稿)(1956年4月20日)382

    借贷(第四次稿)(1956年7月23日)3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借贷(第四次稿)意见汇辑

    (1957年1月9日)388

    关于借贷契约的几个主要问题(1957年1月9日)409

    关于借贷的一些情况(1957年2月16日)411

    关于“借贷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2日)414附

    天津市关于借贷问题的座谈记录415

    有关借贷债务研究的初步意见421

    关于借贷的参考问题425

    借贷资料调查提纲427

    关于私人借贷问题的资料(1953年12月)428(五)借用437借用契约(**次稿)(1956年7月16日)437

    借用契约的几个主要问题(1957年2月4日)438

    关于借用契约的草案意见(1956年11月)439附

    使用借贷的材料(1956年3月31日)440

    西四区人民法院使用借贷案件的情况(1956年3月12日)442(六)承揽运送443说明(1958年4月4日)443

    承揽运送契约(**次草稿)(1956年6月4日)444

    承揽运送契约(第二次草稿)(1956年6月22日)446

    承揽运送契约(第三次草稿)(1956年8月1日)448

    运送(第四次草稿)(1956年8月10日)450

    承揽运送契约(第四次草稿)(1956年8月21日)4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权篇承揽运送契约(第四次草稿)

    意见汇报(1957年2月22日)455

    承揽运送契约(第四次草稿)几个问题(1957年3月5日)472

    运送(第五次草稿)(1957年3月20日)474

    承揽运送契约(第五次草稿)(1957年3月20日)476

    关于“承揽运送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3日)478

    关于“承揽运送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5月20日)480(七)委任482委任契约(**次草稿)(1956年8月9日)482

    委任契约(第二次草稿)(1956年8月24日)484

    委任契约的几个问题(委任契约资料之一)(1956年8月)486

    委任契约(第三次草稿)(1956年9月15日)491

    委任契约(第四次稿)(草稿)(1957年2月22日)493

    委任契约(第四次草稿)(1957年3月14日)497(八)信托499说明(1958年3月21日)499

    信托契约(**次草稿)(1956年8月)501

    有关行纪问题座谈记录(1956年8月6日)503

    信托契约(第二次草稿)(1956年8月30日)506

    信托契约(第三次稿)(1956年9月20日)508

    有关“信托契约”的分解参考资料(1957年1月14日)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信托契约(第三次草稿)意见汇辑

    (1957年1月14日)522

    关于信托契约中应讨论的几个问题(1957年2月8日)548

    关于“信托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1日)550

    信托契约(第四次稿)(1957年3月21日)551(九)说明(1958年4月4日)553

    )(初稿)(1956年11月17日)554附

    沈阳市公证处答复(1956年9月29日)556

    料(根据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十五件作的总结)

    (1956年9月30日)557

    参考资料(根据文化部文物局文物捐献档案整理)

    (1957年2月11日)561

    几个类别(1957年6月1日)564

    纷案情(1957年6月1日)565

    广州市公证处公证66

    武汉市公证处卷宗(第47号)(1957年4月2日)568

    广州市中级及区人民法[院]座谈会:关于录(1957年5月13日)569

    河北省人民法院报送有关“合伙、”的案件材料570(十)基本建设工程包工574简要说明574

    基本建设承揽(**次草稿)576

    准备起草基本建设承揽条文中的主要问题580

    基本建设包工合同起草提纲(1956年5月13日)583

    关于基本建设包工合同的几个问题588

    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基本建设工程包工)(第二次草稿)590

    基本建设工程包工(第二次草稿)座谈意见(1956年7月8日)594

    基本建设工程包工(第三次草稿)(1956年6月26日)604

    基本建设工程包工(第四次草稿)(1956年7月23日)607

    “基本建设工程包工”讨论意见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基本建设工程包工合同(第四次草稿)

    意见汇集(1957年1月20日)6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基本建设工程包工合同(第五次草稿)

    (1957年3月6日)644附

    国家建委基建局林丛同志谈基本建设情况记录整理(1957年1月)648(十一)保管651简要说明651

    保管(**次草稿)(1956年8月9日)652

    保管(第二次草稿)(1956年8月22日)654

    保管(第三次草稿)(1956年9月6日)6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保管章(第三次草稿)意见汇集

    (1957年1月20日)6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保管(第四次草稿)(1957年3月26日)679附

    北京市仓储公司资料682

    关于财产租赁的基本情况684

    保管合同中的问题685

    保管合同讨论的问题687(十二)结算688说明(1958年3月21日)688

    结算(草案)[*初稿](1956年8月28日)690

    关于结算凭证(票据)的几个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陈同志谈

    (1956年7月31日)692

    关于银行结算问题座谈记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马专员谈

    (1956年7月31日)695

    关于信用合作社办理非现金结算的参考材料(1956年8月28日)699

    结算契约(草稿)(1956年10月20日)700

    结算(账户)契约(二稿)(1956年11月6日)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权篇结算(账户)契约(第二次草稿)

    意见汇辑(1957年2月18日)704(十三)供应723供应(**次草稿)723

    供应(第二次草稿)730

    供应(第三次草稿)(1956年8月19日)7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权篇供应章(第三次草稿)意见汇集

    (1956年12月24日)741

    供应合同第三次稿的讨论题(1957年2月8日)776

    有关物资供应问题座谈记录(1957年2月19日)778

    供需合同(第四次草稿)(1957年4月1日)792(十四)联营(合伙)795联营(合伙)契约(初稿)(1956年11月10日)795

    关于合伙、联营问题调查纲要797

    债权篇联营(合伙)参考资料(1957年1月21日)798

    五、继承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稿)(1958年3月)809

    关于继承问题向同志的报告(1956年9月27日)812

    附录81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

    (1950年4月14日)815

    北京市公证处证明收养契约的专题总结(1957年2月13日)838

    保障出版物著作权暂行规定(草案)(1957年)842



    中卷20世纪60年代一、民法8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稿)(1963年6月8日)851

    办公室小组讨论民法(1963年6月8日草稿)**、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和

    意见(1963年6月8日)859

    对民法(1963年6月8日草稿)**、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1963年6月21日)8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稿)(1963年7月9日)870

    办公室小组讨论民法(1963年7月9日草稿)**、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和

    意见(1963年7月9日)87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二篇(草稿)意见汇辑(1964年2月12日)8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试拟稿)(1964年7月1日)908

    对民法(1964年7月1日试拟稿)**编的修改意见(1964年9月25日)939

    ……

    何勤华,男,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律史、法学史和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

      世界上di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用了短短的4个月,**部社会主义的民法典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编纂,也只用了4年。新中国成立了60多年,至今还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所汇编的资料显示,从1955年初即新中国成立不足6年起,我国的立法工作者就制定出了**批民法典草案。《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收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起草的民法典总则和各分则草案以及对草案的说明和修改建议,文献极为珍贵,既可以满足学术研究之需,又可以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我国民事立法进程。

      《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收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起草的民法典总则和各分则草案以及对草案的说明和修改建议,记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法立法过程,是不可多得的史料,对相关领域人员研究民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