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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 无言的义务:环境法的最高境界 冯振强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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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1
章义务的一般意义1
节义务概述1
第二节义务的“应当性”之义和来源根据6
第三节义务的种类11
第二章无言的“义务”——地球生态系统对人类的价值贡献19
节生物要素的价值贡献20
第二节大气要素的价值贡献23
第三节水要素的价值贡献25
第四节能源及非能源矿产要素的价值贡献29
第五节土壤要素的价值贡献31
第三章法学界争而未定的论题——权利与义务的本位之争38
节法律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38
第二节权利本位论57
第三节义务本位论61
第四节法律义务的强制到自觉74
……
冯振强,男,汉族,1977年生,河南新郑人。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2012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许昌学院法政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生态法、资源法。公开发表的论文主要有:“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刑事法治环境”,载《广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中法律责任规定之不足与完善”,载《许昌学院学报》2010年期;“对我国生态农村法制建设及其出路的思考”,载《安徽农业社会科学》2011年第24期,等等。参与或主持重量、省部级和地厅级课题若干。
义务的主张是本书的基础,本书从对义务的分析入手,认为环境问题的解决只能依靠普遍的义务设定和履行,环境法的本位应当是义务,义务主体包含个人、企*单位、地方各级政府、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全书包括五章分别为:章义务的一般意义;第二章无言的“义务”——地球生态系统对人类的价值贡献;第三章法学界争而未定的论题——权利与义务的本位之争;第四章义务本位——环境法应当全面贯彻的一个基本原则;第五章环境法的自循环机制构建——“无言义务”状态的实现途径。
义务的主张是本书的基础,而本书也是从对义务的分析入手的。义务本位的思想是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徐祥民教授主张的观点,我非常有幸加入到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环境法的学习团队中,获益匪浅,我也非常赞成义务本位的思想。冯振强编写的《无言的义务--环境法的最高境界》的写作完成还非常感谢我的导师田其云教授和法政学院其他老师的指导。希冀通过本书的论述,能够让立法沿着义务本位的轨道运行,能够唤起所有人遵守环境法律的义务,让“义务”常驻于每个人的观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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