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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 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 (奥地利)尤根·埃利希(Jurgen Ehrl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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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根·埃利希(1862―1922),奥地利法学家、自由法学的倡导者、法律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著有《法的自由发现和自由法学》、《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法学逻辑》等。
作者在历史法学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法律社会学,全书以罗马法、英国普通法、欧洲大陆普通法等不同类型法律的历史发展为经,以法律的结构与功能为纬,集中阐述了“联合体内在秩序”这个关键概念,并就此提出了“活法”的思想。本书的核心论点可以概括成一句话: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法学或司法裁决,而在于社会本身。这句写在本书的卷,也是作者六十年法学研究孜孜以求的目标。
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法律理论研究的发展在宏观上经历了从“自然法”到“规则法”,再从“规则法”到“活法”的两次转变。聂尔金教授说,现代法律多元论和“准自治社会领域”的研究是从埃利希的理念开始的,他把庞德的“人们如何体验法律”转变为“人们将什么体验当做法律”,这种转变的伟大价值直到今天还未被全面认识。
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法律理论研究的发展在宏观上经历了从“自然法”到“规则法”,再从“规则法”到“活法”的两次转变。聂尔金教授说,现代法律多元论和“准自治社会领域”的研究是从埃利希的理念开始的,他把庞德的“人们如何体验法律”转变为“人们将什么体验当做法律”,这种转变的伟大价值直到今天还未被全面认识。 尤根·埃利希编写的《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集中阐述了“联合体内在秩序”这个关键概念,并就此提出了“活法”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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