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商品库存有限,请在下单后15分钟之内支付完成,手慢无哦!
100%刮中券,最高99元无敌券,券有效期7天
活动自2017年6月2日上线,敬请关注云钻刮券活动规则更新。
如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的,或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需暂停举办的,或者系统故障导致的其它意外问题,苏宁无需为此承担赔偿或者进行补偿。
正版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 李光灿,吕世伦主编 黑龙江美术出
¥ ×1
绪论
□□编 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革命(1835年-1848年)
引言
□□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律思想(1835年-1842年)
第二章 从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学向历史唯物主义法学过渡时期的法律思想(1842年下半年-1844年初)
第三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形成(1844年初-1846年)
第四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公开问世:《□□□宣言》的发表(1846年-1848年)
第二编 欧洲1848年革命至巴黎公社前夕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发展(1848年-1871年)
引言
第五章 马克思恩格斯论1848年德国革命中的民主法制问题
第六章 1848年法国革命的尝试:马克思主义关于打碎旧国家机器学说的完成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进一步发展
第七章 19世纪50-6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民族解放运动经验和研究□□问题时所阐述的□□法思想
第八章 □□□□时期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在同改良主义、机会主义斗争中的发展
第三编 《资本论》及其创作过程中的法律思想
引言
第九章 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
第十章 资产阶级的法的关系是怎样建立起来的:雇佣劳动立法的前期历史
第十一章 自由、平等和法
第十二章 法律:建立在所有权的基础上并表现所有权
……
第四编 马克思恩格斯在继续总结无产阶级革命经验、反对机会主义思潮的斗争中深化历史唯物主义法学(1871年-1883年)
第五编 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捍卫和发展(1883年-1895年)
吕世伦,1934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兼任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首任所长(1984-1988年)、研究员;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会创建人之一,任副会长;北京市很好教师;2015年度“李步云法学奖”获得者。长期致力于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与教学工作。
★吕世伦先生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法学家。本套丛书收集了先生代表性的学术著述,是其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来法学思想的精华。这套鸿篇巨制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当代中国法哲学理论的建构以及当代中国依法治国进程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主题展开,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公丕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会副主任)
★吕世伦教授是我国老一辈杰出的法学家。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出版这套丛书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本套丛书关于法的现象与本质的研究,可为我国法洽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对西方法律思想全面的介绍和梳理,可为我国依法治国的实践提供借鉴: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的成果,对保证我国依法治国坚持正确的方向和原则具有重大的意义:对当前依法治国实践的许多现实问题有严肃:深入的思考,对策、措施的讨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张义显(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
本书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三部曲”的第一步,是作者们历经近40年不懈地潜心研究的成果。该书创作的动机与目的,首先是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律思想武装自己头脑,亦欲有利于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人员及法律实践工作者,不断坚持学习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观,自然地接
亲,大宗购物请点击企业用户渠道>小苏的服务会更贴心!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