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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 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建构问题研究:刑法学司法逻辑化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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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 刑法学与刑事司法过程
第一节 刑法学的刑事司法过程意识
一、问题的提出
二、司法结论取向的传统刑法学
第二节 传统刑法学的总体方法
一、传统刑法学的教义性方法
二、涵摄与论证
三、语义与语用
第三节 刑事司法过程的实体性解读
一、刑法基本现象
二、司法与执法
三、过程与结论
四、过程与程序
五、实体与程序
第四节 刑事司法过程意识的时代呼唤
一、社会司法需求与疑难案件
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
三、刑法现象的立体思维
四、中国自己的刑法学
第二章 刑法学与刑事司法逻辑
第一节 刑事司法逻辑的观念
一、刑事司法过程的逻辑
二、刑法学的建构逻辑
三、刑事司法逻辑的辩证性
四、刑事司法逻辑的立体性
五、刑事司法逻辑的过程性(一)
六、刑事司法逻辑的过程性(二)
七、刑事司法逻辑的过程性(三)
第二节 刑法学司法逻辑化的方法
一、刑法描述的方法
二、系统化的方法
三、刑法学视角问题
第三节 德日刑法教义学的哲学根基
一、新康德主义:认识论、主体性与形式化
二、现象学:本体论、主体间性与实质化
第四节 (新)机能主义的非司法逻辑性
一、雅科布斯的机能主义
二、日本的(新)机能主义
三、(新)机能主义方法之得失
第三章 刑法概念的司法逻辑化
第一节 关系本体论的刑法概念
一、实体本体论与关系本体论
二、规范论与存在论
三、认知理性与交往理性
四、主体间性的刑法解释观
第二节 刑法概念司法逻辑化的路径
一、刑法概念的法条依据
二、“结合”:刑法的规范之源
三、“根据”:刑法的规范之构
四、“制定”:刑法的规范之界
五、“为了”:刑法的规范之用
第三节 刑法生活的现象描述
一、社会秩序形成规律
二、刑法的内部性与外部性
三、刑法生活与政策关系申论
第四节 控辩双方的论辩取向
一、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
二、结果主义与过程主义
三、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
第四章 刑法规范的司法逻辑化
第一节 情境中的刑法规范
一、刑法规范的情境逻辑
二、刑法的规则、标准与原则
三、追诉规范、辩护规范与裁判规范
第二节 刑法原则的司法逻辑结构
一、刑法原则的基本法条结构
二、法益保护原则的司法逻辑化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逻辑化
第三节 定罪原则的司法逻辑化
一、犯罪的具体概念与定罪原则
二、传统犯罪概念的非司法逻辑性
三、犯罪特征的司法逻辑化理解
四、法益与规范的辩证关系
五、法益与规范的司法逻辑关系
第四节 犯罪构成的司法逻辑化
一、犯罪构成的行为阶层
二、犯罪构成与构成要件的关系
三、构成要件的类型性与分析性
第五节 行为规范的司法逻辑化
一、谁之规范:坏人视角抑或好人视角
二、行为规范的生成性与建构性
三、行为规范的行为指向与责任指向
四、行为规范的类型性与情境性
五、行为规范的行为界定功能
六、行为规范的裁判基础功能
第五章 刑法立场的司法逻辑化
第一节 违法与责任概念的厘定
一、违法与责任概念关系的混乱
二、违法与责任的司法逻辑关系
第二节 二元论的司法逻辑化
一、违法二元论的司法逻辑化
二、责任二元论的司法逻辑化
三、意志自由与人格责任
参考文献
刘远,1971年2月生,山东章丘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2年)、法学硕士(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999年),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博十后研究人员(2001年)。曾任教于首都师范大学(1995-1999年)、山东大学(1999-2007年)。2003年晋升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南师大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
至2017年,出版《刑事法哲学初论》《刑法本体论及其展开》《刑事政策哲学解读》《金融欺诈犯罪立法原理与完善》《金融诈骗罪研究》等个人专著,发表《司法刑法学的视域与范式》《论刑法的司法逻辑精神》《刑法概念的司法逻辑建构》《刑法任务的司法逻辑解读》《论刑法规范的司法逻辑结构》等百余篇学术论文。
本书是一部刑法学基础理论著作。作者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以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为基础,以方法论研究为切入点,全面阐释了基于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理论,其中包括分别从现实和具象层面以及理论和抽象层面论证构建司法过程取向的刑法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探讨了刑法概念、刑法规范和刑法立场的司法逻辑化问题,为以司法公正的方式实现刑法正义提供了理论框架。作者指出,刑事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是刑法学发展的动力,我国的刑法学应当适应审判中心化、庭审实质化的刑事司法改革需要,以及社会转型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书稿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体系的完善,对于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较高的理论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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