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 正版 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 刘超,王康敏 武汉大学
  • 新华书店旗下自营,正版全新
    • 作者: 刘超,王康敏著 | 刘超,王康敏编 | 刘超,王康敏译 | 刘超,王康敏绘
    • 出版社: 武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9-12-01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美阅书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参数
    • 作者: 刘超,王康敏著| 刘超,王康敏编| 刘超,王康敏译| 刘超,王康敏绘
    •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9-12-01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数:319.0
    • 页数:299
    • 开本:16开
    • ISBN:9787307226999
    • 版权提供:武汉大学出版社
    • 作者:刘超,王康敏
    • 著:刘超,王康敏
    • 装帧:平装
    • 印次:1
    • 定价:69.00
    • ISBN:9787307226999
    •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9-12-01
    • 页数:299
    • 外部编号:11371467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导论 能源安全的中国故事
    一、奥特曼的迷思
    二、中国铁人
    三、叙事法理学的两种模式
    四、危险的诱惑
    五、讲述中国法治自己的故事
    第一章 可燃冰开发的“中国方案”
    第一节 可燃冰与根本法
    一、从一封贺电说起
    二、根本法如何超越时间
    第二节 能源安全视域下的可燃冰
    一、政治家的远见与行动
    二、国家能力与自主创新
    三、通过技术创新引导国际规则制定
    第二章 可燃冰开发的现状
    第一节 什么是可燃冰
    一、词与物
    二、回到事物本身
    第二节 可燃冰开发的技术与进展
    一、开发技术
    二、开发进展
    三、总结与启示
    第三章 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与优势策略
    第一节 可燃冰开发的环境风险
    一、海底可燃冰开发的收益
    二、可燃冰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风险类型化梳理
    第二节 路径转向:从管制到治理
    一、海底可燃冰开采管制模式之证伪
    二、海底可燃冰开采治理模式之证成
    第三节 技术策略:交易费用
    一、可燃冰开发中的交易费用
    二、交易费用视角下可燃冰开发的制度安排
    第四章 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监管的法理与制度
    节 我国生态环境监管规范体系化之疏失与完善
    一、体系性视角下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困境
    二、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立法表达缺陷
    三、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性上的疏失
    四、以法律规范体系化破解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困境
    五、结语
    第二节 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法律监管制度的现状与更新
    一、我国规制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法律监管制度梳理及检讨
    二、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规制的法律需求
    三、结语
    第三节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与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规制的逻辑与理路
    一、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研究现状
    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演进
    三、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实践
    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诉求下的制度创新
    五、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下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规制的路径选择
    六、结语
    第五章 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多元共治的理据与机制
    节 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的理论依据与体系构造
    一、生态环境治理管制模式的制度逻辑及其内生缺陷
    二、管制模式下现行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缺陷之原因
    三、互动模式下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的理论与制度
    四、互动模式下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的路径与制度
    五、结语
    第二节 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多元共治的路径与展开
    一、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治理的法律需求
    二、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共治法律路径之具体展开
    三、结论与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刘超,男,1980年10月生,湖北武穴人,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合作导师。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华侨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侨大学共建)主任,华侨大学案例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环境法学、能源法教学、侵权责任法学教学研究工作。
    王康敏,男,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师,华侨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侨大学共建)秘书长,主持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科研项目数项,参与中央政法委部级重点项目、教育部重点建设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课题多项,在《法律科学》《北大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律书评》等发表论文十余篇。

    本书研究属于综合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1)理论意义。本书预期在归纳与检讨我国法律体系在规制新能源海底可燃冰开发引致的环境风险中的弊端,比较借鉴域外规制新能源开发的专门立法经验,探究新能源开发的管理、保障和规制的法律路径和制度体系化构建的内在需求,具体化环境法规制领域和拓展能源法调整范畴。(2)实践意义。本书研究海底可燃冰开发的环境风险,梳理与检讨现行环境法律体系在规制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中的制度逻辑、困境与缺失,进而针对性探究规制海底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的法律制度体系,从法律保障层面为我国推进海底可燃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