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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 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研究 胡元聪 商务印书馆 978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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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
二、研究现状和综述评价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四、逻辑框架和基本观点
五、创新之处和必要说明
第一章 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的理论研究
第一节 农村消费信贷的概念表达
一、农村消费信贷的溯源及演变
二、农村消费信贷的界定及特征
三、农村消费信贷的分类
四、农村消费信贷的用途及功能
第二节 农村消费信贷的法治化及法律关系
一、农村消费信贷与金融法律制度的关系
二、农村消费信贷法律关系
第三节 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构建的经济学与经济法学基础
一、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构建的经济学基础
二、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构建的经济法学基础
第四节 外部性视野下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激励与约束法律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
一、外部性及农村消费信贷外部性的界定
二、农村消费信贷中信贷机构与信贷客户之间双向正负外部性的表现
第五节 经济法视野下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与价值目标
一、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
二、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构建的价值目标
……
第二章 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的实证研究——基于对信贷双方的调查与分析
第三章 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的规范研究
第四章 中外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的比较研究
第五章 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的对策研究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胡元聪,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法学博士。重庆市级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胡元聪工作室”负责人。兼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研究生教育与发展中心专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重庆市第二批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重庆市科技专家库项目评审专家、重庆市乡村振兴决策咨询专家、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个人终身副主任委员、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实验室暨重庆市首批重点人文社科基地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农村公共服务研究所所长、西南政法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激励法学、智慧法学。出版著作6部,在《人民日报内参》《法商研究》等发表资政建议、论文10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项目2项,主研省部级以上项目8项。获得2020年度“重庆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等称号。
一种将外部性经济法克服理论运用于研究农村消费信贷问题的有益尝试。
作者沿着“理论研究—实证研究—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对策研究”的思路,系统研究了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并提出以下核心观点:一是认为我国农村消费信贷面临制度困境,即对信贷机构的激励不足而“惧贷”,约束太少而“惜贷”;对信贷客户的激励不足而“不贷”,约束太多而“难贷”。二是主张基于农村消费信贷的正外部性,应该对信贷双方进行法律激励;基于农村消费信贷的负外部性,又必须对信贷双方进行法律约束。三是认为促进农村消费信贷,需要对农村消费信贷双方进行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规制。对信贷机构进行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规制,旨在实现其赢利性与普惠性的平衡;对信贷客户进行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规制,旨在实现其信用性与受益性的平衡。四是认为国外促进农村消费信贷的制度经验是注重对信贷双方进行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规制。五是总结了激励与约束协同规制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即对信贷客户的约束可以对信贷机构产生激励,对信贷机构的约束可以对信贷客户产生激励;对信贷客户的激励必然要求对信贷机构进行约束,对信贷机构的激励必然要求对信贷客户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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