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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 社会治理视域下刑事损害赔偿权多维研究 鲁润芫著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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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引言
1.1概述
1.2现行法规定
1.3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争议
1.3.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留存之争论
1.3.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理论研究
1.3.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替代措施理论争议
1.3.4国外相关研究梳理及动态
1.3.5本书研究的正当性基础
1.4问题的提出
1.5研究方法
1.6论著结构安排
第2章刑事被害人赔偿权的实践保护现状
2.1附带民事诉讼保护现状分析
2.1.1限缩的赔偿范围
2.1.2形式层面:司法解释措施与法律规定的范围发生碰撞
2.1.3理论层面: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措施陷入理论旋涡
2.1.4实证分析层面: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实证支撑不足
2.1.5结论
2.2替代性措施效果不佳
2.2.1替代性措施概述
2.2.2替代措施实施效果类型
2.2.3适用替代措施的罪名类型
2.2.4替代措施的适用三阶段
2.2.5替代措施适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3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情况
2.4替代措施的救济与执行情况
2.5小结
第3章国外刑事被害人保护现状
3.1被害人保护制度的发展
3.2美国被害人权利保护
3.3英国被害人权利保护
3.4德国被害人权利保护
3.5日本被害人权利保护
3.6小结
第4章多维度被害人损害赔偿保护路径探索
4.1重构被害人损害赔偿的理论支撑
4.1.1被害人保护路径选择的理论支撑
4.1.2“先刑后民”的理论支撑
4.1.3“先民后刑”的理论支撑
4.1.4“刑民分离”的理论支撑
4.1.5反思
4.2被害人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4.2.1理念的矫正与司法解释的审慎
4.2.2裁判路径的类型化
4.2.3完善犯罪人财产保全制度
4.2.4恢复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4.2.5调整替代措施与附带民事诉讼的关系
4.2.6正确处理调解与和解的关系
4.2.7适度定位被害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角色
第5章结论
参考文献
鲁润芫,现为四川警察学院法学系讲师。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于Utrechet University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擅长民法、刑法、比较法研究。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省部级项目。
本书是一本学术专著。我国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权,具有两个重要功能:一是使诉讼具有经济性;二是使惩罚犯罪、保护权利目的实现。然而我国被害人刑事损害赔偿权存在诸多漏洞,同时优选法司法解释又忽略了一部分被害人行使赔偿权的可能性,如被害人几乎无对精神损害进行索赔的权利。本书从实证分析角度,去验证被害人损害赔偿范围,不仅没有维护被害人的物质损害赔偿权利,同时还,甚至否定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背离了刑事立法目的初衷,超越了司法解释权能范围。因此,要恢复刑事损害赔偿权的保障功能,应以实证分析为基础,通过比较法梳理值得借鉴的域外经验,恢复刑事损害赔偿的能力功能,对其在规范层面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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