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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认定事实审判指引 胡云红,刘仁琦 编著 社科 文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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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roduct.suning.com/0070067633/11555288247.html
人民陪审员认定事实审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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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主义强调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审前各诉讼阶段应为审判阶段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承认审判中心主义,就要求必须发挥庭审程序的决定性作用。庭审阶段是整个诉讼过程中矛盾很为集中、争辩很为激烈的诉讼阶段,应当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公正裁判起到实质作用,真正做到“审判案件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于法庭”,使审判重心重新回归庭审程序,摒弃庭审虚置化,实现庭审实质化。庭审实质化要求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中推行的陪审实质化要求相契合。因此,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如何区分案件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发挥人民陪审员运用自身生活常识和社会经验之优势,对案件事实问题作出判断成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本书以北京市和陕西省的人民陪审制度null
胡云红,女,民革党员,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兼《法律适用司法案例》编辑;国家法官学院乡村振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优选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法学博士,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河北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司法制度。先后在《横滨靠前社会科学研究》《河北法学》《知识产权》《政治与法律》《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靠前外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和参与课题数项。其中,主持北京法学会2015年度课题《完善北京市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主持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课题《人民陪审员主要认定事实实证研究》,研究成果被评定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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