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并把它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重要高度之后, 拉开了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序幕。党中央期望通过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实现“国民共进”, 以顺利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但是政界、企业界和学术界对此理解各异, 不同意见、立场和观点争论较为激烈。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 但也采取了一些激进做法, 下达了一些硬性指标, 采取了”一刀切”方案, 设定了完成“混改”时间进度表, 犯了“”的错误。民营企业家则普遍担心“混合”后失去话语权、私有产权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国企领导人则担心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 双方为此踟蹰不前。学者们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性质、发展必要性, 以及争论是走“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的道路等问题上, 因此, 学术研究成果定性的多, 定量的少, 实证分析更是滞后于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