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扫一扫
下载苏宁易购APP
关注苏宁推客公众号
自购省钱·分享赚钱
下载苏宁金融APP
关注苏宁易购服务号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实名认证领苏宁支付券立即领取 >
¥
提前抢
SUPER会员专享
由于此商品库存有限,请在下单后15分钟之内支付完成,手慢无哦!
欢迎光临本店铺
点我可查看更多商品哦~
100%刮中券,最高50元无敌券,券有效期7天
亲,今日还有0次刮奖机会
我的云钻:0
您的云钻暂时不足,攒足云钻再来刮
恭喜获得1张券!
今天的机会已经全部用完了,请明天再来
恭喜刮出两张券,请选择一张领取
活动自2017年6月2日上线,敬请关注云钻刮券活动规则更新。
如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的,或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需暂停举办的,或者系统故障导致的其它意外问题,苏宁无需为此承担赔偿或者进行补偿。
缺陷产品的刑事责任研究 吕英杰 著 社科 文轩网
¥ ×1
商品
服务
物流
https://product.suning.com/0070067633/11555288247.html
缺陷产品的刑事责任研究
无
产品事故并非风险社会的产物,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背景下,缺陷食品、药品、机动车、智能产品等所引发的事故具有更明显的技术化特征,生产者、消费者之间技术信息的鸿沟加深,造成的损害也更加严重。因此,当今的产品事故被认为是风险社会的重要表现,与此相应,我们也需要重新思考产品责任的规制方式。产品责任历来主要是民法的管辖领域,除了故意生产、销售有缺陷、有危险性的产品之外,各国追究缺陷产品致害的刑事责任的判例仍然比较少见。即便是对于明知产品有缺陷、有危险的生产商、销售商,立法者和司法者很多时候也宁愿选择惩罚性赔偿而不是刑罚手段。然而,产品侵权责任在风险社会下明显力有未逮,无法达到惩罚产品犯罪的目的,无法遏制生产商、销售商不顾一切的逐利动机,也无法满足引导负责任的产品技术创新的积极一般预防要求。总之,立法者要合理地扩张产品刑事责任的范围,司法者则应在多种产品责任并行的情况下敢于选择适用或同时适用刑事责任null
抢购价:¥ 38.00
易购价:¥ 38.00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验证码错误
看不清楚?换一张
确定关闭
亲,大宗购物请点击企业用户渠道>小苏的服务会更贴心!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查看我的收藏夹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继续等待
0小时0分
立即开通
SUPER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