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二世统治期间(1154—1189)一系列事件的发生*终产生了王室法院体系以及一种在全英格兰普遍适用的法律。这一运动始于王室对英格兰境内的全部土地享有所有权的落实。 在讨论王室法院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令状制度进行一番简要论述。时至今日,任何人如提起民事诉讼,可能仅需要向一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相关诉讼文书(papers)即可。原告提起的诉讼文书称为“请求陈述书”(statement of claims)、“诉状”(complaint)或类似的名称。副本则以这种或那种方式送达被告。 但是,在12世纪,人们提起诉讼需首先得获得谘议会的同意。人们不得不从“文秘署办公室”(C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