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 刑法各论讲义(第4版) (日)松宫孝明 著 王昭武,张小宁 译 社科 文轩网
    • 作者: (日)松宫孝明著 | | 王昭武,张小宁译
    • 出版社: 其他
    • 出版时间:2018-09-01 00:00:00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文轩网图书旗舰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分类

         https://product.suning.com/0070067633/11555288247.html

     

    商品参数
    • 作者: (日)松宫孝明著| 王昭武,张小宁译
    • 出版社:其他
    • 出版时间:2018-09-01 00:00:00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8-09-01
    • 字数:580千字
    • 页数:426
    • 开本:16开
    • 装帧:平装
    • 国别/地区:中国
    • 版权提供:其他

    刑法各论讲义(第4版)

    作  者:(日)松宫孝明 著 王昭武,张小宁 译
    定  价:88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8年09月01日
    页  数:426
    装  帧:平装
    ISBN:9787300261294
    主编推荐

    内容简介

    《刑法分论讲义(第4版)》是日本立命馆大学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各論講義(第四版)》的中译本。自2005年10月靠前版发行以来,本书已历经十二个春秋。与其他日本同类教科书相比,本书的特色在于以下两点:一、在阐释各条文的法意、各罪名的适用时,作者通过比较旧刑法与现行刑法的提案理由书,理清其制定与适用的历史脉络,而后在此基础上得出解释论结论。由此更有助于读者理解日本刑法对于法国刑法、德国刑法的继受,以及顺应日本社会现状而作出的调整。前者的典型有诈骗罪、背任罪,后者的范例如抢劫预备罪中没有刑罚的免除规定。二、从典型案例入手,以由点扩面的方式培养学生的思维拓展能力。作者反对罗列观点式的“论点主义”教学方法,直斥其只能培养擅长死记硬背的八股学人。因此,在阐述各罪名的具体适用时,作者以典型案例而非界限案例进行解说,并以此引导读者思索各条文的适用边界。从解释学的整体构建上来看,本书传承着日本关西刑法学特别null

    作者简介

    松宫孝明,1958年出生于日本滋贺县。1980年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学部,1985年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博士后期课程中途退学,1987年任南山大学法学院专任讲师,1990年任立命馆大学法学部助教授,1995年起任立命馆大学法学部教授,现任立命馆大学法务研究科教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要著述有:《刑法总论讲义》《刑事过失论的研究》《刑事立法与犯罪体系》《过失犯论的现代课题》《点检刑法1:共犯论》(合著)、《点检刑法2:未遂犯论、罪数论》(合著)等。
    王昭武,1968年出生于湖北省监利县。1991年武汉大学日语系毕业后,进入上海外企工作。2001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刘明祥教授攻读刑法学专业硕士;2003年4月至2009年3月留学日本同志社大学,师从大谷实教授,先后获得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null

    精彩内容

    目录
    第一部分绪论
    第一章“刑法各论”是什么
    第一节刑法各论的意义与课题
    第二节刑法各论的“体系”
    第二部分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之一)——针对“生命体”的生命、身体的犯罪
    第二章“人”的“始期”与“终期”
    第一节“人”的“始期”
    第二节“人”的“终期”
    第三节今后的课题
    第三章杀人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杀害尊亲属罪(旧第200条)
    第三节参与自杀、同意杀人
    第四节杀人预备罪
    第四章伤害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伤害罪
    第三节伤害致死罪
    第四节伤害现场助势罪
    第五节同时伤害的特例
    第六节暴行罪
    第七节准备凶器集合罪、准备凶器聚集罪
    第五章过失伤害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过失伤害罪、过失致死罪
    第三节业务过失致死伤罪
    第四节重大过失致死伤罪
    第五节危险驾驶致死伤罪
    第六节驾驶过失致死伤逃避发现酒精等影响罪
    第七节驾驶汽车过失致死伤罪
    第六章堕胎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具体犯罪类型
    第七章遗弃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具体犯罪类型
    第三部分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之二)——针对自由的犯罪
    第八章逮捕与监禁犯罪——针对自由的犯罪(之一)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逮捕、监禁罪
    第三节逮捕、监禁致死伤罪
    第九章胁迫犯罪——针对自由的犯罪(之二)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胁迫罪
    第三节强要罪
    第四节特别法的规定
    第十章略取、诱拐以及买卖人身犯罪——针对自由的犯罪(之三)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拐取未成年人罪
    第三节营利目的拐取罪
    第四节勒索赎金目的拐取罪、拐取后勒索赎金罪
    第五节移送至所在国国外目的拐取罪、买卖人身罪、移送被略取者等至所在国国外罪
    第六节移交被略取者罪
    第十一章强制猥亵、奸淫犯罪——针对自由的犯罪(之四)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强制猥亵罪
    第三节强奸罪
    第四节准强制猥亵罪、准强奸罪
    第五节集团强奸罪、准集团强奸罪
    第六节亲告罪规定
    第七节强制猥亵等致死伤罪
    第八节劝诱淫行罪
    第十二章侵犯住宅犯罪——针对自由的犯罪(之五)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侵入住宅罪
    第三节不退出罪
    第四部分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之三)——针对人格法益的犯罪
    第十三章针对秘密的犯罪——针对人格法益的犯罪(之一)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开拆书信罪
    第三节泄露秘密罪
    第十四章针对名誉的犯罪——针对人格法益的犯罪(之二)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毁损名誉罪
    第三节事实的证明
    第四节其他的正当行为
    第五节毁损死者的名誉
    第六节侮辱罪
    第五部分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之四)——危及经营基础的犯罪
    第十五章针对信用、业务的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毁损信用罪
    第三节妨害业务罪
    第四节损坏电子计算机等妨害业务罪
    第六部分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之五)——针对财产权的犯罪
    第十六章针对财产权的犯罪(财产犯)总论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财产犯的客体
    第三节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第十七章盗窃犯罪——针对财产权的犯罪(之一)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盗窃罪
    第三节侵夺不动产罪
    第四节有关自己财物的特例
    第五节有关亲属间犯罪的特例
    第十八章抢劫犯罪——针对财产权的犯罪(之二)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财物抢劫罪
    第三节利益抢劫罪
    第四节抢劫预备罪
    第五节事后抢劫罪
    第六节昏醉抢劫罪
    第七节抢劫致死伤罪
    第八节抢劫强奸罪、抢劫强奸致死罪
    第十九章诈骗、恐吓犯罪——针对财产权的犯罪(之三)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诈骗罪
    第三节计算机诈骗罪
    第四节准诈骗罪
    第五节恐吓罪
    第二十章侵占犯罪——针对财产权的犯罪(之四)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侵占委托物罪
    第三节业务侵占罪
    第四节侵占遗失物等罪
    第五节侵占罪的共犯、罪数
    第六节有关亲属间犯罪的特例
    第二十一章背信犯罪——针对财产权的犯罪(之五)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背信罪的本质
    第三节背信罪的成立要件
    第四节背信与侵占委托物的关系
    第二十二章有关盗赃等的犯罪(赃物罪)——针对财产权的犯罪(之六)
    第一节赃物罪的种类与法律性质
    第二节赃物罪的本质
    第三节赃物罪的主观要件
    第四节共犯与罪数
    第五节有关亲属间犯罪的特例
    第二十三章毁弃与隐匿犯罪——针对财产权的犯罪(之七)
    第一节现行法的结构
    第二节具体犯罪类型
    ……
    第七部分针对社会法益的犯罪
    第八部分针对国家法益的犯罪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