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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让-亨利·法布尔著
    •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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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让-亨利·法布尔著
    •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274135093
    • 版权提供:天津人民出版社

            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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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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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昆虫记 作者:-亨利·法布尔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定价:20 出版时间:20177 开本:32
    页数:232 装帧:平装 ISBN:9787201117126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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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9年,法国著名昆虫学家-亨利·法布尔买下塞里尼昂镇附近乡村一块荒地,种上百里香和薰衣草,邀请心爱的虫子们到来。

    他向红牧蚁发问,为什么它们永远不会迷路?萤火虫这个提灯笼的家伙,到底靠什么来发光?

    在他眼中,圣甲虫的工具包就像一个神奇的科技博物馆,蜾蠃是技术高超的建筑师,而花金龟如同馋嘴的小孩,总会吃得瘫倒在又甜又黏的水果旁边酣睡。

    法布尔用了一生时间忠实记录着奇妙的昆虫世界,达尔文盛赞他是“无法效仿的观察家”。

    《昆虫记》原版共十卷,本书精选了一百二十多种中国读者耳熟能详的昆虫,愿这二十三篇观察笔记为您开启另一个世界的神秘之门。

     

     

     

     

     

     

      图书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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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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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亨利·法布尔

    Jean-Henri Fabre(1823年12月21日-1915年10月11日)

     

    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1907年完成《昆虫记》全十卷。这套书精确地记录了他进行的观察,揭开了昆虫生命与生活习惯中的许多秘密,被世人誉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达尔文盛赞法布尔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

     

    译者

     

    戚译引

    科普翻译爱好者。曾就读于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见习于《环球科学》杂志,“科学松鼠会·小红猪翻译组”成员,任职于“果壳网”。

     

     

      关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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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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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01荒石园L’Harmas

    你们探索死亡而我探索生命。

     

    P011圣甲虫Le Scarabée sacré

    它们的工具包就像一个科技博物馆,各种挖掘工具一应俱全。

     

    P031多毛长足泥蜂∣L’Ammophile hérissée

    这个外科手术专家每一次出手,都精确得如同拿着尺子在丈量一般。

     

    P041蜾蠃Les Eumènes

    它知道如何将实用与美观合二为一,圆顶房子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家的杰作。

     

    P055红牧蚁∣Les Fourmis rousses

    无论道路多么曲折坎坷,它们总能满载食物回家,这是依靠嗅觉还是视觉的指引?

     

    P072法国狼蛛∣La Tarentule à ventre noir

    这是位大胆的猎人,它全靠自己的技艺谋生。

     

    P091天牛Le Capricorne

    幼虫能够清楚地预见未来,冒着生命危险准备好逃生之路。

     

    P103蝉出地洞∣La Cigale-la sortie du terrier

    若虫通过这个气象观察站,了解外面的天气变化,以便迎接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P111蝉的羽化∣La Cigale-la transformatton

    它就像体操运动员一样完成了高难度动作,卓越的平衡能力让人惊讶。

     

    P120负葬甲∣Les Nécrophores-l’enterrement

    这个入殓师平时动作僵硬迟缓,掘墓的时候却出奇麻利。

     

    P133蟋蟀的歌唱和交配Le Grillon-le chant-la pariade

    求爱的歌声再次响起,中间夹杂着片刻的静默和低低的颤音。让我们看看你的乐器吧!

     

    P147大蝼步甲∣Le Scarite géant

    它们能像火枪一样喷出灼热的气体,点燃捕食者的胡须。

     

    P158欧洲榛实象∣Le Balanin des noisettes

    准备了美味佳肴,把不速之客拒之门外,无忧无虑的隐士就在里面不断长大,长胖。

     

    P170孔雀天蚕蛾Le Grand-Paon

    棕红色天鹅绒外衣,白色的毛皮领带,翅膀中间的大眼睛如同彩色的虹膜,美貌非凡。

     

    P186花金龟∣Les Cétoines

    它吃得瘫倒在水果旁边,就像一个酣睡的馋小孩,嘴角还沾着面包屑和果酱。

     

    P202大萤火虫∣Le ver luisant

    这个提灯笼的家伙,到底靠什么来发光?

     

    P215学名翻译对照表∣Tableau comparatif des noms

     

      试 读
    BASIC INFORMATION

     

    即使将鸽子送到几百里外的地方,它也能回到自己的鸽棚;燕子在非洲越冬之后,能够远渡重洋回到家乡,找到自己的旧居。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它们是如何确定方向的呢?是依靠视觉吗?

    达尔文这位大师承认,动物有一种人类不具备的,甚至根本无法想象的能力,它指引着鸽子、燕子、猫、石蜂还有其他动物回到自己的居所。至于这是不是感知磁场的能力,我对此不作定论,但能够为证明这种能力的存在做出一些贡献,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在荒石园里丰富的实验品中,我首先要介绍著名的红牧蚁,又叫红悍蚁,它们像亚马孙人一样捕猎奴隶。它们不善于哺育后代,也不知道怎么寻找食物,就算食物就在眼前也不知道伸手去拿。所以,它们需要一些佣人来准备食物,操持家务。为了壮大自己的家族,红牧蚁会抢劫附近不同品种的蚂蚁,把蛹搬回自己的窝里。不久后,蛹羽化了,变成了勤快的佣人。

    在六七月炎热的午后,我常常看到这些亚马孙人从营房出发,踏上征途。它们的队伍足有五六米长。如果一路上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它们便保持着整齐的队形继续前进。一旦发现前方似乎出现了一个蚁丘,领头的蚂蚁就停下来,聚成乱哄哄的一堆,后面的蚂蚁大步跟上,越聚越多。一些侦察兵前去打探情况,发现这是个假情报,于是蚁群重新排好队,继续往前走。这伙强盗大摇大摆地穿过花园,消失在草丛中,随后在远处重新出现,又钻进枯叶堆里。它们漫无目的地游荡,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黑毛蚁的巢。红牧蚁一哄而上,冲进放着蛹的育儿室,然后带着战利品跑出来。此时,在这个地下城堡的门口,一大群黑毛蚁赶来保卫它们的财产。战斗双方的力量实在太悬殊了,结果毫无悬念。红牧蚁轻松获胜,每一只都用大颚叼着一个蛹,满载而归。对于不了解亚马孙奴隶制习俗的读者来说,这个故事可能非常新奇;但很抱歉,我不打算继续说下去,否则就离这个关于昆虫回窝的主题太远了。

    这伙强盗出征的距离时远时近,取决于附近黑蚂蚁窝的数量。有时候它们只要走十几步,有时候却要走上几十步,甚至更远。只有一次我看到它们走出了花园。这些亚马孙战士翻过四米多高的围墙,一直走到附近的麦田里。它们并不在乎要走哪条路。无论是裸露的地面、茂盛的草坪、成堆的枯叶,还是乱石堆、砖墙和杂草,它们都一视同仁,没有特别喜欢或不喜欢的道路。

    然而,红牧蚁回窝的路却是十分确定的。出发的时候走哪条路,回来的时候就走哪条路,无论它多么曲折,多么坎坷。它们带着战利品,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那条路受到各种意外事件的影响,往往七拐八拐,十分复杂。但是,原来走过哪些地方,红牧蚁就一定要再次经过,这是一条雷打不动的纪律。即使带着猎物赶路更加辛劳,也更加危险,它们也要原路返回。

    假设红牧蚁先前穿过了厚厚的枯叶堆。这条路十分凶险,它们每一刻都有可能失足坠落,然后不得不从洼地里爬上来,爬到摇摇晃晃的枯枝上。等走出这个错综复杂的迷宫,蚂蚁们已经累得筋疲力尽。然后,它们狩猎归来,带着沉重的战利品,还要再次穿过这个迷宫。如果要避免这番劳累,它们该怎么办呢?只要稍微拐个弯,就有一条平平整整的好路,离枯叶堆不到一步,但它们就是看不到。

    有一天,我看到它们沿着池塘围栏的内侧走着,准备出去抢劫。刚好在前一天,我把池塘里养的两栖动物换成了金鱼。北风劲吹,从侧面朝着蚁队猛刮,把整整一排蚂蚁都吹到了水里。金鱼马上围过来,张开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路途多舛,它们还没有翻过这天堑,就已经损失了一半的兵力。我以为它们回来的时候会走另一条路,免得再次经过这个鬼门关,然而它们没有这么做!这支队伍带着蚂蚁的蛹,又踏上了凶险的路途,于是金鱼得到了双份的天赐美餐:蚂蚁和它的猎物。红牧蚁宁愿再一次损失大批人马,也不肯换一条路线。

    这些亚马孙人几乎每次出征都会选择不一样的路线,每条路都歪歪扭扭,十分复杂。很可能是因为这点,它们才不得不每次都原路返回,否则很难找到自己的家。如果不想迷路的话,它们就别无选择,因为它们只认得这条来时的路。当松异舟蛾的幼虫离开巢穴,到另一棵树、另一根树枝上寻找更美味的松针时,它们会一路走一路吐丝,然后沿着路上的丝回到窝里。这就是昆虫为了避免迷路采用的最简单的方法:用丝线标记路途。然而,相比松毛虫和它们幼稚的标记,石蜂和其他昆虫辨识方向的方法大不相同。

    红牧蚁虽然也属于膜翅目,但认路的办法相当有限,这从只能原路返回巢穴就能看出来。它们是不是也在某种程度上效仿了松异舟蛾幼虫的办法,在路上留下了某种痕迹呢?它们没有制造丝的工具,没法留下指路的丝线,但它们也许在路上留下了某种气味,比如甲酸,然后凭借嗅觉的指引找到回家的路。这种说法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有人认为蚂蚁依靠嗅觉认路,并且它的嗅觉器官似乎就在那不停抖动的触角上。我不想草率地对这种说法表示赞同。第一,我不太相信嗅觉器官位于触角上,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了;第二,我希望用实验证明红牧蚁不是依靠嗅觉指引方向的。

    我常常整个下午都守在红牧蚁的巢穴旁边,等待它们出窝,但总是无功而返。这实在太费时间了,所以我找了一个比我清闲得多的助手,这就是我的小孙女露西。我对这个捣蛋鬼说过蚂蚁的故事,她很感兴趣。她曾经目睹了红牧蚁和黑蚂蚁激烈的战争,看着红牧蚁抢劫婴儿的场面若有所思。她心中充满了神圣的使命感,对于自己小小年纪就能为科学这位贵妇效劳感到十分自豪。天气好的时候,她在花园里跑来跑去,监视着红牧蚁的行动,仔细辨认它们从蚁窝到抢劫地点所经过的路线。她的热情早就经受过考验,我对她很放心。有一天,当我在书房里做笔记的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砰!砰!“是我,露西!快过来,红牧蚁进了黑蚂蚁的窝了,快过来!”

    “你能认出它们走过的路吗?”

    “能,我做了记号。”

    “做记号?你是怎么做的?”

    “我像小拇指58那样,把白色的小石头撒在它们走过的路上了。”

    我跑出房间。一切正如同我那位六岁的助手所说的那样。露西事先准备了小石子,一看到红牧蚁的队伍走出兵营,就紧紧跟随,在它们走过的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撒上一些小石子。现在,红牧蚁刚刚从黑蚂蚁的窝里出来,准备沿着石子标记的路线回家。两个蚁穴之间的距离大约为一百步,这样我就有时间进行事先策划的实验了。

    我拿来一把大扫帚,把红牧蚁走过的路扫干净,扫过的地方大约有一米宽。我把地面上的尘土扫到一边,把别处的尘土扫过来。如果原先的尘土上有什么味道,那么没有了这些尘土,红牧蚁一定会晕头转向的。我在它们走过的路上选了四个点进行实验,每两个点之间相隔几步远。

    红牧蚁大军来到第一个被截断的地方。它们显然十分犹豫:一些蚂蚁掉头走开,然后走回来,又再次掉头走开;另一些蚂蚁在道路断开处徘徊着,似乎想绕过这个陌生的地方。先头部队原先聚在一起,有几分米宽,现在却分散到方圆三四米的区域中。越来越多的红牧蚁聚集到路障前,乱作一团,不知所措。最后,终于有几只红牧蚁斗胆踏上了被扫过的那段路,其他的蚂蚁也跟了上来。还有一些蚂蚁绕了个弯,最后也回到原先的路上。在其他被截断的地方也是如此,蚂蚁们先是犹豫不决,然后直接穿过去,或者从侧面绕过去,最终走到了原来的路上。即使受到我的百般阻挠,红牧蚁还是沿着小石子标出的路线回到窝里。

    实验似乎能够证明嗅觉的作用。在道路被截断的四个地点,红牧蚁都显得很犹豫。虽然它们仍然能够原路返回,但那可能是因为我扫得不干净,还有一些带气味的尘土留在那儿。一些蚂蚁能够绕开被扫过的地方回到原路,可能是受到了被扫到一旁的尘土的指引。所以,在赞同或否认气味的作用之前,我们最好还是在更严谨的条件下重复实验,这一次得把有气味的东西彻底清扫干净。

    几天后,我认真制定了一个新的计划。露西出去侦查,并很快向我报告蚂蚁又出窝了。这也在我的预料之中,因为在六七月间的下午,天气潮湿闷热的时候,尤其是雷雨来临之前,这些亚马孙人几乎肯定要出门的。露西还是把小石子撒在蚂蚁走过的地方,我选了几个合适的地点,开始动手了。

    我找来一根给花园浇水的水管,把它一头连在给池塘供水的水龙头上,打开了阀门。蚂蚁走过的路被汹涌的水流冲断了,这水流宽一步左右,长得没有尽头。水急速冲刷着地面,把地冲得干干净净,冲走了所有可能带有气味的东西。我用大量的水冲了差不多一刻钟,当蚂蚁抢劫回来,走到附近的时候,便放慢了水的流速,让地面上的水层变得浅一些,免得蚂蚁太费劲。现在,如果红牧蚁必须原路返回,就得走过这摊水。

    红牧蚁犹豫了很长时间。后面的蚂蚁已经跟上来,和先头部队会合。它们走上了露出水面的石头,走进急流之中。前面没有垫脚石,水流卷走了那些走在最前面的蚂蚁,然而它们并没有丢下猎物。它们在水比较浅的地方停下来,或者搁浅在河岸边,然后又开始寻找能够过去的浅滩。几根稻草被水流冲到这里,停在水中,这就是蚂蚁要走过的危桥;几片干枯的橄榄树叶也成了它们的渡船,上面坐满了带着行李的乘客。几只最胆大的蚂蚁一半靠实力,一半靠运气,没有借助任何工具就抵达了对岸。我还见到几只蚂蚁被水流冲出两三步远,在积水周围上了岸,却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不过,即使队伍一片混乱,即使面临着被淹死的危险,也没有一只蚂蚁抛下自己的战利品,它们宁死也要守住这财产。总之,蚂蚁大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总算渡过了急流,并且还是沿着原来的路线走。

    我想红牧蚁不太可能是依据气味的指引走过去的,因为水流早已把地面冲干净了,并且在蚂蚁经过的时候仍然不断有水流过来。那么我们来做一个新的实验:假设地面上有蚂蚁留下的我们闻不到的味道,那么我们用一种更强烈的、人类能闻到的味道来掩盖它,会怎么样呢?

    我在第三个出口处等待着,在蚂蚁要经过的路上用刚从花坛里采来的新鲜薄荷叶擦了擦。然后,我把薄荷叶盖在稍远一些的地面上。蚂蚁似乎毫不犹豫地走过了用薄荷叶擦过的地方,在盖着叶子的区域跟前犹豫了一下,也走过去了。

    第一个实验是用水流冲刷地面,第二个是用薄荷叶改变路上的味道。在这两次实验之后,我觉得再也不能认为蚂蚁是依靠嗅觉的指引,沿着先前走过的路回家了。我们需要做一些其他的实验,来进一步了解这个问题。

    现在,我不对地面进行任何改造,而是用大量的纸把蚂蚁走过的路盖起来。我把旧报纸铺在地上,用小石子压住。这层报纸完全改变了道路的外观,却不会完全改变可能存在的气味。蚂蚁在我铺好的路前迟疑了很久,甚至比遇到水流的时候还要犹豫。它们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尝试,绕着报纸的边沿走走,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最后才走进这个未知的地段。它们终于走过了报纸,然后又像往常一样,沿着旧路回去了。

    前方还有另一个陷阱在等着这些亚马孙人。我在地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黄沙,而地面本身是偏灰色的。这一点点的装饰也足以让蚂蚁起疑,它们也犹豫了一下,只是这一次停留的时间没有遇到报纸的时候那么长。最后,它们也翻越了这个障碍。

    我用沙子和报纸设下的障碍并不能清除地面上可能存在的气味,但蚂蚁都在障碍物前面停了下来,表现出同样的犹豫。所以,我们可以证明指引蚂蚁回到蚁穴的不是嗅觉,而是视觉。每一次我用各种方式改变道路的外观,比如把地扫干净,用水冲地面,铺上薄荷叶、报纸或与地面颜色不同的沙子,蚂蚁都会停下来,试图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是的,就是视觉,但蚂蚁的视野非常狭窄,只要移动几块小石子,就能改变它们眼中的地平线。因为蚂蚁只能看到很近的东西,所以只要铺上几张纸、几片薄荷叶或一层黄色的沙子,或者用水冲刷地面,用扫帚打扫地面,甚至是更小的改动,都能使它们看到的景色面目全非。蚂蚁大军带着战利品,一心想赶紧回到窝里,在遇到这些未知的景物时显得十分焦虑。它们之所以能够穿越这些地方,是因为在反复试探的过程中,一些蚂蚁认出了远处自己所熟悉的东西。其他的蚂蚁相信这些千里眼,就跟着它们走过去了。

    如果红牧蚁不能精确地记住沿途的景物,那么即使有良好的视觉也是不够的。一只蚂蚁的记忆力!它会是怎么样的?它和我们的记忆有哪些相似之处吗?对于这些问题,我还没有答案,但我只要用几句话就能证明昆虫有很强的记忆力,能够牢牢记住自己去过的地方,而且记得很准确。我曾经多次见到这样的现象。有时候,红牧蚁所洗劫的蚁穴里战利品太多,一次搬不完,或者到达的地方有很多蚁穴,它们就会反复光顾这里。于是,在抢劫过后的第二天,或者两三天后,它们又会回来。这一次它们不再四处搜寻,而是精确地沿着上一次走过的路,直奔有蛹的蚁窝。我曾经用小石子沿着亚马孙人走过的路设下路标,大约每隔二十米放一颗石子。两天后,我看到它们沿着这条路再次出征,从一颗石子走到下一颗石子。我看着石头路标对自己说,它们会从这里经过,然后从那边走,然后它们真的就这样做了,从一个路标到下一个路标,几乎分毫不差。

    如果蚂蚁在路上留下了气味,那么几天后这气味还会留在那儿吗?谁都不敢这么说。所以,红牧蚁认路靠的就是视觉,还有它们对地点的记忆。它们的记忆至少可以保留到第二天,甚至维持更长时间。这记忆力十分忠实可靠,它指引着蚂蚁走过各种各样的地貌,沿着之前走过的路前进。

    在陌生的环境里,红牧蚁又会如何应对呢?对地形的记忆这时候没有用处,我假定它们从未到过这个地方,对这里没有记忆。那么,它们会不会像石蜂那样,凭借哪怕是比较有限的辨识方向的能力,找到自己的蚁窝,或者和蚂蚁大军会合呢?

    这支大部队并没有到过花园里所有的地方。它们特别喜欢花园的北边,显然每次往那个方向出征都收获颇丰。所以,它们出门抢劫的时候一般往北走,不过我偶尔也会在南边碰到它们。这样看来,它们对花园的南边虽然不算一无所知,但也不特别熟悉。让我们看看如果把一只蚂蚁带到这里会发生什么。

    我在蚁窝的附近守着。当蚂蚁大军带着奴隶回窝时,我拿着一片枯叶靠近它们,让一只蚂蚁爬上来。我并没有用手去碰它,就把它带到了大部队南边两三步远的地方。这足以让它离开熟悉的环境,彻底晕头转向。这只蚂蚁回到地面上,开始了冒险,它始终用大颚叼着战利品。我看着它时而朝着与队伍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还以为自己正在奔向同伴;时而又往回走,一会儿往右,一会儿往左,把各个方向都试探了一边,却始终没有遇到队伍。这个好斗的奴隶贩子就在离队伍两步远的地方迷路了。我做过几次实验,结果都是一样的。蚂蚁晕头转向,游荡了半小时都没有找到队伍,甚至离队伍越来越远,只是它们从来不会放下抢来的蛹。它们最后到哪里去了?它们抢来的蛹又怎么样了呢?我真没有耐心一直跟着这些迷路的强盗。

    重复这个实验,不同的是把红牧蚁放到花园的北边,那么它会犹豫一会儿,朝各个方向试探,最后还是能找到队伍。它认得这些地方。

    所以,这种蚂蚁肯定没有其他膜翅目昆虫所具备的方向感。它只能记住去过的地方,仅此而已。只要偏离了相当于人类走两三步的距离,红牧蚁就会迷失方向,没法和同伴团聚;但即使把石蜂带到几公里外,它们也不会在陌生的空域中迷路。只有少数几种动物拥有这奇妙的能力,而人类却不具备,我曾对此感到十分惊讶。人与动物的差别很大,这不免会引起争论。然而现在,我们仅仅考虑两种不同的膜翅目昆虫,它们之间的差异非常小。那么,为什么几乎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两种生物,一种具备这样的感觉,另一种却不具备呢?多了一种感觉,这个特征可比身体结构的差异要大得多,我等着进化论者给我一个有说服力的答案。

     

    ——节选自《昆虫记?红牧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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