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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人命关天:清代刑部的政务与官员(1644—1906)
  • 正版图书 品质保障
    • 作者: 郑小悠著
    •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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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郑小悠著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208177048
    • 出版周期:旬刊
    • 版权提供: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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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人事、案件交织,绘刑部260余年沧桑变化

    ☆国法、人情、利益错综,窥清王朝统治的底层逻辑

    ☆传神写照技术型刑部官员,刻画法律精英们的精神侧影

    ☆细致再现刑部与其他中央部门、地方官员的往来博弈

    基本信息
    商品名称: 人命关天:清代刑部的政务与官员(1644—1906) 开本: 32开
    作者: 郑小悠 著 定价: 78.00
    ISBN号: 9787208177048 出版时间: 2022-10-01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印刷时间: 2022-10-01
    版次: 1 印次: 1

    绪 论

    一 对象、方法与思路

    二 学术史回顾

    三 史料来源分析

    章 部权特重

    节 合法性焦虑下的清代刑政

    一 为什么要追求“刑狱平”

    二 成本与秩序之间

    第二节 明清易代与三法司权力倾斜

    一 明代的三法司分工

    二 从分权到集权

    第三节 雍乾时期的刑部机构改革

    一 清初刑部的糟糕表现

    二 雍正皇帝的问题意识与改革策略

    三 乾隆年间的新局面

    第二章 政务运作流水线

    节 地方刑案覆核流程

    一 文书到部

    二 刑部主稿与法司合议

    三 死刑案件的上奏与批答

    四 地方错案的驳回与惩戒

    第二节 刑部现审案件流程

    一 人犯移送与主审官选派

    二 审讯与定案

    三 人犯发落

    四 刑部狱政

    第三节 秋审决囚流程

    一 刑部核拟

    二 九卿翰詹科道会议

    三 勾到与减等

    四 秋审的价值

    第三章 技术官僚的理想国与乌托邦(上)

    节 天下人命系于刑部之一官

    一 司官的来源与任期

    二 司官的“缺”

    三 司官的“差”

    第二节 回翔封圻,入掌邦宪

    一 “六堂”人选的变化

    二 “当家堂官”的权力与责任

    三 管部大学士的地位

    第三节 因其人而生权力

    一 官吏关系

    二 堂司关系

    三 满汉关系

    第四章 技术官僚的理想国与乌托邦(下)

    节 日治案牍夜读律

    一 刑部官员任职前的律学基础

    二 刑部官员在部的法律专业学习

    三 刑部官员的律学著作及其影响

    第二节 敢学申韩号法家

    一 刑部官员的自我期许

    二 刑部官员的外部评价

    第三节 刑部法律精英的末世变奏

    一 刚毅、赵舒翘的通显与败亡

    二 沈家本的旧迹与新声

    第五章 天下刑名之总汇

    节 重内轻外,势所必然

    一 “部驳议处”制度中的刑部与督抚

    二 刑部与地方法司的博弈效果

    三 嘉道年间地方刑名系统的异化

    四 部驳议处制度的崩溃

    第二节 问案必用刑曹

    一 刑部与都察院、大理寺

    二 刑部与其他中央机构

    三 刑部与九卿翰詹科道会议

    四 刑部与钦案派审王大臣

    第三节 法司依律,天子衡情

    一 皇权主导下刑罚的“世轻世重”

    二 政治与非政治案件中的皇权

    三 皇权在刑名体系中的作用

    结 语

    附 录

    附 文

    一 死刑案督抚题本一件

    二 死刑案督抚奏折一件

    三 死刑案三法司议覆题本一件

    四 督抚回应部驳揭帖一件

    五 刑部现审钦案奏稿二件

    六 钦差谳狱奏折一件

    附 表

    一 康熙《会典》所载刑部各机构设置

    二 嘉庆《会典》所载刑部各机构设置

    三 雍正二年春夏刑部上折司官情况表

    四 雍正二年冬《缙绅全书》所载刑部司官情况表

    五 乾隆五十三年春《缙绅全书》所载刑部司官情况表

    六 光绪十一年冬《缙绅全书》所载刑部司官情况表

    七 清代刑部堂官任职情况表

    附 图

    一 刑部呈行簿

    二 司看秋审册

    三 秋审不符册

    参考文献

    后 记

    章 部权特重
    节 合法性焦虑下的清代刑政
    与前代相比,清王朝的统治者主要面临三大难题:,它并非传统的华夏政权,君主是东来的满洲人,核心统治集团是多民族共同体—八旗,在华夷之辨的意识形态下,政权合法性天然不足。第二,清王朝政权稳固后,人口激增,19世纪初总数已达四亿之多,人与资源的关系空前紧张,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第三,清代中前期,通过武装征服、改土归流等手段,政权的直接控制区大大扩张,边疆地区土地广袤、民族成分复杂、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各民族人民之间既相互融合又摩擦不断,中央政府鞭长莫及。在这种情况下,欲维持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确保政权长治久安,清王朝需要在国家的治理能力,即政府行政层面做出更多努力,使其统治更加高效有序。
    一 为什么要追求“刑狱平”
    行政学的创立者威尔逊在他的著作《行政学之研究》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那些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的专*政府,由于不需要依赖国民的同意而存在,就不需要争论国家主权由谁掌握这类政治层面的问题。但为了使政府长期保持垄断地位,垄断者对发现尽可能不激怒民众的垄断方式感兴趣,且能及时采取快捷高效的手段。简而言之,拥有开明君主的专制政权,注重社会秩序的建设,是以在行政层面,可以取得卓越的成就。威尔逊赞美专制的法国、普鲁士掌握了“改善行政方法的艺术”,已经走向自由的英国、美国虽然成功实践了“抑制权力的艺术”,但政府治理社会的能力却逊于前者。[1]用威尔逊的理论看待中国历史,历代皆行“秦政”的中国专制王朝,在国体上一脉相承的同时,不断进行着行政体制改革。时至清代,一个合法性天然不足的统治集团,面对一个领土极其广袤、人口与资源关系空前紧张的统治对象,想既维持旧体制,又确保统治的长期稳定,是不容易做到的。然而历史的事实证明,延续了200多年的清王朝基本做到了这一点。这当中涉及的因素极多,有一点要特别提到的是:切实追求“改善行政方法的艺术”,是它在严峻考验下得以维持长期统治秩序的重要保障。
    清代政府行政以钱粮、刑名两项为重,贯穿于从州县到中央之间的所有环节。前者让国家从民众手里获得运作政治的资源,后者维护政权的存在与社会秩序。二者构成王朝赖以存在的基础,也与一般民众的生活密不可分。
    因为合法性焦虑是困扰清代所有统治者的头号问题,所以其政权的统治策略,特别是对各阶层、群体所展示出的统治态度,自始至终与此问题息息相关。对那些掌握话语权的、对前朝政权和华夷之辨眷念执着的、有可能对本朝政权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汉人士大夫、地方绅士,清朝统治者习惯于摆出更强势的姿态,对其讲学、结社、发表言论、扩张财富、参与政治等行为,多采取强力干预,甚至严厉封禁的手段。但对更关注个体生存状态而非政权属性的广大中下层民众,清朝统治者则倾向于使用关照安抚的策略,譬如将税赋均平、社会公正等普通人关切的事情,拔到很高的位置,不仅仅视之为技术性的政府行政职能,而是直接与政权合法性挂钩,通过宣扬君主在这些领域的“仁政”,弥补自己的天然缺陷。是有所谓“我朝深仁厚泽,固属美不胜书,然大要则有两事:一曰赋敛轻,一曰刑狱平。赋轻则不至竭民财,刑平则不肯残民命”。[1]
    雍正年间,朝鲜使臣曾记录清朝君臣就满洲统治正统性问题的谈话。其间,雍正帝回忆到乃父康熙帝兢兢业业,勤政唯恐有失的原因时说:“想先帝欲图久远,见推背图云‘胡人二八秋’,即行批仙,求大仙明示何所谓胡人二八秋,朕当重修庙宇。仙批云:‘不用修来不用修,谁识胡人二八秋。红花落尽黄花发,五月干戈八月修’。先帝欲明此语,终不能明,一惟从宽省刑薄税,听从天命而已。所以刑部每停秋决,广善库设法借俸。”[2]所谓推背图之语,所示无外乎胡无百年运之类,康熙帝为求心安,能做的就是颁布省刑薄税的惠政,其中重要一项,即是刑名领域的停止秋决,从数量上少杀人。
    不仅仅是康熙皇帝,有清一代,“慎重刑章”都是其基本国策,统治者将“人命至重”的理念摆在了国家治乱的高度加以理解。嘉庆帝曾亲撰《慎刑论》,并颁赐大学士、三法司堂官和各省督抚、按察使共60人。[1]他在文章中提出了国家慎重刑狱的四点必要性:保全良善、翦除邪慝;辅助教化、端正风俗;惩治纵欲枉法、顽视人命之酷吏;避免上干天和,引起水旱灾荒。[2]可见在清帝的认知中,慎重处理刑名事务是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统治基础、整肃官僚队伍,乃至展现天人合一形视角下帝国合法性的重要手段。而在君主专制政体下,皇帝的重视,自然也是一件事情获得权力与资源的基础。

    本书综合编年体官修史书、各类典章、档案、文集、年谱、笔记等史料,对清代刑名制度的发展做出了详细梳理。同时,在制度史研究中引入对人、事的考察,刻画了具有相当专业素养的刑部技术型官僚形象,由案件的驳议往来,再现刑部与其他中央机构及地方官员在法理、人情、利益交织情况下的多重博弈。

    全书通过分析清代皇权在刑名体系中的环节性作用,揭开了有清一代如何提升刑名体系的运作效率,以维持全面制度化治下的政治与社会稳定,由此缓解统治合法性的危机。

    郑小悠,国家图书馆副研究馆员、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北京市第十二届青联委员。研究方向为清代制度史、政治史,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擅长历史文学、历史普及类作品的写作,已出版《年羹尧之死》、《清代的案与刑》、《九王夺嫡》(合

    著)、《英和日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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