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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雕菰楼算学六种 焦循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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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焦循著
    • 出版社: 凤凰出版社(原江苏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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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焦循著
    • 出版社:凤凰出版社(原江苏古籍出版社)
    • ISBN:9784645150219
    • 版权提供:凤凰出版社(原江苏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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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科学研究的代表性成果。
    基本信息
    商品名称: 雕菰楼算学六种 焦循著作集 开本: 32开
    作者: (清)焦循 著 陳居淵 主編 孫德彩 校點 定价: 98.00
    ISBN号: 9787550629349 出版时间: 2019-04-01
    出版社: 凤凰出版社 印刷时间: 2019-04-01
    版次: 1 印次: 1
    目錄
    前言一
    校點説明一
    總叙一
    加減乘除釋

    加減乘除釋卷一
    加減乘除釋卷二
    加減乘除釋卷三
    加減乘除釋卷四
    加減乘除釋卷五
    加減乘除釋卷六
    加減乘除釋卷七
    加減乘除釋卷八
    天元一釋
    序一
    序二
    天元一釋上
    天元一釋下
    開方通釋
    開方通釋叙
    開方通釋
    釋弧
    序一
    序二
    釋弧卷上
    釋弧卷中
    釋弧卷下
    釋輪
    釋輪卷上
    釋輪卷下
    釋橢
    釋橢序
    釋橢總叙
    數為六藝之一。而廣其用,則天地之綱紀,群倫之統系也。天與星辰之高遠,非數無以效其靈;地域之廣輪,非數無以步其極;世事之糾紛繁賾,非數無以提其要。通天、地、人之道曰儒。孰謂儒者而可以不知數乎?自漢以來,如許商、劉歆、鄭康成、賈逵、何休、韋昭、杜預、虞喜、劉焯、劉炫之徒,或步天路而有驗於時,或箸算術而傳之於後,凡在儒林類能為算。後之學者,喜空談而不務實學,薄蓺事而不為,其學始衰。降及明代,寖以益微,閒有一二士大夫留心此事,而言測圓者不知天元,習回回法者不知*。謬誤相仍,莫能是正,步算之道,或幾乎息矣。欽惟我國家稽古右文,昌明數學,聖祖仁皇帝御製《數理精蕴》,高宗純皇帝欽定《儀象考成》,諸編研極理數,綜貫天人,鴻文寶典,日月昭垂,固度越乎軒轅、隸首而上之。以故海内為學之士,甄明度數,洞曉幾何者,後先輩出。專門名家,則有若吴江王曉庵錫闡、淄川薛儀甫鳳祚、宣城梅徴君文鼎。儒者兼長,則有若吴縣惠學士士奇、婺源江慎修永、休寧戴庶常震,莫不各有饌述,流布人間。蓋我朝算學之盛,實往古所未有也。江都焦君里堂,與元同居北湖之濱,少同遊,長同學。里堂湛深經學,長於三禮,而於推步數術尤獨有心得。比輯其所箸《加減乘除釋》八卷、《天元一釋》二卷、《釋弧》三卷、《釋輪》二卷、《釋橢》一卷,總而錄之,名曰《里堂學算記》。書成而囑元序之。
    元思天文算法,至而大備,而談西學者輒詆古法為粗疏不足道,于是中西兩家遂多異同之論。然元嘗稽攷算氏之遺文,泛覽歐邏之述作,而知夫中之與西,枝條雖分,而本幹則一也。如西法三率比例即古之今有術,重測即古之重今有,借衰即衰分之列衰,叠借即盈不足之假令,今之三角即句股,借根方即立天元一,至於地為圓體,則《曾子》十八篇已言之。七政各有本天,與郄萌“日月不附天體”之説相合。月食入於地景,與張衡“蔽於地”之説不别。熊三拔《簡平儀説》寓渾於平,而崔靈恩已立義“以渾蓋為一”矣。的谷四方行測創蒙氣反光之差,而安岌已云“地有遊氣,濛濛四合”矣。其它若“天周三百六十度”,則邵康節亦嘗言之。“日周九十六刻”,則梁天監中嘗行之。以此證彼,若符節之合。然則中之與西,不同者其名,而同者其實。乃彊生畛域,安所習而毀所不見,何其陋歟!里堂會通兩家之長,不主一偏之見,於古法穿穴十經,研求三數,而折中乎劉氏徽之注《九章》。西法隨事立説,闡其隱秘,而日月五星之果有小輪與?夫日月五星本天之果為橢圓與?不則存而不論。昔蔡中郎撰《十意》未竟,上言欲思惟精意,扶以文義,潤以道術,著成篇章。今里堂之説算,不屑屑舉夫數而數之,精意無不包,簡而不遺,典而有則,所謂扶以文義,潤以道術者非邪?然則里堂是記,固將以為儒流之典要,備六藝之篇籍者矣。元少略涉斯學,心鈍不能入深,且以供職中外,斯事遂廢。今見里堂成此書,敬且樂焉。吾鄉通天文算學者,國朝以來惟泰州陳編修厚耀*精。今里堂之學,似有過之而無不及也。
    嘉慶四年冬,經筵講官户部左侍郎兼管國子監算學事務阮元譔序。
    加減乘除釋
    雕菰樓算學六種

    算之為術,可隨事以立名,而皆不外於乘除加減。加減者,乘除之所自出,然非乘除不足以盡加減之用,故有四者,而算法備矣。古今算家多列其目:句股旁要,量測既同,開方少廣,層累則一。差分之外,申之以均輸;方程之後,繼之以盈朒。因其小别,遂為區分,揆厥指歸,豈有岐義。夫不明其旨,則易地致惑。深究其理,則後起可推。竊以此義求之古先,蓋論法者居多,言理者絶少,即間有之,亦與法相淆,而於舉綱挈領之要未盡合也。今之為是學者,吴縣李尚之鋭,歙縣汪孝嬰萊,吾邑焦里堂循。三子者,善相資疑相析。孝嬰之學,主於約,在發古人之所未發而正其誤,其得也精。尚之之學,主於博,在窮諸法之所由立而求其故,其得也貫。理堂則以精貫之旨,推之於平易,以為理本自然,取劉徽注《九章算術》之意,著《加減乘除釋》八卷,凡弧矢之相求,正負之相得,方員凸凹之異形,齊同比例之殊制,靡不先列其綱,次疏其目,俾學者可窮源以知流,揣本而齊末。其於二子之學,蓋相輔而實相成矣。夫由疏之密,今古非有殊途。因難而易,中西本無二轍。雖稱名舉類,優絀互形。正其權輿,一言可解。古人好學深思,必曰心知其意。里堂之書,殆《周髀》以來諸書之統紀,不獨劉氏之功臣也已。三年夏五月,江都黄承吉序。
    加減乘除釋卷一
    加減乘除釋卷一
    劉氏徽之注《九章算術》,猶許氏慎之撰《説文解字》。士生千百年後,欲知古人仰觀俯察之旨,舍許氏之書不可。欲知古人參天兩地之原,舍劉氏之書亦不可。嘉定錢溉亭先生塘,謂《説文》一部之中,聲無統紀,因取許氏書,離析合併,重立部首,系之以聲。其書雖未成,迄今講《説文》者,頗宗其意以著書。循謂古人之學,期於實用,以乂百工,察萬品而作書契,分别其事物之所在,俾學者案形而得聲。若夫聲音之間,義藴精微,未可人人使悟其旨趣,此所以主形而不主聲也。惟算亦然。既有少廣、句股,又必指而别之,曰方田,曰商功。既有衰分、盈不足、方程,又必明以示之,曰粟米,曰均輸。亦指其事物之所在,而使學者人人可以案名以知術也。然名起於立法之後,理存於立法之先。理者何?加減乘除四者之錯綜變化也。而四者之雜於《九章》,則不啻六書之聲,雜於各部。故同一今有之術,用於衰分,復用於粟米。同一齊同之術,用於方田,復用於均輸。同一弦矢之術,用於句股,復用於少廣。而立方之上,不詳三乘以上之方。四表之測,未盡三率相求之例。踵其後者,又截粟米為貴賤衰分,移均輸為叠借互徴,名目既繁,本原益晦。蓋《九章》不能盡加減乘除之用,而加減乘除,可以通《九章》之窮。《孫子》、《張邱建》
    指《孫子算經》(成書於四、五世紀,作者不詳)、《張邱建算經》(北魏)。兩書似得此意,乃説之不詳,亦無由得其會通。不揆淺陋,本劉氏之書,以加減乘除為綱,以《九章》分注而辨明之。草創於乾隆甲寅之秋。明年為齊魯遊,遂中輟。嘉慶二年丁巳,授徒村中,無酬應之煩,取舊稿細為增損,得八卷。竊比於溉亭之於《説文》,庶幾與劉氏相表裏焉。倘有缺誤,願識者補而正之。幸甚!時十二月大寒日。
    以甲當甲為適足,以甲當乙為盈,以乙當甲為朒。
    數之多少無定。少至於一,而絲忽之下,尚有塵沙。多至於萬,而兆秭之上,尚有溝洫。惟是兩數相比,而後為盈、為朒、為適足乃定。故算法起於相比也。論數之理,取於相通,不偏舉數。而以甲乙明之,古之次弟,皆乙下於甲,用其意,以甲當盈,以乙當朒。
    以甲加甲,為倍之以乙加乙,以丙加丙,以丁加丁,并同。
    兩相當,未相入也。加減則相入矣。兩甲數為適足,故相加為倍也。
    以甲減甲,為減盡。
    減盡之法,為除法、開方法之止境。用之於方程者尤精。蓋除法者,除其所乘。開方者,除其所自乘。故必減盡而除乃止。除法、開方法之有減盡,正也。方程馭錯糅正負,數色相錯,不可以囫圇得之。其兩色者,必先去其一色。故互乘之後,列首位者對減必盡。對減盡,則一色去矣。數既錯糅,則一色減盡。一色減之必不盡。惟三色者,兩行互有空位,互相減,而其下位者適盡,則為兩色之較適足與首位之減盡者,又異矣。如馬一,騾一,共載四石二斗。騾二,驢一,共載四石二斗。馬一,驢三,共載四石二斗。馬首位減盡,此去其一色也。右中之騾一,左下之驢三,所對皆空,而末列之載數,左右均四石二斗,減盡。此為騾一,較驢三,其載適足,與兩馬之減盡,不同也。蓋適足者,相當之名。減盡者,相入之名。相入,則兩數皆去,故曰盡。相當,則兩數尚存,故曰適。盈不足術有適足,而非出於相減。盈不足之所與適足者,隱伏不見,而所見之兩盈、兩朒,以上兩率互乘之,斷無適足之理。故方程有減盡、有適足。盈不足有適足、無減盡也。
    以甲中分為半之。
    半之,亦曰折半。於除法為二而一。
    遞相倍為自倍,遞相半為自半。
    《九章算術·衰分》云:“今有女子善織,日自倍。”術云:“置一、二、四、八、十六,為列衰。”蓋倍一為二,倍二為四,倍四為八,倍八為十六,所謂自倍也。又《盈不足》題云:“蒲生一日長三尺,莞生一日長一尺,蒲生日自半,莞生日自倍,問幾何日而長等?”又題云:“垣厚五尺,兩鼠對穿,大鼠日一尺,小鼠亦日一尺,大鼠日自倍,小鼠日自半,問幾何日相逢?”
    三分甲,以二為太半,以一為少半。
    太半即大半,少半即小半。《衰分》術云“田一畝,收粟六升太半升”,《商功》術云“圓囷高一丈三尺三寸少半寸”,是也“少半寸”猶言“少於半寸”,非謂缺少半寸也。
    有甲乙,欲得其中平,則相加而半之。欲仍得甲乙,則倍之而相減。
    《方田》章邪田術云“并兩邪而半之”。邪田,為一句股一縱方相連形。并而半之,則成一縱方形也。箕田術云“并踵舌而半之”。箕田,為兩句股夾一縱方形。并而半之,亦成一縱方形也。推此而《商功》章城垣隄溝壍渠術云“并上下廣而半之”,《緝古算經》造仰觀臺羨道術云“半上下廣差”,又云“以上下廣差,并上下袤差,半之”。蓋無論為冪、為體、為差,有上下廣之不齊,必用是法以齊之。其《方田》章環田術云:“并中外周而半之。”《商功》章曲池術云:“并上中外周而半之,以為上袤,亦并下中外周而半之,以為下袤。”此内周小於外周,猶上廣小於下廣,故并而半之,以齊其不齊也。以不齊之邊,求積如是。若以積求不齊之邊,必倍中平廣數,減上得下,減下得上,無可疑矣。《商功》穿地為垣術云:“置垣,積尺,以深袤相乘為法,所得除得中平廣數,倍之,減上廣餘即下廣。”是也。《句股》章句弦并與股求句弦術云:“令七自乘,亦令三自乘,并而半之,以為甲邪行率。”蓋七為句弦并,三為股。凡句弦并,自乘為句乘句股并者二,句弦差乘句弦并者一。句弦差乘句弦并,同於股自乘之數。故以股自乘,并句弦并自乘而半之,適得中平。所以用為邪行率者,雖别見通率之巧句乘句弦并,加句弦差,乘句弦并,是弦乘句弦并也。於句弦并,自乘數中減去弦乘句弦并,是餘句乘句弦并也。以句乘句弦并為句率,以弦乘句弦并為弦率,因以股乘句弦并為股率。故為率之巧,而并而半之之意,則無殊也。
    得數,視所求為倍者,則豫半之;視所求為半者,則豫倍之。
    乘必正方而後得數。其方不正,亦必正之。則積數必浮於本數。故豫半其邊,以求其合。《方田》圭田術云“半廣以乘正從”。圭田,即兩要相等之三角形。正從,即中垂綫。以中綫為界,以左補右,成正方形,而底綫適相半也。《均輸》術云:“今有客,馬日行三百里,客去忘持衣,日已三分之一,主人乃覺,持衣追及,與之而還,至家,視日四分之三,問主人馬不休,日行幾何?”術曰:“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半其餘以為法,副置法增三分日之一,以三百里乘之為實。”此因四分日之三,為客馬之行與主人往還之行相加之數,三分日之一,為客馬單行之數,既減去此數,餘為主人往還之數。今止用主人追及之數為率,故半之也。又《句股》葭池術云“半池方自乘”。題云:“池方一丈,葭生中央,引葭赴岸,適與岸齊,自中央至岸,適得池之半。”故亦於正而求其偏也。又:“邑方二百步,各中開門,出東門十五步有木,問出南門幾何步見之?”術曰:“出東門步數為法,半邑方自乘為實。”半邑方者,自中開門。用自門至城隅為股,適當城之半。猶葭生池之中而至岸也。《孫子算經》云:“有獸,六首四足;禽,四首二足。上有七十六首,下有四十六足,問禽獸各幾何?”術曰:“倍足以減首,餘半之,即獸。以四乘獸,減足,餘半之,即禽。”蓋每首之數十,每足之數六以一獸一禽言,倍足減首,每獸尚餘二首,故半之得獸數。以四足乘之,是為獸足共數,於禽獸共足中,減獸之共足,餘每禽二足,故半之得禽數。又:“雉兔同籠,上有三十五頭,下有四十九足
    “四十九足”,《孫子算經》(《算經十書》本)作“九十四足”。,問雉兔各幾何?”術曰:“上置頭,下置足,半其足,以頭減足,以足減頭,即得。”蓋雉兩足兔四足,半之,是雉一足,兔兩足矣。一足與一頭相若,故減去頭數,所餘即兔足,有一足即一兔矣。約分之術云“可半則半之”,相其題,施其術,諸用半之之義,不外是言也。
    倍與半為向背。圭田求積,半廣以乘正從,若求廣,則倍積以開方之矣。知半之理,即知倍之理也。《孫子算經》云:“今有方田,桑生中央,從角至桑,一百四十七步,問田幾何?”術云:“置角至桑,倍之,以五乘之,以七除之,自相乘,以二百四十步除之,即得。”蓋中央至角,僅得邪行之半,故倍之,而弦數乃全。凡弦自乘,倍於方田自乘,既倍為弦,則自乘而半之,可矣。今以五乘七除,七當作十,五乗不啻二除,即半之爾。又:“三雞共啄粟一千一粒,雛啄一,母啄二,翁啄四。主責本粟,三雞主各償幾何?”術云:“置粟一千一粒為實,并三雞所啄七粒為法,除之,為雞雛主所償之數。遞倍之,即得母翁主所償。”此為衰分之常法,而遞倍之者,因一、二、四為遞倍,亦相其題,施其術焉爾。
    以乙加甲則差隱,以乙減甲則差見。
    甲乙,其有差者也。既相加,乙即化於甲中。惟以乙減甲,則甲中去一乙,主客兩乙俱減盡。然甲本盈於乙,減去兩乙,乙盡矣。甲尚有所留,則差也。加者,容納之謂,故長短偏雜之皆渾。減者,鑒别之謂,故纖豪蔈末之盡露。二者相為用,而數可定矣。《緝古算經》謂差為多數少數。
    以甲加乙,或以乙加甲,其和數等。於和數減甲得乙,減乙得甲,其較數必不等。
    和,即古所謂并。較,即古所謂差。加減者,用法之名。和、較者,得數之名。甲乙本有差,相加則無差,故無論甲加乙、乙加甲,其得數必等。若復以甲乙互減之,則仍有差矣。既有差,則數自不相等也。惟和數等,故用加者,可以相通。惟較數不等,故用減者必不容相借。
    以甲加乙,以乙加甲,則差平。以甲加甲,以乙加乙,則差倍。以甲加甲,以甲加乙,或以乙加甲,以乙加乙,則差如初。以丙減甲,以丙減乙,或以丁減甲,以丁減乙,則差亦如初。
    甲本盈,以乙消之。乙本朒,以甲補之。故有差而無差。此互加互乘之法所由用也詳見後。甲盈,又益以甲。乙朒,止益以乙。有兩甲乙,即有兩甲乙之差,故倍之也。同加以甲,同加以乙,原數雖增,而原差不增。同減以丙,同減以丁,原數雖損,而原差不損。論數之理,甲乙不足以括之,又假丙以次乙,假丁以次丙云爾後用戊己庚辛壬癸亦然。
    ... ...本书为焦循全集整理之一,包括焦循的数学著作集,分《释轮》《释椭》《释弧》《加减乘除释》《天元一释》《开方通释》六种,是当时数学研究的代表作品。焦循,清代哲学家、 数学家、戏曲理论家。字理堂(一字里堂),江苏扬州黄珏镇人,嘉庆举乡试,与阮元齐名。博闻强记,于经史、历算、声韵、训诂之学都有所成。著作有《里堂学算记》《易章句》 《易通释》《孟子正义》《剧说》等。陈居渊,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哲学文献学的教学和中国思想史、中国经学史与中国易学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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