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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 德国民法通论 上下册(德)拉伦茨 德国民法典法学名著 德国私法 黑格尔主义法学 德国民法学法哲学家 97875
  • 德国民法通论 上下册
    • 作者: 卡尔.拉伦茨著 | | 王晓晔,邵建东,程建英,徐国建,谢怀栻译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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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卡尔.拉伦茨著| 王晓晔,邵建东,程建英,徐国建,谢怀栻译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开本:32开
    • ISBN:9782673480853
    • 版权提供: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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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码:9787511845993  

    图书名称:德国民法通论(上下册)  

    定价:89/118 随机发货

    作者:(德)拉伦茨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3

    编辑推荐: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之一。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拟系统全面地翻译当代德国法学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因为德国法不仅为可取之一方法律,而且还与当代中国法制有着特殊的关系。事实上,当代中国大陆、台湾的法制是基于清末民初之际的法律改制而来。当时采纳了欧洲大陆法系法制模式,而其中又以汲取德国法律,特别是民法、刑法居多。

    本书总体上易读、易于理解,而其结构要对所论述的法律制度提供一个最大限度的全面地描述。

     

    卡尔·拉伦茨,德国著名民法学家及法哲学家。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卡尔·拉伦茨1921年中学毕业后即在柏林开始学习法律。曾求学于马堡、慕尼黑及哥廷根,并于1926年11月取得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并在哥廷根大学继续完成其教授资格论文。之后任教于基尔大学,成为基尔学派的一员。二战期间被禁止教学活动。战后继续在基尔任教授。1960年,受聘于慕尼黑大学担任教授直至退休。台湾民法学家王泽鉴就是他的得意门生。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第七版序
    第一版序(摘录)
    沃尔夫序
    翻译凡例
    德国民法典总则部分的著作
    本书引用的法令与期刊名称德文与中文对照表
    (上册)
    导论
    第一章  《德国民法典》是德国私法的法律基础
    第二章  《德国民法典》的精神基础——伦理学上的人格主义(法哲学上的几个问题)
    第三章  民法的现代发展
    第四章  法律的解释以及法院对法律的发展、《基本法》的影响
    第一编  人
    第一分编  自然人
    第五章  人的权利能力
    第六章  行为能力与不法行为能力
    第七章  姓名、住所与国籍
    第八章  人格的保护
    第二分编  法人
    第九章  私法上的团体与法人概说
    第十章  社团
    第十一章  有权利能力的财团
    第二编  法律关系与权利
    第十二章  法律关系
    第十三章  权利
    第十四章  请求权与抗辩权
    第十五章  法律允许的防卫和自助
    第三编  权利客体与财产
    第十六章  权利客体
    第十七章  财产

    (下册)
    第四编  法律行为
    第一分编  法律行为概说
    第十八章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第十九章  意思表示与其解释
    第二十章  有瑕疵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一章  意思表示的形式、发出与送达
    第二十二章  对有效法律行为内容的要求
    第二十三章  不生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第二十四章  需要同意的行为  补全
    第二十五章附条件和附期限的行为
    第二十六章  对“准法律行为”准用有关法律行为的规定
    第二分编  合同
    第二十七章  通过意思表示缔结一般的合同
    第二十八章  通过法律行为的意思实现对合同要约的承诺
    第二十九章  合同条款
    第二十九章  (甲)  使用一般交易条件订立合同
    第三分编  代理他人所为的法律行为
    第三十章  直接代理的实质、要件和法律后果
    第三十一章  委托代理权
    第三十二章无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分编
    第三十三章  权利表见责任是法律行为责任的扩充
    第五编  关于期间、期日和担保的规定
    第三十四章  期间、期日规定的解释
    第三十五章  关于担保的规定
    附录
    内容索引
    法律条文索引
    人名对照索引
    卡尔·拉伦茨生平及其《德国民法通论》(张双根)
    译者简介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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