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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染图书城市解放9787503496776
  • 正版全新
    • 作者: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著 |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编 |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译 |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绘
    • 出版社: 中国文史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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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著|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编|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译|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绘
    • 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11-01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数:1140千字
    • 页数:807
    • 开本:16开
    • ISBN:9787503496776
    • 版权提供:中国文史出版社
    • 作者: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
    • 著: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编
    • 装帧:平装
    • 印次:1
    • 定价:136.00
    • ISBN:9787503496776
    • 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7-11-01
    • 页数:807
    • 外部编号:1201644827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篇 城市解放
    一、迎接解放
    (一)形势与政策
    :全国大反攻,打倒蒋介石
    (一九四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
    :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对待在华外国人的政策给中工委、各中央局等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二月七日)
    在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
    (一九四八年九月)
    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惩处战争罪犯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再有一年左右时间即可从根本上打倒致、、刘亚楼、谭政并告东北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国军事形势的重大变化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中央委员会就南京动要求美国给予军事保护发表的声明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将进行到底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前形势和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
    (一九四九年一月八日会议通过)
    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
    中央关于外交工作方针给天津市委、北平市委等的补充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没收战犯财产问题给天津市委并告总前委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基本原因
    (一九四九年二月一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外交问题给总前委,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预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对策和部署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二)准备工作部署
    中央关于干部分配及随大军过江的准备工作指示
    (一九四七年十月三十日)
    中央关于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帽花、臂章的设计方案给各中央局、分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中央关于情况的通报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日)
    中央关于各野战兵团须总结攻城和实施城市政策的经验给中央工委转、等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华北军区的情况向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六日)
    :军队向前进是战略任务的条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五日)
    华北军区第三兵团前委关于战争第三年歼敌任务之决议向中央并华北局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中央,中央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
    中央转发杨立三关于解放大城市前须作好粮煤准备工作致各中央局、分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日)
    、、滕代远、赵尔陆、蔡树藩关于支前中民工问题向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关于徐州战役部队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
    中央华东局关于上海工作情况致中央并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国内形势和南下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用和平方法解决西北问题给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人民事员会关于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迅速争取全国胜利是打破封锁,克服困难的出路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七日)
    中央关于洽商和平解决给邓力群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三日)
    :克服西南困难要掌握好三个法宝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解决的关键是我和维族紧密合作致并告西北局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二关于进军新疆的准备工作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在二、六扩大会议上关于西北形势和解放新疆的斗争特点与任务的报告纲(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中央关于民族军应改名为人民解放军给、甘泗淇并西北局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解决的意见给并告、、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三九团团委会为坚决完成解放贵州夺取贵阳的战役任务对全体员的几点要求
    (一九四九年)
    关于进军与经营西藏的任务应由西南局担负给中央、并转发、、电
    (一九五〇年一月二日)
    中央西南局关于对进军西藏的意见致中央并转、电
    (一九五〇年一月八日)
    中央西南局关于进军西藏部署和成立工委致中央
    并报、、李井泉电
    (一九五〇年一月十八日)
    第十八会关于进军西藏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二月一日)
    中央西南局关于以十条条件作为和平进军西藏的谈判基础致西藏工委等的电
    (一九五〇年六月二日)
    关于力争今年占领昌都明年进军拉萨给西南局并告西北局电
    (一九五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二、战役战斗
    (一)作战部署与指挥
    中央关于攻石门打援兵的部署致、萧克、刘澜涛、黄敬、罗瑞卿等电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晋察冀野战军关于石家庄战役作战的命令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一日)
    吴瑞林、李辉、翟毅东关于向本溪挺进的作战部署
    (一九四八年三月一日)
    中央关于攻击洛阳的重点应放在打援上给陈士榘、唐亮、陈赓、谢富治并告、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七日)
    、郭鹏、王恩茂、张希钦关于继续向宝鸡西进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陈士榘、唐亮关于闱攻开封作战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五日)
    、张宗逊、赵寿山、甘泗淇关于部队实力与今后作战方针致并、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六日)
    、、、邓子恢关于攻打开封的意见及部署致、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七日)
    陈士榘、唐亮关于攻击开封作战部署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郑州战役的部署致并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日)
    粟裕、陈十榘、唐亮、张震关于攻克开封后的作战意见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部队休整与作战方案问题致并告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央关于目前必须打有确实把握的仗致、、、邓子恢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粟裕、谭震林、陈士榘关于攻济打援作战部署致并报中原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央关于辽沈战役的作战方针
    (一九四八年九月七日)
    赵健民、潘复生、刘致远、徐运北关于济南战役的作战命令
    (一九四八年九月八日)
    、、刘亚楼关于对北宁线敌情估计及我军部署致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日)
    中央关于济南战役的目的和兵力部署给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一日)
    :解放战争第三年军事计划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三目前)
    华北野战军第三兵团第六纵队关于绥远战役的作战部署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日)
    东北全军和华北第二第三兵团第三年的作战计划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粟裕关于建议进行淮海战役致并报华东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央关于望开一次讨论行动问题的干部会致粟裕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同意进行淮海战役之准备工作致并粟裕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刘亚楼关于先打锦州再打锦西的作战计划致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央关于淮海战役的作战方针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一日)
    饶漱石、粟裕、谭震林关于淮海战役根据第三方案部署致并报华东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二日)
    饶漱石、粟裕、谭震林关于淮海战役行动时间及部署的修正意见致、华东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二日)
    饶漱石、粟裕、谭震林关于赞同对淮海战役的部署致、中原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三日)
    、、刘亚楼关于总攻锦州致各纵、师首长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三日)
    中央关于力争于月底攻取包头给杨成、李泉、李天焕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四日)
    中央关于占领长春后的作战方针和部署给、、刘亚楼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九日)
    、、刘亚楼关于围歼廖耀湘兵团部署致各首长并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中央关于准备全歼廖耀湘兵团攻取沈阳给东北局,、、刘亚楼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饶漱石、粟裕、谭震林关于预定十一月五日发起淮海战役致王建安、李迎希、谢友法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淮海战役的十九份电报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十二月三十日)
    中央关于陈邓部攻克郑州后迅即东进给、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刘亚楼关于在新立屯黑山地区与敌决战致并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刘亚楼、谭政关于乘敌撤退与敌决战致各纵队首长并报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粟裕、谭震林速赴南线指挥作战给、,饶漱石、粟裕、谭震林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粟裕、陈士榘等关于淮海战役于六日晚发起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六日)
    中央关于务须注意防空给、、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七日)
    、、刘亚楼建议集中华北主力包围保定或张家口致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央关于由刘陈邓粟谭组成总前委统筹一切给、、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央关于目前军事形势及东北野战军今后行动方案问题的指示给、、刘亚楼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刘亚楼决遵令行动致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央关于须准连续作战争取战役全胜给、、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杨成武主力三个纵队的行动部署给杨成、李泉、李天焕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中央关于请考虑淮海战役第三阶段作战的兵力部署问题给、、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央关于平津地区的形势及部署给、、刘亚楼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央关于平津战役的作战方针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央关于围歼杜聿明邱清泉李弥的各纵只作防御不作攻击给粟裕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央关于约在明年一月正式攻击天津北平张家口之敌给、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央关于军事攻势与政治攻势同时并举给、、刘亚楼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刘亚楼关于攻陷塘沽、天津后再打北平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对目前蒋胡匪军事方针及我部署意见致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央关于对孤守工厂区敌军可劝降以减少破坏给、谭政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中央决定组织总前委给、、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等关于对付大同之敌布置致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
    中央关于杨李东进后,李井泉直归指挥给、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三日)
    中央关于准备攻占北平力求避免破坏故宫等文化古迹给、、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六日)
    中央关于要把北平敌军改编当作一件大事来完成给、、刘亚楼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渡江战役的十九份电报
    (一九四九年二月四日――五月十七日)
    中央关于同意三月底渡江作战的计划给、、等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一日)
    中央关于不要轻敌甚为重要给、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三日)
    中央关于防止敌袭扰我后方的部署给、等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央关于成立太原前线司令部和总前委给、周士弟、陈漫远等电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
    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攻城战中突击队战斗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
    中央关于同意太原作战方案给、周士第、罗瑞卿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日)
    中央关于同意京沪杭战役实施纲要的批复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日)
    第二野战军关于京沪杭战役计划的基本命令
    (一九四九年四月八日)
    张震关于自制救生圈介绍致二野并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四日)
    中央关于百万大军渡江南进关系全局胜利极大给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
    、发出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刘亚楼关于先头两军使用其攻汉口的意见致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东军区关于对青岛敌进行攻击的作战部署致并华东军区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姚晶关于堵歼大同之敌作战部署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粟裕、张震关于攻占杭州的作战部署致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于抓紧完成占领上海的准备工作给粟裕、张震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中央对华东局《关于我军南进与各游击区会师的工作指示》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中央关于占领吴淞嘉兴等地应注意的问题给粟裕、张震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六日)
    粟裕、张震关于钳击吴淞同攻上海的部署致、总前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七日)
    粟裕、张震关于奉八日二十时电部署待命攻占上海致宋时轮、郭化若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中央关于总攻上海的时间和步骤给粟裕、张震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
    中央关于对各野战军的进军部署给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进军西南的几个问题给第二野战前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中央关于人川人闽行动时间等问题给华东局,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日)
    关于对进军西北和川北的部署给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于极力争取程潜用和平方法解决湖南问题给、邓子恢等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四日)
    中央关于歼灭马部的部署给、张宗逊、赵寿山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打胡宗南及人川人疆作战致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日)
    中央关于陈赓邓华两兵团进攻广东的部署给、邓子恢、萧克、赵尔陆等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十八兵团关于西安、宝鸡作战部署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解决占领广东问题给方方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兼取政治方式解决西北地区给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中央关于入青海马步芳老巢作战必须谨慎行事给、张宗逊、阎揆要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第二兵团关于夺取兰州、两宁战役预备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唐亮、袁仲贤、周骏鸣关于攻歼福州的部署致、粟裕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关于进军西南的十八份电报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
    、张宗逊等关于攻打固守兰州的青马匪军的作战部署致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攻打马匪的情况及召开西北局会的报告致、并报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央关于须集中三个兵团全力于攻兰战役给、张宗逊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张宗逊关于以三个兵团打兰州致并、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央关于对攻打兰州的几点意见给、张宗逊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张鼎丞关于福州战役情形与进攻漳厦准备致华东局转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于先占张掖武威再占青海宁夏给、张宗逊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三十日)
    中央华东局关于解决第十兵团在闽作战困难问题致张鼎丞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央关于对赣州会议及进军华南给、方方、陈赓、邓华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陈赓关于广东战役作战方案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关于占领玉门后进军新疆致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一日)
    、等关于第五兵团向湘西行动给杨勇、苏振华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四日)
    野战前关于人新工作指示致、第二兵团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陈赓关于广州外围作战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央关于一野第十八兵团由统率人川给张宗逊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相机占领广州和围歼白崇禧部给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野战军第二野战军在西北西南地区的作战部署给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邓子恢等关于追歼广西之敌计划和建议致、陈赓并报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西南地区的作战方针给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兵力部署的几点意见给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四十九军钟伟、熊伯涛、刘随春关于向南宁行动部署给一四五师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吸引更多胡宗南部于重庆聚歼之给、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等关于进攻重庆的作战部署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海南岛渡海作战必须注意的问题给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兵团关于对海南岛作战部署的指示电报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李井泉等关于进军成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军致中央并转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进攻海南岛应以充分准备确有把握为原则给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大力做好解放海南岛的准备工作给中央并转电
    (一九五〇年一月十日)
    中央关于海南岛及沿海诸岛占领后的处置方给东军区等电
    (一九五〇年五月十八日)
    中央关于粤桂等地军事部署及对剿匪等项工作给邓子恢、谭政、赵尔陆、苏静等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九月十六日)
    (二)战况报告
    :关于全国战争形势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一日)
    陈赓关于洛阳战役胜利结束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四日)
    陈赓关于于五日收复洛阳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五日)
    李景膺、白寿康关于收复延安致、、王维舟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粟裕、陈士榘、唐亮关于围歼开封残敌情况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粟裕、陈士榘、唐亮等关于攻占开封情况报告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央关于嘉奖攻克襄阳及康泽应作为战犯看待致、、电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七日)
    粟裕、陈士榘等关于占领济南全歼守敌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谭震林关于济南战役情况综合报告致等电(节录)
    (一九四八年十月九日)
    、、刘亚楼关于已突人锦州正进行巷战及锦西敌情况报告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我已占领郑州城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等关于收复开封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刘亚楼关于黑山、沈阳等地敌情及我军活动情况致并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陈谢兵团第四纵队关于郑州战役作战经过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刘亚楼关于沈阳战斗结束及歼敌情况致、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日)
    中央华东局转发何基沣、致、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黄兵团已被全歼致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东北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我已生擒陈长捷致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天津已解放致华北局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华东野战军关于先纵于二十一日占领合肥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原野战军司令部关于已于二十一日收复合肥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周士第等关于全部占领太原城致、华北军区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粟裕、张震关于我军二十七日占领苏州致、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粟裕、张震关于三日夜我二十三军进人杭州致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张际春、关于进占南昌之准备情况致、总前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关于渡江情况的报告致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关于占领汉口情况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七日)
    、郭鹏等关于咸阳于十八日解放致张宗逊、赵寿山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张宗逊、赵寿山关于解放西安致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新华社第三野战军总分社关于二十四日解放宁波致新华总社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
    中央山东分局、山东军区关于青岛已解放给中央等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三日)
    粟裕、张震关于京沪杭战况综报致并二野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第四野战军第三十八军关于江陵、沙市歼敌作战方案致各师等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从渡江到占领上海
    (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
    第三野战军参谋处关于福州于十八日解放致并七、九兵团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
    张鼎丞关于福州情况致华东局电(节录)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关于我军于二十三日占领瑞金致四野司、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张宗逊关于二十六日攻占兰州致并七军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三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我于十九日占漳州致、华东局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张宗逊、阎揆要关于和平进入酒泉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陈赓、郭天民等关于部队进占广州致、邓子恢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方方关于我十四日夜进人广州致华中局并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袁仲贤、周骏鸣关于第十兵团已攻占厦门市区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第四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我军占领柳州致各首长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王近山、曾绍山、鲍先志关于重庆解放致陈锡联、谢富治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谭政、萧克关于我军解放重庆致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吴围璋关于攻占南宁战斗情况致三十九军司令部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
    第四野战军司令部关于四日二十二时进占南宁致各首长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新华社第四野战军总分社关于我军进人重庆的情况致总社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近日重要情况给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攻占昆明后敌军投诚及追击逃敌情况致卢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三)作战总结
    晋察冀军区司令部关于石家庄战役情况的总结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
    :打下石家庄的意义和经验教训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一日)
    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评西北大捷兼论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
    (一九四八年三月七日)
    、、刘亚楼、谭政关于九、十两月作战一般情况总结致并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
    粟裕、钟期光关于淮海战役阶段总结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于淮海战役阶段总结甚好致粟裕、钟期光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日)
    华东野战前关于淮海战役二阶段部队情况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央关于华东野战部队情况报告甚好致华东野战前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粟裕、钟期光关于淮海战役第二阶段政攻典型给华东局、军区、中央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张际春关于歼黄作战总结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日)
    华东军区关于淮海战役十一、十二两月总结致中央、军政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九日)
    中央转发粟裕、陈士榘等关于淮海第三阶段主要军事经验介绍致、、刘亚楼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九日)
    (四)战果与伤亡情况
    陈赓、王宏坤关于攻克洛阳战绩致陈士榘等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十四日)
    粟裕、唐亮、钟期光关于开封、豫东伤亡统计致中央、总政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八日)
    粟裕、谭震林、唐亮、钟期光关于济南战役伤亡统计报告致中央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粟裕、陈士榘、张震关于淮海战役阶段战绩简报致等电(节录)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八日)
    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七军关于宜昌解放战斗结束情况给野司、兵团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九日)
    (五)宣传教育
    给和同志的一封信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日)
    :转发给中央信的批语
    (一九四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政策和策略是我我军的生命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日)
    中央及关于战果统计的规定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日)
    中央及关于改进公布战报办法的规定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央关于战绩公报发表之规定
    (一九四八年八月五日)
    中央关于慰劳淮海战役参战人员致华东局、中原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三、入城纪律
    中央关于攻城部队应严守城市政策和纪律致陈士榘、唐亮等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二日)
    晋察冀野战军第二纵队关于察绥战役阶段执行城市政策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央转发东北野战军人城纪律守则给各军区、各野战兵团首长的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四日)
    华北军区二兵团罗瑞卿、潘自力关于冀东战役人城纪律总结给、、蔡树藩的电报
    (一九四八年七月三十日)
    中原野战军关于执行城市政策纪律的经验总结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七日)
    中央关于介绍攻开封部队模范执行纪律的通报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原军区颁发人城守则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刘亚楼、谭政关于进城部队注意事项致各纵,萧克、聂鹤亭、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
    中央关于整顿全军纪律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日).
    向明、赖可可、王少庸关于进烟台部队执行纪律政策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六日)
    甘渭汉、石志华、甘思如关于人城纪律报告致、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刘亚楼、谭震林关于部队人城纪律致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央关于四十八军一四三师在攻占石景山工矿区时纪律良好给各军区、各野战军、各兵团并转各军各师的通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华东军区关于城市纪律典型报告致、总政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豫皖苏军区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解放军人城纪律守则》
    (一九四八年)
    冀鲁豫军区关于加强《入城纪律守则》与《城市纪律政策》学习的训令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转发总部关于华东军区解放济南、烟台等人城纪律良好的训令
    (一九四九年一月七日)
    、、谭政关于六十二团攻占东局子纪律很好特予嘉奖致兵团、纵队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四日)
    华东野战军参谋处关于我军进人合肥之情形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绥蒙区委关于归绥解放人城纪律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中央关于归绥人城纪律问题致晋绥分局并转绥蒙区委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在中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节录)
    (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
    安徽省军区警备一旅政治部关于接收蚌埠执行城市政策纪律的总结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三野战前关于加强部队进入城市后的政治工作致各兵团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
    中央华东局关于对人城部队加强政策纪律教育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
    中央关于城市驻军不许住民房给各中央局、分局、总前委、前委、平津两市委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六日)
    粟裕、谭震林、张震关于人城部队必须执行城市政策的通令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中央华东局、总前委关于进占上海后各机关部队驻地规定及守则给三野九兵团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中央华东局、总前委关于对沪市驻兵工作的指示致宋时轮、郭化若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三日)
    中央转发华东局、总前委关于进占上海后各机关部队驻地规定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四日)
    第三野战军政治部转发华东局颁布《人城纪律十二条》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四日)
    中央关于人城部队遵守城市纪律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总前委、中央华东局关于上海警备布置致三野转发九兵团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中央西北局关于西安解放规定各级人城办法致各分区等并报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央对西北局关于发布人城注意事项的批复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中央西北局发布人城注意事项二十条
    (一九四九年六月一日)
    第四野战军第三十八军政治部印发第四野战军对部队进人武汉、南昌、长沙等城市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司令部关于驻城部队注意节约用水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二军政治部关于攻占天水县人城纪律政策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
    华中军区后勤部一分部政治部关于执行城市政策纪律的情况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北平警备司令部六。支队政治部翻印之人城纪律守则
    (一九四九年)
    第五师政治部关于一九四九年春季整训与半月城市政策纪律教育的总结
    (一九四九年)
    第十八兵团司令部关于驻成都部队搞好环境卫生的通知
    (一九五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十八军司令部政治部关于本军进人拉萨举行人城式的规定的联合通知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五日)
    四、庆祝解放
    中央、中央庆贺运城战役胜利并责成部队保护城内工商业给、滕代远、等电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央、中央庆贺攻克临汾的胜利给等电
    (一九四八年五月十九日)
    中央委员会祝贺豫东大捷给、、、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一日)
    中央委员会祝贺山东苏北两个兵团取得的胜利给、饶漱石等电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六日)
    中中央委员会祝贺济南解放给、饶漱石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央委员会祝贺解放锦州的伟大胜利给、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七日)
    中央委员会庆贺解放包头等城市的巨大胜利致杨得志、罗瑞卿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中央委员会关于全东北解放的贺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日)
    中中央委员会关于解放徐州的贺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日)
    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九纵队为庆祝解放锦州伟大胜利的宣传讲话材料
    (一九四八年)
    中中央委员会热烈祝贺淮海战役胜利结束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华东野战军参谋处关于我军进人合肥之情形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庆祝北平解放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北平学生庆祝北平解放联合会为庆祝北平解放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致敬书
    (一九四九年一月)
    中中央委员会贺平津解放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中中央委员会贺南京解放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
    中中央委员会贺太原解放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
    中中央委员会贺各线伟大胜利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中央委员会贺上海解放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郭鹏、王恩茂等关于甘谷人民欢迎我军致、张宗逊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中中央委员会致各前线军民祝捷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胡鉴、魏杰关于伊塔阿劳军代表团二十七日抵迪致、张希钦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胡鉴、魏杰关于新省各族人民对我军的热情致一兵团转阎揆要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日)
    、谭政、萧克关于我军进入桂林市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对卢汉率部起义的复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第二篇 城市接管
    一、城市政策
    中央关于务使每个干部战士都能懂得对新区和城市工作的政策给西北局、晋绥分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一日)
    中央东北局关于城市工作总结的通知致各分局、省委并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东北人民解放军政治部告长春市民书
    (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日)
    中央关于工资政策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六月一日)
    中央关于攻克开封后的各项政策给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
    :做好城市工作,迎接的新高潮
    (一九四八年七月六日)
    东北野战军关于保护新解放城市――锦州的布告
    (一九四八年九月七日)
    华东军区颁布解放济南约法七章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原军区颁发与郑州人民约法九项全文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约法第二条应改为“为切实保护本市秩序”等给、、张际春的复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入城宣传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中央关于广为宣传对平津等城市的约法八章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央关于纠正在新解放城市中忽视工运工作的偏向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西北野战军纵队关于西府战役中城市政策问题的报告(节录)
    (一九四八年)
    转发关于攻击天津尽量避免工业破坏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四日)
    :掌握的基本政策,做好人城后的工作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职工工资薪水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中央关于天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注意事项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中央关于工资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城市工作的几个问题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二日)
    中央关于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错误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野战前关于贵州新区工作的策略致杨勇、苏振华等电(节录)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二、接管方针
    中央工委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
    (一九四八年二月十九日)
    中央批转东北局关于保护所收复城市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日)
    中央关于修改《接收敌伪和蒋占企业后的改造管理与工运方针的决议》给东北局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央华东局关于执行保护城市政策的通知致济南市委、各区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四日)
    中央东北局关于接管长春市内物资房产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八日)
    在准备接收沈阳的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伍修权、关于沈阳接收情况的报告致东北局并报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不应过早取消军事管制致各中央局、分局、各前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央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华北人民、华北军区关于组成保定管员会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处理矿产与城市房地产政策问题给中原局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央关于城市公房产问题的决定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央关于大量提拔培养产业工人干部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央华北局对北岳人城准备工作的几点意见致北岳区委、各区委并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黄克诚关于接管天津的任务与方针的讲话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
    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应注意的两个问题给西北野战前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在野战军次代表会议上关于接管城市问题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七日)
    中央关于、三青团及特务机关的处理办法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于统一使用军管会名称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三月八日)
    中央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工作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一日)
    中央关于注意吸收自由资产阶级代表参加工作给、饶漱石、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七日)
    中央关于要做好接收上海的准备工作给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即准备接收汉口汉阳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央华东局关于南浔镇图书应切实保护给郭化若的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
    中央关于接收城市企业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央山东分局对接收青岛工作的指示给青岛军管会并报华东局、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接收伪政权各系统电台办法的通令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接管人员遵守纪律的训令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央关于中央的原各部会署全部移交北京中央人民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绥远省委关于进人归绥工作与生活中应注意事项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第二野战前关于对贵州工作意见致杨勇、苏振华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央批转西南局对贵州工作意见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央对天津接收官僚资本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
    三、接管部署与实施
    晋察冀军区关于石家庄物资接收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九四八年一月二日)
    陈士榘、唐亮关于接收洛阳情况向中工委,、粟裕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谭震林关于张店、周村、淄博市内情形向华东局并转中央工委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关于接收临汾情况的报告致中央、、华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央东北局关于四平初步情况简报致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央华东局对烟台接收工作的准备意见致胶东区委并饶漱石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九日)
    东北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转发《东北野战军政治部关于组成锦州市军管会和保护城市的训令》的通知
    (一九四八年十月九日)
    中央关于动员大批干部接管长春等城市给东北局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中央中原局关于汴郑工作的指示给豫皖苏分局,、并中央的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准备五万三千个干部的决议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央东北局关于接收长春的经验向并、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月三十日)
    中央中原局关于人郑州后的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
    中央华东局关于徐州接收工作布置致粟裕并转谭震林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
    曾山关于接管济南的经验向中财部、华北财委会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九日)
    西北野战前关于城市政策的总结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袁也烈、张震球、欧阳平关于我军人徐市各种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日)
    中央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央华北局关于平津地下在解放与接管城市中应如何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央同意组成专门班子接收大城市给的复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赵振声关于北平市委工作向华北局的综合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央华北局关于张家口接收工作的主要经验致平津市委并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天津军管会接管部关于接管城市工作初步总结
    (一九四九年二月)
    中央关于介绍北平、天津两市工作经验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央对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草案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用和平方法解决西北问题的可能是存在的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王平、詹大南关于大同之敌已向我投降及对其处理问题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同意陷电致王平并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王平、詹大南关于接收大同情形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
    粟裕、张震关于三日夜我二三军进入杭市致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南京市委关于南京目前工作概况报告致中央、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
    、张际春关于进占南昌之准备工作致陈赓、郭天民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中央西北局关于西安近况及其接管准备工作向中央并、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中央关于同意对南昌的接管处置给总前委的批复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中央、中央关于接管西安的准备工作给西北局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中央西北局关于接收西安准备工作给并报、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中央对接管西安准备工作布置致西北局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中央西北局关于接收西安的几个具体事件致一野前委并报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郭鹏、王恩茂、梁仁芥、左齐关于十八日解放咸阳致张宗逊、赵寿山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接管工作通知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
    中央转发太原军管会工作中的几点经验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南京市委转发浙江省委《关于结束前杭州市委的工作与成立新杭州市委向华东局的请示》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黄克诚关于天津接收工作给中央、华北局的综合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
    青岛市军管会关于进至青市区初步情况致山东分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日)
    第二野战前关于四兵团进南昌之情况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三日)
    中央关于准备抽调三万八千名干部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一日)
    中央关于训练干部准备接管广州及大城市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关于人民解放军进入长沙后有关遵纪守法问题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五日)
    兵团关于接管天水情况向野战军暨西北军区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九日)
    第二野战前关于进人西南的政治准备工作向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一日)
    第十二兵团关于长沙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工作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七日)
    野战军关于西宁市初步接收情况向一野前委并兵团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野战军关于西宁工作情况向一野前委并兵团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中央西北局关于宁夏接管情形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衡阳铁路局关于衡阳接管人员情况的报告(节录)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王首道关于长沙和平接管向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第四野战军政治部转报关于我军人桂林情形致、总政的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广西省委关于桂林接管情况致分局、华中局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中央西南局关于贵阳情况简报致各区委、省委、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重庆接管工作简报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西北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接收西安敌伪军事部分的计划
    (一九四九年)
    沈阳军管会经济处关于接收沈阳国营企业工作总结(节录)
    (一九四九年)
    第三篇 城市建设
    一、的组织建设与政权建设
    中原军区、郑州市军管会关于整顿本军组织纪律与安定郑州社会秩序的通令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组织各界代表会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央关于对待民主人士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关于协地方建立政权的工作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于在新解放区域及待解放城市必须谨慎地发展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中央关于调整平津的组织领导、分工问题致平津战役总前委、华北局、平津两市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中央关于废除《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合肥市警备司令部军管时期纠察工作纲要草案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日)
    中央转发南京市委关于外来与本地会师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新武汉市委应适当吸收地下市委员参加工作给、邓子恢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央批转华北局关于召开太原市各界代表会的经验简报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速召开各界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给各中央局、分局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石家庄市委关于石家庄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经验
    (一九四九年八月)
    中央关于三万人口以上城市均须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
    中央华中局关于城市各界代表会召开情形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日)
    中央东北局关于东北人民施政方针向东北人民代表会议的建议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央关于三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及各县一律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央华东局关于各地各城市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野战军第三军第七师关于维持兰州市内秩序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央华北局关于各界代表会召开情形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三十日)
    北平市组关于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总结给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
    中央华北局关于保定各界代表会议给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中央关于改革律师制度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中央关于各地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
    中央批转东北局关于召开城市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
    中央华中局关于召开各界代表会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日)
    中央西北局关于三万以上人口城市召开各界代表会议问题向中央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中央华中局关于郑州两次各代会的经验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五日)
    武汉市委关于武汉市各代表会的情况向华中局并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六日)
    在中国人民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央关于转发浙江省委关于召开县各界人代会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华北各城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情况和经验向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央批转西北局关于长安县各界代表会议经验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中央东北局转发锦州市关于人民代表会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会议的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广州市各界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次会议决议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央华中局关于各界代表会议召开的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中央华中局关于赣州各界代表会的经验和收获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给华南分局等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央新疆分局关于人民施正方针草案向中央并西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广州市委关于广州市屑人代会经过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央同意河南省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电报
    (一九五〇年一月一日)
    中央关于转发西南局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给中南局并华南分局的电报
    (一九五〇年三月二日)
    西康区委、西康军区关于雅属剿匪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〇年三月十七日)
    中央关于在上海市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应说明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四月十日)
    中央关于甘肃省农代会报告中应注意的两个问题给西北局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四月三十日)
    二、经济建设与恢复发展
    (一)经济政策
    中央关于解决新解放城市粮荒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七日)
    中央关于对私营银钱业的政策给东北局等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月三十日)
    中央对《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提纲》的批示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六日)
    中央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中央关于接收企业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央关于解决私营企业中劳资纠纷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七月五日)
    第十八军政治部关于节约粮食救济上海失业工人兄弟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五月九日)
    (二)稳定金融物价,整顿财政税收
    中央关于平稳物价的几项建议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央关于改革旧税制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央经济关于上海物价上涨事致华中、华东、西北财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央经济关于城市货币斗争给、邓子恢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
    中财委关于严格执行统一税目税率给各区财委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
    中央经济关于盐税问题致各地财委、财办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九日)
    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政处税务局关于更改“印花税”的通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财委、、关于物价上涨原因致华东、华中财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十六日)
    (三)复工、复业、复课
    关于新收复城市大学办学方针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三日)
    中央关于私营工厂复工等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五日)
    第四野战军铁道纵队关于修复天津、济南段线路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三月九日)
    中央关于北平各大学的几个方针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七日)
    :恢复与发展生产是城市工作的中心任务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
    中央转发华东局对无锡市恢复和发展生产给华中局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央关于修复洛阳至潼关段公路致中原局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
    华北人民、、蓝公武、杨秀峰关于成立工业复员委员会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中央华中局关于郑州市六月以来恢复商业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
    中央华中局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致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三、宣传教育
    关于城市报方针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五日)
    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的处理办法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请令济南市委组织关于济南实况的具体生动报道以驳斥敌人事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央对新区出版事业的政策的暂行规定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央华东局关于上海工作情况致中央并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中央关于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十军城市政策战士教材《坚决遵守城市政策,争取军政双胜的模范》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关于城市建设宣传方针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新华总社对城市新闻工作指示五件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十六日)
    第二野战前关于干的各项政策致滇桂黔边区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四、城市管理
    论反对职工运动中的“左”倾冒险主义
    (一九四八年二月五日)
    中央关于各地应注意总结城市工作经验给各中央局、分局等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央东北局关于城市工作总结的通知致各分局、省委并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中央关于应将工业生产放在重要位置致晋绥分局电
    (一九四八年五月十一日)
    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应向中央报告的事项致各中央局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央东北局关于哈尔滨市工作情况简报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一日)
    中央对各类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九日)
    杨成、李泉、李天焕、高克林关于包头市军管工作情况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对旧保甲人员的处理办法致、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日)
    中央关于统一领导平、津、唐工作的各项部署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徐州市军管会关于军管会工作综合报告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四日)
    华中工委关于新收复城市工作概况致华东局并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济南市委关于济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个月工作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一日)
    中央关于对军官的处理方针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黄克诚关于天津情况与工作简要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辽宁省委关于营口市的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辽宁省委关于辽阳市的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中央关于对旧职员的处理原则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辽宁省委关于鞍山市的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
    浙江省委关于进人杭州市工作情况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一日)
    南京市委关于五月份综合报告致并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谭政、关于武汉工作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委关于进入上海十四天工作情况给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
    中央关于留用旧职员问题给华中局、华东局等的批复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
    江西省委到南昌后一个月工作的综合报告摘要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二日)
    青岛市人民市政部六、七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必须维持上海,统筹全局致饶漱石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谭震林、谭启龙关于浙江省五、六、七、八月份工作综合报告致华东局并报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
    张仲良关于青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之情况致西北局前委电(节录)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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