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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实务(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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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徐沫著 | 徐沫编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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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徐沫著| 徐沫编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2-06
    • 页数:301
    • ISBN:9786547578132
    • 版权提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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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实务(精)
    • 编者 徐沫
    • 责编 秦丹萍
    • 定价 89.00
    • ISBN号 9787300304182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版印次 1版 1次
    • 开本 16开
    • 装帧 精装
    • 页数 301
    • 出版时间 2022-06
    • 印刷时间 2022-06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实务》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沫律师团队编著,分为上、中、下三篇,分别从私募投资基金及中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简史、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三个方面展开,涵盖了私募投资基金从备案、管理人登记到“募投管退”的全生命链条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其实务操作。本书总结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关注要点,分析了有限合伙协议(LPA)的核心条款,介绍了不同类型的私募投资基金,并详细解读了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的法律尽职调查的要点和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此外,本书还梳理了人民币私募投资基金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基金进行境内投资的途径,探讨了与私募投资基金项目退出相关的热点问题,兼具体系性和前沿性,对私募投资基金的法律实务极具参考价值。

    上篇 私募投资基金及中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简史

     *章 私募投资基金

     1.1 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

     1.2 私募投资基金的类型

     第二章 中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简史

     2.1 中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发展历程

     2.2 中国私募投资基金主要立法和监管现状

    中篇 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与设立

     第三章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设立与登记

     3.1 基金管理人的设立

     3.2 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3.3 确定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类型

     3.4 基金管理人登记需提交法律意见书

     3.5 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尽职调查

     3.6 律师事务所惩戒措施

     3.7 基金管理人登记后注意事项

     3.8 基金管理人异常经营情况处理

     第四章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与备案

     4.1 私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对比与选择

     4.2 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对象

     4.3 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方式及流程

     4.4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第五章 私募投资基金的核心文件

     5.1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核心条款

     5.2 其他文件

     第六章 政府投资基金

     6.1 政府投资基金概述

     6.2 政府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章 外资基金

     7.1 外资基金的概念和发展历程

     7.2 主要案例

     7.3 QFLP/RQFLP

     第八章 险资基金

     8.1 险资基金概述

     8.2 险资基金投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九章 并购基金

     9.1 并购基金概述

     9.2 并购基金投资模式具体分析

    下篇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

     第十章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尽职调查

     10.1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的主要流程

     10.2 业务尽职调查与财务尽职调查

     10.3 法律尽职调查

     第十一章 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11.1 投资意向书

     11.2 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11.3 股东协议

     第十二章 人民币私募投资基金的境外投资途径

     12.1 境外直接投资

     12.2 QDII/RQDII制度

     12.3 上海QDLP制度

     第十三章 境外基金的境内投资途径

     13.1 境内直接投资

     13.2 QFII/RQFII制度

     13.3 QFLP制度

     第十四章 基金投资项目的退出

     14.1 主要退出途径

     14.2 境内IPO相关问题

     14.3 境外IPO相关问题

    附件一 私募投资基金法律和规范汇编

    附件二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模板

    附件三 投资意向书

    徐沫,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执业于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和投资、资本市场投资、外资并购等领域,并在这些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在客户建立、经营、扩展、重组、分立或解散其涉及中国的业务时,徐律师凭借自身在中美两国法律体系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沟通技巧,以及在上海、北京及西雅图等地的工作经验,帮助客户设计切实可行的法律和商业战略,以顺利应对复杂的法律和监管环境。徐律师还在一些重大交易中担任主要负责律师,协助客户完成从早期规划到*终交割的整个流程,其中不少项目涉及较复杂的政府审批、国有产权转让和跨境交易结构设计。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广泛的客户认可和超卓的执业表现,徐沫律师近年来先后荣获《亚洲法律杂志》2020年“中国十五佳律师新星”、《商法》2021年“中国业务律师新星”、《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21年“年度飞跃之星”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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