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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新行政诉讼法学胡建淼著9787519736996
  • 正版
    • 作者: 胡建淼著著 | 胡建淼著编 | 胡建淼著译 | 胡建淼著绘
    • 出版社: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出版时间: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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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胡建淼著著| 胡建淼著编| 胡建淼著译| 胡建淼著绘
    •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出版时间:2019-06-01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数:1015000
    • 页数:674
    • 开本:16开
    • ISBN:9787519736996
    • 版权提供: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作者:胡建淼著
    • 著:胡建淼著
    • 装帧:平装
    • 印次:1
    • 定价:98.00
    • ISBN:9787519736996
    •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9-06-01
    • 页数:674
    • 外部编号:1201949765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细目篇绪论章行政诉讼节行政诉讼的概念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二、行政诉讼的特征三、行政诉讼相关区别第二节行政诉讼的类型一、行政诉讼的类型化二、国外行政诉讼的类型三、中国行政诉讼类型关系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功能一、解决行政争议二、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诉讼旨在“控制权力”还是“维护权力”?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何以体现?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二章行政诉讼法节行政诉讼法及其历史发展一、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二、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三、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第三节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二、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三、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二、对行政行为合法审查原则到底是原则还是相对原则?三、如何评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三章行政诉讼范围(一)节行政诉讼范围及其划定一、行政诉讼范围二、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意义三、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因素和方式四、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两条主线第二节“行政行为”的范围一、行政活动与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的概念演进三、《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的定位四、从行政行为范畴看诉讼范围五、从行政决定与行政规定看诉讼范围第三节“合法权益”范围一、公民权利与利益的概念基础二、“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与突破三、从“人身权、财产权”到“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四、解读《行政诉讼法》(2017)2条款2项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新行政诉讼法为何要以“行政行为”代替“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到底可诉?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合法权益”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四章行政诉讼范围(二)节行政诉讼肯定范围一、行政处罚行为二、行政强制行为三、行政许可行为四、行政确权行为五、行政征收征用和补偿决定六、行政不作为七、侵犯经营权八、认为侵犯公平竞争权九、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十、认为侵犯社会保障权十一、行政协议及行为十二、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案件第二节行政诉讼否定范围一、国防、外交等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三、行政机关人事管理行为四、裁决的行政行为第三节特别情形可诉的明确一、《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列举的不可诉情形二、机关对国有企业及资产监督管理行为三、司法文件及指导案件所表明的态度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内部行政行为一概不可诉?二、采购行为可诉?三、“责令改正违法”属于什么行为质?可诉?四、如何分辨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五、交通门对驾车者违章“记分”可诉?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认定等行为可诉?七、对土地的征收决定可诉?八、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上“黑名单”可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五章行政审判组织节行政审判体制一、世界行政审判体制二、行政法院体制与普通法院体制三、中国行政审判体制第二节行政审判机关——一、行政审判组织二、组织体系三、普通法院与行政审判权四、专门法院与行政审判权五、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的第三节行政审判机构——行政审判庭一、设立行政审判庭的依据二、行政审判庭的组织和职能第四节行政审判人员——行政审判法官一、法官二、行政审判法官第五节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一、合议庭二、审判委员会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中国行政审判体制应当如何改革?二、在中国有必要设行政院吗?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六章行政诉讼管辖节行政诉讼管辖理论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管辖相关概念区别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和制度结构四、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意义和原则第二节行政诉讼级别管辖一、基层管辖二、中级管辖三、不错管辖四、管辖第三节行政诉讼地域管辖一、地域管辖概念和确定原则二、地域管辖制度结构三、一般地域管辖制度四、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第四节巡回法庭、专门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一、巡回法庭的管辖二、海事法院的管辖三、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四、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管辖第五节行政诉讼管辖一、相对集中管辖和异地交叉管辖二、提级管辖和一并管辖三、指定管辖四、移送管辖五、管辖权转移第六节管辖恒定原则与管辖权异议一、管辖恒定原则二、管辖权异议及条件三、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有权确立中级的管辖范围?二、以县级人民名义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由中级管辖?三、如何把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范围?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七章行政诉讼原告节行政诉讼原告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诉讼原告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诉讼原告的相关概念三、行政诉讼原告的种类与诉讼地位第二节行政诉讼原告范围的拓展一、从主观标准到客观标准二、从相对人到相关人三、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到利害关系第三节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二、行政诉讼原告的载体:公民、法人、组织三、行政诉讼原告的载体: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关人四、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能力五、原告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第四节原告资格的具体认定一、有关权益人的原告资格二、有关企业和出资人的原告资格三、有关农村经济中的原告资格四、基于程序而形成的原告资格第五节原告资格的转移一、原告资格的转移的特征和条件二、公民原告资格的转移三、法人或组织原告资格的转移四、原告资格转移的程序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如何理解“利害关系”与“法律上利害关系”之间的区别?二、国有企业被处分,其具有原告资格?三、公民的监护人具有原告资格?四、在拐卖人口案件中家属具有原告资格?五、死亡公民的近亲属起诉存在顺序问题?其有平等的诉权?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八章行政诉讼被告节行政诉讼被告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诉讼被告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相关概念三、行政诉讼被告的种类和诉讼地位第二节行政诉讼被告资格一、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理论二、行政诉讼被告载体三、被告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第三节被告资格的具体认定一、直接诉讼案件中的被告二、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中的被告三、授权关系中的被告四、委托关系中的被告第四节司法解释所明确的被告一、《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二、《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关于审理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节共同被告的资格认定一、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二、行政主体之间的共同被告三、行政复议关系的同告四、非行政主体的共同被告问题第六节被告资格转移和被告的追加、变更一、被告资格的转移二、对被告的追加三、变更被告与被告的变更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组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二、在行政不作为状态中,存在共同不作为的被告?三、授权依据法不够格时,可否视为委托并由此确定被告?四、受委托组织委托权,以谁为被告?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九章行政诉讼参与人节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第三人与原、被告三、行政诉讼第三人种类、情形和地位四、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时间和方式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和共同诉讼代表人一、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二、共同诉讼代表人第三节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相应工作人员一、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界定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诉讼地位三、行政机关相应工作人员及诉讼地位第四节行政诉讼代理人一、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代理人种类及范围三、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四、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五、行政诉讼代理人——律师第五节行政诉讼参与人一、人二鉴定人三、翻译人员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诉讼第三人也存在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分?二、《行政诉讼法》(2017)第29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的上诉权是基于主观标准还是客观标准?三、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时,依然拥有调查和收集据的权利?四、在同一个案件中,一个诉讼代理人可以同时代理多个当事人进行诉讼?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章行政诉讼据节行政诉讼据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诉讼据的概念二、行政诉讼据的法律特征三、行政诉讼据与行政程序据四行政诉讼中的“新的据”第二节行政诉讼据的种类和要求一、书二物三视听资料四、数据五、人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第三节行政诉讼举责任及分配一、举责任及后果二、被告的举责任三、原告的举责任四、第三人的举责任第四节据的提交、补充、调取和保全一、据的提交二、据的补充三、据的调取四、据的诉讼保全第五节对据的交换、质和认一对据的交换二、对据的质三对据的认四明与认规则五、非法据排除规则第六节关于人和执法人员的出庭一、人出庭作的权利与义务(作的豁免)二、申请出庭与传唤出庭三、人出庭费用及承担四、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出庭说明五、作伪的法律后果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如何为行政诉讼据重新定?二、行政诉讼据只限于《行政诉讼法》(2017)第33条规定的八种?三、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规范文件也属于据?四、禁止被告事后补,这里的“事后”在时间上如何把握?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十章行政诉讼依据节行政诉讼依据及适用一、行政诉讼依据二、行政诉讼依据与行政行为依据三、行政诉讼依据的适用第二节行政诉讼依据范围及效力等级一、行政诉讼依据的范围二、行政诉讼依据的效力等级三、行政诉讼对民事诉讼法的适用第三节行政诉讼依据的适用原则一、适用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原则二、地域适用原则三、就近适用原则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五、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六、有利于相对人原则七、不让违法者获益原则第四节行政诉讼依据的及处理一、行政诉讼依据的二、下位法与上位法的抵触三、行政诉讼依据的改变、撤销和裁决第五节行政诉讼依据的选择和引用一、规范依据的选择规则二、几项特殊的选择规则三、直接选择与请示选择四、裁判文书对规范依据的引用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诉讼可以适用吗?二、行政诉讼可以适用民事或刑事法律规范吗?三、规范文件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依据吗?四、的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吗?五、相对人行为时法、行政主体处理时法与审判时法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二章行政诉讼审程序节起诉一、起诉的概念和特征二、起诉方式和条件三、前置程序四、起诉期限五、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六、几种特殊情况的起诉七、起诉状和有关材料第二节受理一、立案审和受二、立案登记制三、驳回起诉四、对受理行为的程序规制五、答辩和答辩状第三节审理一、审理的基本方式二、审理中需处理的几个关系三、庭审的基本程序四、审理中被诉行政行为的改变第四节裁判(一)一、行政裁判概述二、行政裁定三、行政判决四、判决的基本范畴五、判决的宣告方式第五节裁判(二)一、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二、撤销判决三、履行判决四、给付判决五、确认违法判决六、确认无效判决七、变更判决八、判决第六节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征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简易程序的简化内容四、简易程序的转换第七节一审审限一、审和间长度二、审限的计算三、审限的延长第八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履行判决只适用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案件,还是适用所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二、起诉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三、因不动产提起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适用所有行政案件?四、简易程序只限于基层适用?五、“明显不当”与“滥用职权”之间是什么关系?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节上诉一、上诉及上诉人二、上诉状和上诉行为三、上诉裁判和二审法院四、上诉期限五、不上诉或逾期上诉的后果第二节受理一、接收上诉状二、审查与立案三、组成合议庭第三节审理一、审理形式:开庭审理和公开审理二、审理范围:全面审查三、审理程序四、审理地点第四节裁判一、对上诉案的具体裁判二、关于发回重审次数的限制三、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判决第五节二审审限一、审和间长度二、审限的计算三、审限的延长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违背“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二、二审中行政机关能否改变被诉行政行为?三、行政诉讼需要确立上诉禁止不利变更吗?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四章行政诉讼再审程序节再审制度一、再审的概念和特征二、再审类型三、再审与一二审的关系四、再审的法律意义第二节再审范围和条件一、再审范围二、再审条件第三节当事人申请再审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二、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与方式四、再审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第四节提起再审一、依职权再审二、基于自我监督的再审三、基于层级监督的再审第五节监督再审一、法律监督权二、抗诉与再审三、检察建议与再审四、当事人申请抗诉和检察建议五、对抗诉案的处理第六节再审法院和再审案件的处理一、再审法院二、立案审查三、再审案件的处理四、再审不停止原裁判执行原则五、申请再审一次原则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再审适用所有裁定?二、行政机关也可以申请再审?三、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书不得抗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五章行政诉讼执行程序节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力一、行政诉讼执行的概念和特征二、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执行力三、行政诉讼执行的分类第二节执行主体及管辖一、执行主体二、执行管辖第三节执行对象和执行措施一、执行对象与执行措施二、对行政相对人的执行措施三、对行政主体的执行措施第四节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一、执行申请人及申请期限二、申请材料三、申请方式四、移送执行第五节立案和执行程序一、立案审查二、执行前的准备三、执行程序四、执行异议和权利救济五、执行和解、中止、终结、结案和回转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机关到底具有普遍的行政诉讼执行权?二、行政机关对司法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属于什么质?三、行政诉讼执行适用执行和解吗?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特别类型节信息公开诉讼一、信息公开二、信息公开行为的可诉三、信息公开诉讼第二节行政赔偿和补偿诉讼一、行政赔偿和补偿二、行政赔偿诉讼三、独立请求赔偿诉讼的程序四、行政补偿之诉第三节行政协议诉讼一、行政协议概念和特征二、行政协议诉讼及受案范围三、行政协议诉讼的当事人四、行政协议诉讼的程序制度五、行政协议诉讼中的判决第四节行政公益诉讼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三、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四、行政公益诉讼当事人和诉讼管辖五、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第五节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诉讼一、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诉讼的确立二、“维持”决定与共同被告的认定三、诉讼管辖的确定四、举责任的分配五、审理与判决第六节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诉讼一、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案件二、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条件三、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诉讼的申请与立案四、法院管辖和审查五、法院判决和当事人上诉六、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诉讼费用第七节规范文件一并审查的诉讼一、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文件二、规范文件一并审查案件三、一并审查请求的提出与受理四、法院管辖和审查五、处理结果和监督第八节对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一、非诉行政行为执行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条件三、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管辖和执行措施四、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审查和执行程序五、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六、权利人申请的非诉执行七、关于“裁执分离”的改革第九节涉外行政诉讼一、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二、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三、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四、委托中国律师的规定第十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协议诉讼只限于针对行政协议行为的诉讼?二、在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诉讼中,为什么不能只审查复议行为?三、原告不申请,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文件不能主动审查吗?四、相对人不起诉但申请了复议,行政机关还可申请非诉执行吗?五、在非诉执行程序中的执行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七章行政诉讼特别规定节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调解一、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及例外二、适用司法调解的行政案件三、司法调解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四、司法调解的法律程序五、司法调解的法律效力第二节关于行政许可诉讼的规定一、许可诉讼的受理范围二、被告的认定三、起诉和受理四、审查和判决五、据和法律适用六、赔偿补偿及调解第三节关于土地房屋诉讼的规定一、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节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诉讼的规定一、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二、禁止注册商标三、商标的显著特征四、的保护五、代理人、代表人申请商标六、当事人的在先权利七、不当手段和恶意注册八、商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九、审理和裁判第五节关于工伤保险诉讼的规定一、有关工伤及有关情形的认定二、有关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认定三、对第三人的追诉不影响工伤认定四、有关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五、有关工伤认定案件的审理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对行政案件的司法调解不得自由裁量范围?二、对行政案件的司法调解,适用所有的诉讼阶段?三、房屋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房屋登记申请材料负有多大的审查责任?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八章行政诉讼保障制度节诉讼回避制度一、回避的概念和定二、回避制度的法律依据三、回避人员和回避事由四、回避的申请和决定第二节诉讼保全制度一、诉讼保全的概念及法律依据二、保全法院和保全措施三、保全申请与裁定四、提供担保五、财产保全的解除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先予执行和停止执行一、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二、停止执行三、先予执行第四节缺席判决、诉讼处罚和犯罪移送一、当事人不到庭和缺席判决二、对妨碍诉讼的处罚制度三、对违法乱纪行为监督和犯罪移送第五节撤回诉讼与重新诉讼一、撤回诉讼二、重新诉讼第六节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一、诉讼中止二、诉讼终结第七节期间、送达、费用一、期间二、送达三、诉讼费用第八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如何解读《行政诉讼法》(2017)第55条?二、法官和律师是师生关系适用回避?三、诉讼不停止执行与先予执行制度矛盾?四、每周的双休日属于“节日”?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行政诉讼制度归纳表表1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期限表表2原告认定情形归纳表表3被告认定情形归纳表规定复议前置诉讼的法律行政法规目录直接赋予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授权法律目录

    胡建淼,男,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于中国政法大学院,1995年8月起任原杭州大学副校长,1998年9月起任浙江大学副校长,2007年10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2010年12月调任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现为中央校(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行政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东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研究会顾问,很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很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和法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1993年起享受“人民特殊津贴”,1995年获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1997年入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曾兼任律师和中国靠前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年。长期从事公法和行政法研究,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自1987年以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论公法原则》《行政强制》等著作九十余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一百余篇(含合著)。

    序言对我而言,2019年春节的“贡献”就是历时三年的个人独著《行政诉讼法学》终于脱稿。作为和“九五普通高等教育教材”之一,由我一人独著的《行政法学》自1998年由法律出版社初版以来,到2015年已至第四版。它以资料详尽、“案·法·理”高度结合而著称,受到各高校的欢迎。法律出版社一直希望我能撰写一本《行政诉讼法学》,风格与上述《行政法学》一致,作为与前者配套的“姐妹教材”。几经“思想动员”,特别是陈慧女士的精心协,我终于答应了法律出版社的要求。承担撰写《行政诉讼法学》教材这一任务后,我从2016年开始撰稿,一写不可收拾,篇幅与时间都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期,到2019年年初才勉强完成。其中的一个原因是:2018年年初当我完成全书4/5篇幅时,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并且取代和废止了前两个司法解释,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为了结合新的司法解释,我不得不对整本书稿进行重新改写。中国正处于法律法规频繁修改的时期。当我2018年下半年接近完成全稿时,又发现教材中所引用的大量法律法规被修改,特别是法官法、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于2017年、组织法和组织法、公务员法等于2018年再次修改,我的书稿不得不再次作相应修改。本教材由八篇18章构成。篇绪论,包含了章行政诉讼和第二章行政诉讼法,阐述了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第二篇诉讼范围,包含了第三章行政诉讼范围(一)和第四章行政诉讼范围(二),分别从理论标准和事项标准阐述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三篇组织和管辖,包含了第五章行政审判组织和第六章行政诉讼管辖,阐述了我国行政审判组织和管辖制度;第四篇诉讼主体,包含了第七章行政诉讼原告、第八章行政诉讼被告和第九章行政诉讼参与人,阐述了行政诉讼当事人和参与人的认定规则;第五篇据和依据,包含了第十章行政诉讼据和十章行政诉讼依据,分别阐述了行政诉讼中的据规则和法律适用;第六篇普通诉讼程序,包含了第十二章行政诉讼审程序、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第十四章行政诉讼再审程序和第十五章行政诉讼执行程序,阐述了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第七篇特别类型和特别规定,包含了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特别类型和第十七章行政诉讼特别规定,阐述了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一些特别规定;第八篇程序保障制度,设第十八章行政诉讼保障制度,阐述了行政诉讼中的一些基本辅制度,如诉讼回避和诉讼保全等制度。教材每章都设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为探讨中国行政诉讼前沿的理论与实务问题,每章还设有“疑难问题探讨”。该教材与另一部独著教材《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第4版)构成姐妹篇,其风格完全一致:以资料详尽、“案·法·理”高度结合为特点。此外,从技术上讲,本教材的写作还具有下列几个特点:1.论之有据。写作做到论之有法、论之有案、论之有理。一些主要观点,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注明法律依据;有对应指导案例的,尽量结合使用;有理论依据的,尽量表明该理论的出处。2.区别是然与应然、主流观点与非主流观点。本教材将现行的法律制度和主流观点交代清楚,同是也不失保留对前沿问题的探讨。将前者置于主体板块阐述,将后者置于“疑难问题”中探讨。疑难问题限于每章正文没有写清楚,或者学术界有不同意见的,或者本人也有疑问者的内容。3.扩展相关知识。当阐述某些行政诉讼法概念,它又关联到学科的知识时,教材尽可能作拓展介绍,以扩大读者的知识面。例如,当阐述信息公开诉讼时,讲到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时,会通过注释分别介绍什么是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4.多采用表格、汇综和索引,以勾勒知识的清晰。本教材使用了几十张图表,便于读者尽快掌握行政诉讼法知识。本教材引用资料,截至2019年2月2日。本教材受到了宋华琳教授的协,一并感谢。胡建淼2019年月日于北京·垂虹园又及:2019年6月拿到本书校对稿时,发现本书所使用的中国法规中又有几个法规被修订。为了结合法规,我们又对稿子的相应部分作了修改,本教材引用资料的截止时间随之调整到2019年6月25日。特此说明。

    《行政诉讼法学》不仅资料详尽、案法理高度结合,而且凝结了作者三十余年行政诉讼法教学经验与研究成果及二十余年律师实务所得,涵盖行政诉讼法学领域之基本问题,并真实完整地反映我国当今行政诉讼法制度的全貌。故此,本书不仅适合行政法专业学生学习使用,对欲在本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的学者,亦为上佳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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