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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新书]正版2023年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注释本 新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法条工具书 注解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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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无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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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无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开本:32开
    • ISBN:9785391319882
    • 版权提供:法律出版社

                                                                                                                店铺公告

    为保障消费者合理购买需求及公平交易机会,避免因非生活消费目的的购买货囤积商品,抬价转售等违法行为发生,店铺有权对异常订单不发货且不进行赔付。异常订单:包括但不限于相同用户ID批量下单,同一用户(指不同用户ID,存在相同/临近/虚构收货地址,或相同联系号码,收件人,同账户付款人等情形的)批量下单(一次性大于5本),以及其他非消费目的的交易订单。 温馨提示:请务必当着快递员面开箱验货,如发现破损,请立即拍照拒收,如验货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处理,(如开箱验货时发现破损,所产生运费由我司承担,一经签收即为货物完好,如果您未开箱验货,一切损失就需要由买家承担,所以请买家一定要仔细验货), 关于退货运费:对于下单后且物流已发货货品在途的状态下,原则上均不接受退货申请,如顾客原因退货需要承担来回运费,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非破损问题)可在签收后,联系在线客服。

    如遇套装商品/书籍无法选择选项,请联系在线客服。如不联系统一不发货,做不发货处理。


    内容介绍



    基本信息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注释本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书号:9787519754136

    出版时间:2021-3-1

    定价:25.00

    版次:3

    开本:32

    页数:150

    重量:166g

    字数:148千


    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 成立于1954年,是司法部直属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享有“社会科学类**出版社”、“*百佳图书出版单位”、*首批“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和“中央guo家机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团队。法规中心以guo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的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guo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近年来策划出版的畅销图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等。"

     



    编辑推荐 

    "*性 *机构出版,专业人士编写,法律文本标准

    实用性 重点法条注释,条文主旨提示,配套附录实用

    易用性 解读立法本意,注释精准易懂,开本便于携带"

     


    内容简介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

    ·工伤保险条例(节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节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前言 

    "编辑出版说明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少不了法律保障。遇到问题依法解决,已经成为人们处理矛盾、解决纠纷的不二之选。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如何精准、高效地找到法律依据,如何完整、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日益成为人们“学法、用法”的关键所在。

    为了帮助读者快速准确地掌握“学法、用法”的本领,我社开创性地推出了“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丛书。本丛书自*出版至今已十余年,历经多次修订完善,现已出版近百个品种,涵盖了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已经成为广大读者学习法律、应用法律之 选图书。

    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出版机构*。成立于1954年的法律出版社,是**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始终秉承“为人民传播法律”的宗旨,完整记录了中国法治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享有“社会科学类**出版社”“*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等荣誉称号。

    2.编写人员专业。本丛书皆由相关法律领域内的专业人士编写,并引入匿名审稿评估制度,确保图书内容始终紧跟法治进程,反映*立法动态,体现条文本义内涵。

    3.法律文本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出版机构,多年来,我社始终使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法律文本,积淀了丰富的标准法律文本资源,并根据立法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4.条文注解精准。本丛书以立法机关的解读为蓝本,对每个条文提炼出条文主旨,并对重点条文进行注释,使读者能精准掌握立法意图,轻松理解条文内容。

    5.配套附录实用。书末“附录”部分收录的均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读者在使用中更为便捷,使全书更为实用。

    需要说明的是,本丛书中“适用提要”“条文主旨”“条文注释”等内容皆是编者为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而编写,不同于guo家正式通过、颁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本丛书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我们用心打磨本丛书,以期待为法律相关专业的学生释法解疑,致力于为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2021年1月"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适用提要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di一章 总则

    di一条 立法目的及立法根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职业病定义

    第三条 方针、机制和管理原则

    第四条 职业卫生保护权

    第五条 用人单位防治责任

    第六条 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工伤保险

    第八条 在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上控制职业病

    第九条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第十条 职业病防治规划

    第十一条 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guo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

    第十三条 社会监督和奖励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预防工作

    第十五条 职业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 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制度

    第十九条 特殊管理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 保障资金投入

    第二十二条 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职业有害因素替代制度

    第二十四条 职业病公告和警示

    第二十五条 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

    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

    治理

    第二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职责

    第二十八条 设备警示说明

    第二十九条 化学材料及放射性物品应符合法定要

    第三十条 明令禁止使用

    第三十一条 不得违法转移或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作业

    第三十二条 知悉职业病危害

    第三十三条 告知职业病危害

    第三十四条 职业卫生培训

    第三十五条 职业健康检查

    第三十六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七条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

    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保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第四十条 工会职责

    第四十一条 职业病防治费用

    第四十二条 加强监督检查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三条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资格

    第四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地

    第四十五条 相关法规制定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因素

    第四十七条 提供资料及协助调查义务

    第四十八条 对用人单位不提供资料等情况的处理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

    第五十条 报告义务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和再鉴定

    第五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和诊断、

    鉴定费用承担

    第五十四条 诊断鉴定委员会成员道德和纪律要求

    第五十五条 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发现及诊断

    第五十六条 职业病待遇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障

    第五十八条 赔偿

    第五十九条 用人单位责任承担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和用人单位变动

    第六十一条 申请医疗生活救助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监督检查部门

    第六十三条 监督措施

    第六十四条 临时控制措施

    第六十五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第六十六条 支持配合检查

    第六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人员禁止行为

    第六十八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认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防护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未按规定报告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责令限期治理、停业、关闭

    第七十六条 生产、经营、进口guo家明令禁用的设备

    和材料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法

    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

    第八十条 越权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行为的法律

    责任

    第八十一条 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

    第八十二条 不按照规定报告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职业卫生监

    管部门渎职责任

    第八十四条 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用语含义

    第八十六条 参照

    第八十七条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管

    第八十八条 施行日期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2018.3.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2018.12.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录)(2012.12.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2018.12.29修正)

    工伤保险条例(节录)(2010.12.20修订)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1.4)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节录)

    (GB/T 16180—2014)(2014.9.3)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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