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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像喜欢自己所有的一切:胡适的包容人生课胡适
  • 正版
    • 作者: 胡适著 | 胡适编 | 胡适译 | 胡适绘
    • 出版社: 贵州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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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胡适著| 胡适编| 胡适译| 胡适绘
    • 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3-12-01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23-12-01
    • 开本:16开
    • ISBN:9787221177902
    • 版权提供:贵州人民出版社
    • 作者:胡适
    • 著:胡适
    • 装帧:暂无
    • 印次:1
    • 定价:59.00
    • ISBN:9787221177902
    • 出版社:贵州人民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2023-12-01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23-12-01
    • 页数:暂无
    • 外部编号:31913070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一、问一个人生意义问题
    人生问题
    哲学与人生
    科学的人生观
    新生活
    差不多先生传
    打破浪漫病

    二、做自由世界的自由思想者
    不朽
    容忍与自由
    贞操问题
    拜金主义
    “我的儿子”
    “旧瓶不能装新酒”?
    三、戴一副有光的教育之眼镜
    为什么读书
    中学生的修养与择业
    学生与社会
    一个防身药方的三味药
    知识的准备

    四、以科学方法作大众的文章
    谈谈《诗经》
    介绍几部新出的史学书
    找书的快乐
    今日思想界的一个大弊病
    大众语在哪儿\"

    胡适,字适之。现代学者、诗人、历史学家、哲学家、文学家。新文化运动的之一,提倡学命,宣扬个解放、思想自由,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著有《中国哲学史大纲》《尝试集》《白话文学史》等。

    \"贞操问题一
    周作人先生所译的日本人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新青年》四卷五号),我读了很有感触。这个问题,在世界上受了几千年无意识的迷信,到近几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学者正式讨论这问题的真意义。文学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ThomasHardy的《苔史》,都带着讨论这个问题。如今家庭专制厉害的日本居然也有这样大胆的议论!这是东方文明一件极可贺的事。
    当周先生翻译这篇文字的时候,北京一家很有价值的报纸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这篇文章是海宁朱尔迈的《会葬唐烈妇记》(7月、24日北京《中华新报》)。上半篇写唐烈妇之死如下:唐烈妇之死,所阅灰水,钱卤,投河,雉经者五,前后绝食者三;又益之以,则其亲试乎杀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惨毒,又历九十八日之长,非所称百挫千折有进而无退者乎?……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节”的事来替唐烈妇作陪衬:女年十九,受海盐张氏聘,未于归,夫夭,女即绝食七日;家人劝之力,始进糜曰:“吾即生,必至张氏,宁服丧三年,然后归报地下。”妙的是朱尔迈的论断:嗟乎,俞氏女盖闻烈妇之风而兴起者乎?……俞氏女果能死于绝食七日之内,岂不甚幸?乃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为己任,余正恐三年之间,凡一千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妇之九十八日也。且绝食之后,其家人防之者百端……虽有死之志,而无死之间,可奈何?烈妇倘能阴相之以成其节,风化所关,猗欤盛矣!
    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俞氏女还不曾出嫁,不过因为信了那种荒谬的贞操迷信,想做那“青留名的事”,所以绝食寻死,想做烈女。这位朱先生要维持风化,所以忍心巴望那位烈妇的英灵来帮俞氏女赶快死了,“岂不甚幸”!这种议论可算得贞操迷信的代表。《儒林外史》里面的王玉辉看他女儿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辉的女儿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中。玉辉自己“生这女儿为伦纪生色”,他看他女儿死了反觉高兴,已不在情理之中了。至于这位朱先生巴望别人家的女儿替她未婚夫做烈女,说出那种“猗欤盛哉”的全无心肝的话,可不是贞操迷信的代表?贞操问题之中,一无道理的,便是这个替未婚夫守节和殉烈的风俗。在文明国里,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恋爱,订了婚约,有时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个因为生时爱情太深,故情愿不再婚嫁。这是合情理的事。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国,男女订婚以后,女的还不知男的面长面短,有何情爱可言?不料竟有一种陋儒,用“青留名的事”来鼓励无知女儿做烈女,“为伦纪生色”“风化所关,猗欤盛矣!”我以为我们今日若要作具体的贞操论,一步就该反对这种忍心害理的烈女论,要渐渐养成一种舆论,不但永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扬的事,还要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还要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
    这不过是贞操问题的一方面。这个问题的,与谢野晶子说得很明白了。她提出几个疑问,内中有一条是:“贞操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这个疑问,在中国更为重要。中国的男子要他们的妻子替他们守贞守节,他们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妇人在社会上几乎没有社交的资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却一毫不损失他们的身份。这不是不平等的事吗?怪不得古人要请“周婆制礼”来补救“周公制礼”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说,因为男子嫖,子便该偷汉;也不是说,因为老爷有姨太太,太太便该有姨老爷。我说的是,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
    为什么呢?因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爱情,心思专一,不肯再爱别人,这就是贞操。贞操是一个“人”对别一个“人”的一种态度。因为如此,男子对于女子,也该有同等的态度。若男子不能照样还敬,他就是不配受这种贞操的待遇。这并不是外国进口的妖言,这乃是孔丘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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