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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新书]自私的基因 40周年增订版理查德·道金斯9787508694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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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理查德·道金斯著 | 理查德·道金斯编 | 理查德·道金斯译 | 理查德·道金斯绘
    •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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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理查德·道金斯著| 理查德·道金斯编| 理查德·道金斯译| 理查德·道金斯绘
    •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11-01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8-11-01
    • 字数:450千字
    • 页数:449
    • 开本:16开
    • ISBN:9787508694498
    • 版权提供:中信出版社
    • 作者:理查德·道金斯
    • 著:理查德·道金斯
    • 装帧:暂无
    • 印次:1
    • 定价:68
    • ISBN:9787508694498
    •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2018-11-01
    • 语种:中文
    • 出版时间:2018-11-01
    • 页数:449
    • 外部编号:京白库82490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40周年增订版说明
    40周年增订版序言
    30周年版简介
    第2版前言
    序言
    前言
    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好奇的孩子常会问:“ 为什么会有人呢?” 达尔文使我们能够在面对这个问题时,给出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须再求于怪力乱神。
    第2章 复制因子
    它们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理由。这些复制因子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 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第3章 不朽的螺旋圈
    DNA 分子因其太小而不能为肉眼所见,但它的确切形状已被人类用间接的方法巧妙地揭示了出来。它由一对核苷酸链组成,两条链相互交织,呈雅致的螺旋形,这就是“ 双螺旋”或“ 不朽的螺旋圈”。
    第4章 基因机器
    北极熊基因可以有把握地预先知道,它们尚未出生的生存机器将会面对一个寒冷的环境。这种预测并不是基因进行思考的结果。它们从不思考:它们只不过是预先准备好一身厚厚的皮毛,因为在以前的一些躯体内,它们一直是这样做的。
    第5章 进犯行为:稳定和自私的机器
    对于生存机器来说,合乎逻辑的策略似乎是将其竞争对手杀死,然后把它们吃掉。尽管自然界会发生和同类相食的现象,但认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却是对自私基因理论的一种幼稚的理解。
    第6章 基因种族
    根据汉密尔顿的遗传学说,我们很容易解释氏族之间的仇杀和家族之间的争斗。的禁忌表明人类具有深刻的亲缘关系意识, 尽管禁忌在遗传上的好处与利他主义无关。它大概与近亲繁殖能产生隐基因的有害影响有关。
    第7章 计划生育
    个体之所以调节其窝卵数,绝非出自利他的动机。它们不会为了避免过多地消耗群体的资源而实行节制生育。它们节制生育是为了限度地增加它们现有子女的存活数,它们的目标同我们提倡节制生育的本来目标恰好背道而驰。
    第8章 代际之战
    这是一种微妙的争斗,双方全力以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约束。幼儿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欺骗。它会装成比实际更饥饿的样子, 也许装得比实际更年幼或面临比实际更大危难的模样。另一方面, 父母必须对这种欺骗行为保持警觉,尽力避免受骗上当。
    第9章 两战争
    鉴于精子易于散失,雄鱼必须等到雌鱼产卵后才在卵子上she精。但这样,雌鱼就有了难得的几秒钟时间可以趁机溜走, 把受精卵丢给雄鱼照管,使之陷入特里弗斯所说的进退两难的境地。
    0章 你为我挠痒,我就骑在你头上
    设B 头上有一只寄生虫,A 为它剔除掉。不久以后,A 头上也有了寄生虫,A 当然去找B,希望B 也为它剔除掉,作为报答。结果B 嗤之以鼻,掉头就走。B 是个骗子,这种骗子接受了别人的恩惠,但不感恩图报。
    1章 觅母:新的复制因子
    我认为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近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复制因子。它就在我们眼前,不过它还在幼年期,还在它的原始汤里笨拙地漂流着。但它正在推动进化的进程,速度之快令原来的因子望尘莫及。这种新汤就是人类文化的汤。
    2章 好人终有好报
    好人的数目注定要减少,善良在达尔文主义里终将灭亡。这里的“ 好人”还有另一种专有解释,和俗语中的含义相差并不远。但在这种解释里,好人则能“ 得好报”。
    3章 基因的延伸
    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理:一个生物体内的基因可以对另一个生物体有延伸表型影响。基因从其自身身体中逃逸出,操纵着外部世界。
    4章 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
    若干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和神学家们一直都在争论决定论观点正确,以及它与一个人为自身行为所需承担的道德责任之间有关联。
    5章 对于完美化的制约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动物很有可能是“过时的”,影响其建立过程的那些基因是在某个更早的时期为了应对与今天不同的条件而被选择出来的。
    尾注
    参考书目
    4、15章术语表
    评论集萃

       理查德·道金斯,英皇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首席西蒙尼“公众理解科学教授”,进化论生物学家。他是英国有名科学作家,几乎每本书都是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引起轰动。

    2005年,英国《前景》杂志会同美国《外交政策》杂志评选出在世的优选100名很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道金斯赫然在列。

    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他很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主要作品有《延伸的表型》《祖先的故事》《盲眼钟表匠》《地球上很伟大的表演》《解析》《魔鬼的牧师》《攀登不可能的山峰》等。

    章为什么会有人呢?
    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开始思索自身存在的道理时,才算真正成熟。如若宇宙空间的高级生物莅临地球的话,为评估我们的文明水平,他们可能提出的个问题是:“他们发现了进化规律没有?”30多亿年来,地球上一直存在着各种生命有机体,但对存在理,它们始终一无所知。后来,其中有一个人终于弄懂了事实,他就是达尔文(CharlesDarwin)。说句公道话,人对事实也曾有过一些模糊的想法,但对我们存在的道理个做了有条理、站得住脚的阐述的却是达尔文。好奇的孩子常会问:“为什么会有人呢?”达尔文使我们能够在面对这个问题时,给出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须再求于怪力乱神。著名动物学家辛普森(G.G.Simpson)在提出上面个问题之后,曾这样说过:“现在我要讲明的一点是,1859年之前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的一切尝试都是徒劳无益的,如果我们将其全部置于脑后,我们的境遇会更好些。”今天,人们对进化论产生疑问,犹如怀疑地球绕着太阳转的理论,但达尔文进化论的全部含义仍有待人们去了解。在大学里,动物学仍是少数人研究的课题,即使是那些决定选学这门课的人,往往也没有理解其深刻的哲学意义。哲学以及被称为“人文学科”的课程,现在讲授起来,仍好像不曾有过达尔文此人。毫无疑问,这种状况以后将会改变。不管怎样,本书并无意于全面地宣扬达尔文主义,而着眼于探索进化论对一个特定问题所产生的种种影响。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除了学术意义,这个主题对人类的重要也显而易见。它关乎我们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的爱与憎、斗争与合作、馈赠与盗窃、贪婪与慷慨。这些本来是洛伦茨(Lorenz)的《论进犯行为》(OnAggression)、阿德里(Ardrey)的《社会契约》(TheSocialContract)和埃布埃尔—埃尔布菲尔特(Eibl-Eibesfeldt)的《爱与憎》(LoveandHate)探讨的主题。这3本书的问题在于它们的作者铸下了大错。他们犯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进化论。他们错误地定进化的关键在于物种(或者种群)的利益,而不是个体(或者基因)的利益。可笑的是,阿什利·蒙塔古(AshleyMontagu)批评洛伦茨,说他是“(相信)‘大然是酷无情的’的1纪思想家的‘嫡系’……”。在我看来,洛伦茨和蒙塔古是半斤八两,二人都拒斥丁尼生这个著名短语的含义。与二人不同,我认为这句话极好地概括了我们对自然选择(理论)的现代理解。
    我在开始论之前,想先扼要地说明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论点,以及不是什么样的论点。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某人在芝加哥黑社会中长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我们就能够对他是什么样的人做一些猜测。我们可以想见,他的格粗暴鲁莽,动辄开,而且能吸引忠贞不贰的朋友。而推论并非是万无一失的。但如果你知道一个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生活和发迹的,那你就能够对他的格做出某些推断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存续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我将要论,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就是其无情的自私。这种基因的自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上句中,“特殊”和“有限”是两个重要的词。尽管我们可能觉得这种情况难以置信,但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因此,现在我要讲一下本书所不准备论的点。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知道我有被人误解的危险。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实在为数太多。我自己也觉得,生活在一个单纯以基因那种普遍的、无情的自私法则为基础的人类社会中将会令人厌恶至极。然而我们无论怎样感到惋惜,事实竟就是事实。本书的主旨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如果你想从中引出某种教益,那么阅读时,可以视之为一种告诫。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获得什么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就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物种从来没能做到的。
    上述有关教育的议论,必然表明下面的观点是错误的: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继承下来的特是明确固定、不容改变的。这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谬见。我们的基因可以驱使我们的行为自私,但我们也不必终生屈从。如果我们在遗传上生来就是利他的,再去学利他主义也许不那么困难。在动物中,只有人类受文化也受后天获得的以及继承下来的影响的支配。有人可能会说,文化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不论基因自私与否,它与我们对人类本的理解毫不相干。另有一些人也会不同意这种说法,这完全取决于在作为人类特的决定因素“是本还是教养”的辩论中,你站在什么立场上。这就使我要讲一讲本书不准备论的第二点。在“本和教养”的争论中,本书不支持这一或那一立场。当然我有自己的观点,但我不打算表达出来,只在章中,把我的观点融合到了我阐述的文化观点中。如果确实明基因同现代人的行为毫不相干,如果在动物界中我们在这方面确实是的,那么至少探究一下我们在如此短期内成为例外的规律,仍将兴味无穷。而如我们这一物种并不像我们一厢情愿的那样是个例外的话,研究这一规律就更加重要。
    本书不准备论的第三点是,不对人类或某一种动物的行为细节进行描述。只有在举例说明时,我才使用有事实根据的细节。我不会说:“如果你看一下狒狒的行为,就会发现它们的行为是自私的,所以人类的行为也可能是自私的。”我的关于“芝加哥匪徒”的论在逻辑上与此迥然不同。真实情况是,人和狒狒都是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如果你注意一下自然选择进行的方式,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任何东西应该都是自私的。因此我们可以预见到,当我们去观察狒狒、人类和一切生物的行为时,一定会发现它们的行为是自私的。如果我们发现自己的预见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所观察到的人类行为的确是利他的,我们就会遇到某些令人迷惑不解的事情,需要进行阐明。
    我们需要有一个定义,然后再进一步探讨。如果一个实体,例如狒狒,其行为的结果是牺牲自己的利益,从而增进了另一同类实体的利益,该实体就被认为是具有利他的。而自私行为的效果恰好相反。我们所谓的“利益”就是指“生存的机会”,即使行为的效果对事实上的生与死所产生的影响小得微不足道。人们现在体会到,对生存概率的影响,在表面上看来,哪怕是极微小的,也能够对进化发生很大的作用。这是对于达尔文学说解释所产生的一个令人吃惊的后果,因为这种影响有大量的时间可供其发挥作用。
    上述有关利他和自私的定义是指行为上的,而不是指主观意识上的,弄清这一点至关重要。在这里我的旨趣不在动机的心理学方面,我不准备去论人们在做出利他行为时,“真的”私下或下意识地抱有自私的动机。他们或许是,或许不是,也许我们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无论怎样,这些都不是本书所要探讨的内容。我的定义只涉及行为的效果,是降低还是提高这个定的利他主义者生存的可能,以及这个定的受益者生存的可能。
    说明行为对生存所产生的远期影响是一件异常复杂的事情。事实上,在把这一定义运用于实际行为时,我们必须用“明显的”这个词来修饰提到的实际行为。一个明显的是利他的行为表面看去似乎(不管可能何其小)使利他主义者有较大的可能死亡,而受益者有较大的可能生存下来。更仔细地观察一下,我们常常会发现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我要再次声明,我绝不是说它们的潜在动机都是心怀自私。我的意思是,这种行为对生存可能所产的实际效果,同我们原来的设想正好相反。
    现在我来举一些明显的自私以及明显的利他行为的例子。每当讨论我们自己这一物种时,要避免思想上的观惯是困难的,因此我将以动物为例。先举一些具有代表的有关个体动物的自私行为的例子。
    黑头鸥集群筑巢,巢与巢之间相距仅几英尺,雏鸥刚出壳,娇嫩幼小无防卫能力,易被吞食。一只黑头鸥等到它的邻居转过身去,或许趁它去捉鱼时,便扑上前去将它邻居的一只雏鸥一口囫囵吞下去,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就这样它吃了一顿营养丰富的大餐,而不必再费神去捉鱼了,也不必离开它的巢,使其失去保护。
    雌螳螂那种喜食同类的可怕习,更是人们所熟知的。螳螂是食肉的大昆虫,它们一般吞食比它们小的昆虫,如苍蝇等。但它们会袭击几乎一切活的东西。交配时,雄螳螂小心翼翼地爬到雌螳螂背上,骑着进行交配。雌螳螂一有机会就把雄螳螂吃掉,首先把头咬掉,这发生在雄螳螂接近时,或在刚一爬上去之后,或在分开之后。按理说,雌螳螂似乎应等到交配完,再开始吃雄螳螂。但脑袋的丢失,似乎并不会打乱雄螳螂身体其余部分进行交配的进程。的确,由于某些神经抑制中心位于昆虫的头部,把头吃掉可能反而会改善雄的活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倒不失为一种额外收获。主要的收获是雌螳螂饱餐了一顿。 虽然这些同类相食的例子同我们的定义很契合,但“自私”这个词就未免有点轻描淡写了。对于南极洲帝企鹅的那种所谓胆怯的行为,我们也许更能直接地寄予同情。可以看到它们伫立在水边,由于有被海豹吃掉的危险,在潜入水中之前踌躇犹疑。只要有一只先潜入水中,其余的就会知道水中有海豹。自然没有哪一个肯当试验品,所以大家都在等,有时甚至相互往水中推。
    更为常见的自私行为可能只不过是拒绝分享某些珍视的东西,如食物、地盘或配偶等。现在举一些明显的利他行为的例子。 工蜂的刺螫行为是抵御蜂蜜掠夺者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但执行刺螫的工蜂是一些敢死队队员。在刺螫这一行动中,一些生命攸关的内脏通常要被拖出体外,工蜂很快就会因此而死去。它的这种使命可能把蜂群储存的重要食物保存了下来,而它们自己却不能活着受益了。按照我们的定义,这是一种利他行为。请记住,我们所议论的不是有意识的动机。在利他行为以及自私行为的例子中,这种有意识的动机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但这些同我们的定义都不相干。 为朋友献身显然是一种利他行为,但为朋友冒点儿风险也是一种利他行为。有许多小鸟在看到捕食类飞禽,如鹰飞近时会发出一种特有的警告声,鸟群一听到这种警告声,就采取适当的逃避行动。非直接的据表明,发出这种警告声的鸟使自己处于特别危险的境地,因为它把捕食者的注意力引到了自己身上。这种额外风险并不算大,然而按照我们的定义,乍看之下至少还称得上是一种利他行为。 动物利他行为中普通、明显的例子,是父母,尤其是母亲对其子女所表现的利他行为。它们或在巢内,或在体内孕育这些小生命,付出巨大代价去喂养它们,冒很大风险去保护它们免受捕食者伤害。在这里只举一个具体例子,许多在地面筑巢的鸟类,当捕食者,如狐狸等接近时,会上演一出“调虎离山计”。雏鸟的母亲一瘸一拐地离开巢穴,同时把一边的翅膀展开,好像已经折断。捕食者认为猎物就要到口,便舍弃那个有雏鸟安卧其中的鸟巢。在狐狸的爪子就要抓到雌鸟时,它终于放弃伪装,腾空而起。这样,一窝雏鸟就可能安然无恙,但它自己却要冒点风险。 我不准备以讲故事的方式来阐明一个论点。经过选择的例子对任何有价值的概括来说从来就不是重要的据。这些故事只不过是用来说明在个体水平上,我所讲的利他行为以及自私行为是什么意思。本书将阐明如何用我称之为基因的自私这一基本法则来解释个体自私和个体利他。但我首先需要讲一下人们在解释利他时常犯的一个特别错误,因为它流传很广,甚至在学校里被广为传授。 这种错误解释的根源在于我已提到过的,生物之进化是“为其物种谋利益”或者是“为其群体谋利益”这一错误概念。这种错误的概念如何渗入生物学领域是显而易见的。动物的生命中有大量时间是用于繁殖的,我们在自然界所观察到的利他自我牺牲行为,大部分是父母为其下一代而做的。“使物种永存”通常是繁殖的委婉语,物种永存无疑是繁殖的一个必然结果。只要在逻辑推理时稍微引申过头一点,就可以推断,繁殖的“功能”就是“为了”使物种永存。从这一推断再向前迈出错误的一小步,就可得出结论说,动物的行为方式一般以其物种的永恒为目的,因而才有对同一物种的成员的利他主义行为。
    这种思维方式能够以模糊的达尔文主义的语言表达出来。进化以自然选择为动力,而自然选择是指“适者”的有差别的生存。但我们所谈论的适者是指个体,种属,物种,还是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并无多大关系,但涉及利他主义时,这显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达尔文所谓的生存竞争中进行竞争的是物种,那么个体似乎可以恰如其分地被认为是这种竞争中的马前卒。为了整个物种的更大利益,个体就得成为牺牲品。用词稍雅一点,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种群,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灭绝的可能要比与之竞争的另一个将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的群体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这就是温—爱德华兹(Wynne-Edwards)在其一本著名的书中公之于世的“类群选择”理论。这一理论后为阿德里在其《社会契约》一书中所普及。另一个正统的理论通常叫作“个体选择”理论,但我个人却偏爱使用“基因选择”这一名词。
    --------------------------4章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阿道夫·希特勒死后很久,仍有一些流传不息,坚持说有人看到他好端端地生活在南美地区或是丹麦。多少年来,还是有不少对希特勒并无热爱之心的人不愿接受这个人已然毙亡的事实,其人数之众令人惊异(Trevor-Roper1972)。在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一个广为散布的传言,说是有十万俄军士兵已经在苏格兰登陆了,“靴子上还覆盖着雪”。显然,这则传言来自那场难以忘却的大雪留下的鲜活记忆(Taylr963)。我们这个时代也有它自己的都市传说,比如有计算机持续不断地给住户发去百万英镑的账单(Evans1979),或是领着救济金的乞丐却衣着光鲜,住着救质的公租房,房子外面停着两辆价值不菲的汽车。类似这样的传闻已经听得人耳朵起了茧子。有些谎言,或是半真半的传,似乎会令我们积极主动地想要去相信并传播它们,哪怕这些消息令我们感到不舒服。而有悖常理之处在于,我们这样去做的原因之一,可能恰恰就是因为这些消息令我们感到不舒服。
    在这类流言之中,有相当高的比例是与计算机和“芯片”有关的,或许是因为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速度真的有如闪电一般。我就认识一位老人,言之凿凿地宣称“芯片”正在越俎代庖,代行人类之职,从“开拖拉机”到“让女人怀孕”,不一而足。正如我后面会向大家展示的那样,基因则是另外大批言的源头所在,甚至比计算机相关的流言还要多。想象一下吧,要是我们把基因和计算机这两类影响力巨大的流言结合在一起会怎么样?我觉得我很可能不小心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在我前一本书的读者心中完成了这一不幸的组合,而其后果是可笑的误解。好在,这样的误解并未广泛传播,但是仍然值得吸取教训,避免在此再犯同样的错误—这正是写作本章的目的之一。我将会揭穿基因决定论的迷思,并为大家解释:为什么有些说法会被不幸地被误解为基因决定论,可我们还是不得不使用这样的说法。
    曾有一位书评人针对威尔逊1978年出版的《论人的天》(OnHumanNature)评论道:“虽然他并未像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里那般激进,将与有联系的基因都认为是‘薄情’的,但是威尔逊还是认为人类男有着遗传而来的种,倾向于实行一多制,而女倾向于忠贞的两关系。他的潜台词无非是:女士们,别责怪你的丈夫出去乱搞了,他们在遗传上就是如此编程设置的,那可不是他们的错。基因决定论一直就徘徊在后门外,想要偷偷潜入进来。”(Rse978)。这位书评人的暗示很明确:他批评该书的作者相信存在一些会迫使男人们不可救药地成为玩弄女的人的基因,别人却还不能因此指责他们婚内出轨。看到这篇书评,读者就会产生这样的印象:那些书的作者在“天与教化”的争论[1]中支持前者,甚至是彻头彻尾的遗传论者,有着男沙文主义的倾向。
    实际上,我的书中关于“薄情的雄”那一段,原本并非是关于人类的。那只不过是一个数学模型,对象不是任何一种确定的动物(我写的时候心里想的是某种鸟,不过也无所谓啦)。很明确的一点是,那不是关于基因的数学模型(下文会谈到这一点),要真是关于基因的模型,那它们就不是与有联系的了,而是受到的限制。在梅纳德·史密斯(MaynardSmith1974)看来,那是关于“策略”的数学模型。之所以设定“薄情”的策略,不是因为这是雄们的行为方式之一,而是因为它是两种设来的可选策略之一—与之相对的是“忠诚”的策略。这个简略的模型是为了描绘某些特定条件而存在的:处在一些条件之下,薄情的策略会为自然选择所青睐;而处在另一些条件之下,得到青睐的则是忠诚的策略。在这样的研究中,并没有预先定雄会更有可能拈花惹草,而非忠诚。事实上,在我发表的一项模拟运行中,精彩的就是一个混合型的雄群体,其中采取忠诚策略的比例还略微占优一些(Dawkins1976a,p.165,还可以参见Schuster&Sigmund1981)。罗斯评论中的误解还不止这一处,而是多处混合式的误解,体现了一种毫无节制地急于去误解的冲动。这与覆雪的俄军军靴,或是正渐渐取代男人的角色、夺走拖拉机驾驶员工作的小小黑色芯片本质上是一回事,它们都是某类有着强大影响力的迷思的表现形式。具体到我们要谈的问题上,那就是关于基因的巨大迷思。
    基因的迷思集中体现在了罗斯的评论里插入的那段小幽默中,说女士们不应该责怪丈夫们出去乱搞。这正是关于“基因决定论”的迷思。显然,对于罗斯而言,基因决定论的“决定”有着全然哲学意味上的不可逆转的必然。他毫无根据地认定,如果存在一个基因以实现目标X为目标,那就意味着X将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如另一位“基因决定论”的批评者古尔德(Gould1978,p.)所说:“要是有什么编好了的程序决定着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那我们的这些特征就是不可抗拒的。我们多也就能引导这些特征,但绝不可能通过我们的意志、教育或文化来改变它们。”若干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和神学家们一直都在争论决定论观点正确,以及它与一个人为自身行为所需承担的道德责任之间有关联。毫无疑问,这样的争论还将持续若干个世纪。我猜罗斯和古尔德都是决定论者,因为他们都相信我们的所有行为都有着物质的、唯物的基础。我也相信这一点,我们三个人可能也全都认同:人类的神经系统太复杂了,所以在实际处理问题时,我们大可以忘了决定论,就当作是我们真的有自由意志一样。神经元或许能够放大在根本上具有不确定的物理事件。我希望在此说明的观点是:无论一个人在决定论的问题上持何种立场,前面再多加上“基因”二字并不会导致任何改变。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决定论者,你会相信你的所有行为都是由之前的物质因素预先决定好的,而且你或许会相信或不相信,你因此不能够为自己肉体上的不忠负责。但是,倘若真是如此,那些物质因素是基因的因素,又能导致什么不同呢?为什么基因的决定因素就会被认为比“环境的”因素更加不可抗拒,更能够让我们免于被指责呢?
    有些人虽然没有任何理由,却还是相信:与环境的因素相比,基因才具有决定。这种想法就是一种迷思,并且有着比寻的顽固,还能够带来真实的痛苦情绪。本来,我并没有明确地认识到这点,直到1978年美国科学促进会某次会议上的提问环节,我才因一件事情受到触动,有了这样的认识。当时,一位年轻的女士向演讲者——一位著名的“社会生物学家”—发问:在人类心理学上,有没有任何基因据支持两差异?我几乎没太听清演讲者的回答,因为我被这个问题所夹带的强烈情绪震惊了。那位女士似乎认为这个问题的重要,几乎都要哭出来了。有那么一小会儿,我是真的犯傻了,对她的表现备感迷惑,但是我马上就意识到了她这种表现的原因所在。之前有什么事情或是什么人——当然不会是那位令人尊敬的社会生物学家——误导了她,令她以为基因的决定力是的。她一定是当信,如果她提的问题真要有个“肯定”的,那么她作为一名女就注定无法逃避一辈子围着孩子和厨房打转的家庭妇女式生活。但是如果她与我们大多数人不同,是一位特别加尔文主义式的决定论者,那么无论那些决定因素是基因的还是“环境的”,她苦恼的程度应该会是一样的。
    当我们说一样事物决定另一样事物时,到底意味着什么?哲学家更多考虑的是因果关系,可能还会给出明。但是对于专业的生物学家而言,因果关系只不过是简单的统计学概念而已。从实践上来讲,我们永远不可能明一个特定的观察到的事件C导致了一个特定的结果R,尽管我们常常会认为这是极有可能发生的。生物学家在工作中往往会从统计角度来明:R类事件总接着C类事件发生。要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需要这两类事件的若干对实例才行,一则传闻可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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