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扫一扫
下载苏宁易购APP
关注苏宁推客公众号
自购省钱·分享赚钱
下载苏宁金融APP
关注苏宁易购服务号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实名认证领苏宁支付券立即领取 >
¥
提前抢
SUPER会员专享
由于此商品库存有限,请在下单后15分钟之内支付完成,手慢无哦!
欢迎光临本店铺
点我可查看更多商品哦~
100%刮中券,最高50元无敌券,券有效期7天
亲,今日还有0次刮奖机会
我的云钻:0
您的云钻暂时不足,攒足云钻再来刮
恭喜获得1张券!
今天的机会已经全部用完了,请明天再来
恭喜刮出两张券,请选择一张领取
活动自2017年6月2日上线,敬请关注云钻刮券活动规则更新。
如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的,或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需暂停举办的,或者系统故障导致的其它意外问题,苏宁无需为此承担赔偿或者进行补偿。
正版 文化产业法律解读与应用/文化与传媒法治丛书 郑宁 中国国际
¥ ×1
商品
服务
物流
第一编 网络安全法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概述005 第一章 总 则005 第一条 立法目的007 第二条 调整范围008 第三条 基本原则009 第四条 国家网络安全战略011 第五条 国家网络安全的主要任务012 第六条 网络安全的社会参与014 第七条 网络安全的国际合作015 第八条 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制017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的义务019 第十条 维护网络安全的总体要求020 第十一条 网络安全行业自律022 第十二条 网络活动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024 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028 第十四条 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及处理030 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030 第十五条 网络安全标准031 第十六条 支持网络安全技术与产业发展032 第十七条 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033 第十八条 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利用035 第十九条 网络安全宣传教育037 第二十条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039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039 第一节 一般规定039 第二十一条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043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047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认证检测049 第二十四条 网络用户身份管理制度051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的应急处置措施052 第二十六条 网络安全服务活动的规范054 第二十七条 禁止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057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义务058 第二十九条 网络安全风险的合作应对060 第三十条 执法信息用途限制061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061 第三十一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064 第三十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的职责065 第三十三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要求067 第三十四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069 第三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的安全审查071 第三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的安全保密义务073 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的境内存储和对外提供074 第三十八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期安全监测评估075 第三十九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统筹协作机制079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079 第四十条 用户信息保护制度081 第四十一条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083 第四十二条 个人信息保护义务085 第四十三条 个人信息删除权和更正权088 第四十四条 禁止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个人信息089 第四十五条 保密义务090 第四十六条 禁止非法使用网络092 第四十七条 安全管理义务093 第四十八条 信息安全管理义务094 第四十九条 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和网络运营者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096 第五十条 违法信息的处置098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098 第五十一条 国家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100 第五十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102 第五十三条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07 第五十四条 网络安全风险预警108 第五十五条 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109 第五十六条 约谈制度111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113 第五十八条 网络通信临时限制措施117 第六章 法律责任117 第五十九条 未履行网络运行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122 第六十条 未履行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125 第六十一条 违反用户身份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128 第六十二条 违法开展网络安全服务活动的法律责任128 第六十三条 实施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132 第六十四条 侵犯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责任135 第六十五条 违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国家安全审查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37 第六十六条 违法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和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法律责任138 第六十七条 利用网络从事与违法犯罪相关的活动的法律责任141 第六十八条 未履行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法律责任143 第六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阻碍执法的法律责任144 第七十条 发布或者传输违法信息的法律责任146 第七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的信用惩戒147 第七十二条 政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149 第七十三条 执法部门渎职的法律责任151 第七十四条 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责任的衔接性规定156 第七十五条 对攻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制裁158 第七章 附 则158 第七十六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161 第七十七条 涉密网络安全保护164 第七十八条 军事网络安全保护166 第七十九条 施行日期第二编 著作权法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概述174 章 总 则174 条 立法目的176 第二条 适用范围179 第三条 保护客体184 第四条 守法原则186 第五条 著作权法保护例外188 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189 第七条 著作权主管部门190 第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194 第二章 著作权194 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194 第九条 权利主体196 第十条 权利内容208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208 第十一条 著作权的归属211 第十二条 署名推定和著作权登记213 第十三条 演绎作品215 第十四条 合作作品217 第十五条 汇编作品219 第十六条 演绎作品的双重许可221 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224 第十八条 职务作品227 第十九条 委托作品229 第二十条 原件所有权和作品著作权关系231 第二十一条 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著作权归属233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233 第二十二条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235 第二十三条 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242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242 第二十四条 合理使用250 第二十五条 法定许可255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255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260 第二十七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264 第二十八条 著作权质押265 第二十九条 未许可、转让的权利267 第三十条 使用作品付酬标准269 第三十一条 禁止侵犯作者权利273 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273 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273 第三十二条 出版合同276 第三十三条 专有出版权277 第三十四条 作品的交付及重印、再版279 第三十五条 投稿和转载283 第三十六条 对作品的修改、删节285 第三十七条 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287 第二节 表 演287 第三十八条 表演者义务290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权利295 第四十条 职务表演298 第四十一条 表演者权利保护期301 第三节 录音录像301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306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与表演者订立合同307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专有权和权利保护期、录音录像制作者与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关系311 第四十五条 录音制作者获酬权312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312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时的义务317 第四十七条 广播组织专有权和权利保护期320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和录像制品324 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324 第四十九条 技术措施330 第五十条 技术措施的规避332 第五十一条 权利管理信息336 第五十二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和救济途径342 第五十三条 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346 第五十四条 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额,证据出示,销毁侵权复制品及其制造材料、工具、设备351 第五十五条 主管部门调查取证351 第五十六条 诉前禁止令、诉前财产保全355 第五十七条 诉前证据保全357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制裁358 第五十九条 复制品侵权的过错推定、被诉侵权人举证责任倒置359 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的解决360 第六十一条 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关系362 第六章 附 则362 第六十二条 著作权与版权363 第六十三条 出版与复制、发行365 第六十四条 另行规定 366 第六十五条 摄影作品保护期的溯及力368 第六十六条 溯及力370 第六十七条 施行日期第三编 电影产业促进法3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概述377 章 总 则377 条 立法目的379 第二条 适用范围381 第三条 基本原则383 第四条 创作原则385 第五条 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386 第六条 技术创新388 第七条 电影知识产权保护391 第八条 电影工作管理体制392 第九条 行业组织与从业人员395 第十条 电影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 397 第十一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400 第二章 电影创作、摄制400 第十二条 鼓励电影创作、创新401 第十三条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剧本审查404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拍摄电影406 第十五条 电影摄制活动409 第十六条 电影审查内容标准416 第十七条 电影审查程序418 第十八条 专家评审程序420 第十九条 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变更内容需重新报送审查421 第二十条 电影公映许可证标识使用和电影放映提示423 第二十一条 参加境内外电影节(展)425 第二十二条 承接境外电影洗印、加工、后期制作426 第二十三条 电影档案428 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428 第二十四条 电影发行、放映活动行政许可430 第二十五条 电影发行、放映活动行政许可程序432 第二十六条 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实行备案管理433 第二十七条 扶持、保障农村电影放映活动436 第二十八条 特殊群体观看电影的保障措施440 第二十九条 国产电影放映场次、时段、年放映时长、放映质量442 第三十条 电影放映设施、设备技术标准和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444 第三十一条 对电影录音录像的禁止性规定及处理措施447 第三十二条 电影院放映广告449 第三十三条 放映场所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公共安全451 第三十四条 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453 第三十五条 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456 第四章 电影产业支持、保障456 第三十六条 国家支持电影创作、摄制的范围458 第三十七条 电影产业资金、基金支持461 第三十八条 电影产业税收优惠政策463 第三十九条 影院建设保障465 第四十条 电影产业金融支持467 第四十一条 鼓励跨境投资及保障用汇需要468 第四十二条 电影人才培养与扶持471 第四十三条 特殊地区电影产业扶持473 第四十四条 国产电影境外推广475 第四十五条 捐赠、资助电影产业477 第四十六条 电影活动日常监管及信用档案建立480 第五章 法律责任480 第四十七条 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法律责任483 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等行为的法律责任485 第四十九条 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等行为的法律责任487 第五十条 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的法律责任489 第五十一条 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的法律责任492 第五十二条 擅自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等行为的法律责任493 第五十三条 被吊销许可证后的从业禁止责任495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499 第五十五条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501 第五十六条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502 第五十七条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505 第五十八条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507 第六章 附 则507 第五十九条 境外资本设立电影企业508 第六十条 施行日期510 后 记
郑宁,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美国特拉华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影视宣发与播映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曾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法规处交流。主要研究方向:文化传媒法、互联网监管、行政法学。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行政立法评估制度研究》《网络法治前沿问题研究》《文化娱乐法前沿问题研究》《律政影视节目研究》等著作10余部,主持和参与**级、省部级等课题20余项。
一本实用的文化产业法律解读与应用工具书含网络安全法、著作权法、电影产业促进法法条释义、相关立法以及典型案例有机结合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指引 本书定位于文化产业法律的解读与应用两个层面,解读从每一个法条入手,揭示其含义、制定背景,应用包括相关立法和典型案例两个部分。作为一本覆盖文化产业三部主要法律的工具书,本书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可读性的特点,适合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人员、文化产业管理与法学专业的教师、学生,以及对该领域有兴趣的各界人士。本书也首次尝试数字发行,便于读者更方便地获取。
本书是一本以文化产业法律解读及应用为主题的工具书,收录了我国主要的三部文化立法:网络安全法、著作权法、电影产业促进法。本书内容丰富,包括对法条逐条释义(阐述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条文含义),以及应用(与其他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的关系、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用价值。
抢购价:¥ 38.00
易购价:¥ 38.00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验证码错误
看不清楚?换一张
确定关闭
亲,大宗购物请点击企业用户渠道>小苏的服务会更贴心!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查看我的收藏夹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继续等待
0小时0分
立即开通
SUPER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