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 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 中国国际法学会 著 社科 文轩网
  • 新华书店正版
    • 作者: 中国国际法学会 著著
    • 出版社: 外文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05-01 00:00:00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文轩网图书旗舰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分类

         https://product.suning.com/0070067633/11555288247.html

     

    商品参数
    • 作者: 中国国际法学会 著著
    • 出版社:外文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05-01 00:00:00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8-05-01
    • 页数:489
    • 开本:16开
    • 装帧:平装
    • ISBN:9787119115023
    • 国别/地区:中国
    • 版权提供:外文出版社

    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

    作  者:中国国际法学会 著
    定  价:98
    出 版 社:外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年05月01日
    页  数:489
    装  帧:平装
    ISBN:9787119115023
    主编推荐

    内容简介

    中国靠前法学会著的《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是我国首部、从靠前法学角度出发、由多位法律、靠前关系、历史、地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耗时一年多时间完成的驳斥、批判南海仲裁案裁决的著作。由外文社以中文、英文双语推出,在靠前社会再次庄严宣告我国自始坚持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所提仲裁,始终反对推进仲裁程序,其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本书从法理的角度逐条分析出仲裁庭对菲律宾述求没有管辖权,裁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是无效的;此外本书还阐述了仲裁庭枉法裁判给靠前法治带来的负面影响,表明了中国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完整性和性的坚定立场和推动建设和平、稳定的地区海洋秩序的一贯决心和行动。

    作者简介

    精彩内容

    目录
    缩略语
    地名对照表
    引言
    第一章 南海仲裁案的背景、历程与中国政府立场
    一、南海仲裁案的背景
    二、南海仲裁案的历程
    三、中国政府对南海仲裁案的立场
    第二章 管辖权问题
    第一节 仲裁庭对反映中菲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的菲律宾诉求没有管辖权
    一、中菲在南海存在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
    二、菲律宾诉求的实质是中菲领土和海洋划界问题
    第二节 仲裁庭错误认定菲律宾诉求与中菲在南海的领土和海洋划界争端无关,越权管辖
    一、仲裁庭采取碎片化做法错误定性菲律宾诉求所体现的争端,未客观、适当地查明菲律宾诉求的实质是领土和海洋划界争端
    二、仲裁庭基于主观臆断而非事实,错误认定菲律宾诉求与领土争端无关
    三、仲裁庭基于对海洋划界的错误理解和对《公约》第298条的错误解释作出菲律宾诉求与海洋划界争端无关的错误认定
    四、仲裁庭不当认定有关诉求不涉及“历史性所有权”,未考虑历史性权利是否构成海洋划界有关情况
    第三节 仲裁庭错误认定菲律宾诉求反映中菲两国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
    一、确定争端存在和争端性质的国际司法实践
    二、仲裁庭对菲律宾第1项和第2项诉求所涉争端的认定存在明显谬误
    三、仲裁庭对菲律宾第3项至第7项诉求所涉争端的认定缺乏理据
    四、仲裁庭未尽责查明中菲就菲律宾第8项至第14项诉
    求是否存在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
    第四节 仲裁庭错误认定中菲就争端解决方式作出的选择及其效力
    一、仲裁庭错误认定中菲之间不存在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协议
    二、仲裁庭错误认定中菲已就有关争端诉诸谈判但未获解决
    三、仲裁庭错误认定中菲即使存在协议也未排除强制程序
    第五节 仲裁庭错误认定菲律宾已履行第283条规定的交换意见的义务
    一、仲裁庭未尽责查明菲律宾是否已就有关“争端”履行交换意见义务
    二、仲裁庭错误地将中菲就领土和海洋划界问题的磋商作为中菲已就仲裁庭认定的菲律宾诉求中的“争端”及其解决方式交换意见的证据
    三、仲裁庭错误地将《公约》规定的交换意见解释为仅就争端解决方式交换意见
    第六节 仲裁庭违背“不诉不理”原则及《公约》附件七第10条的规定
    一、“不诉不理”原则
    二、《公约》附件七第10条的“以争端的主题事项为限”要求
    三、仲裁庭违背“不诉不理”原则和《公约》附件七第10条的规定
    本章结论
    第三章 可受理性问题
    第一节 菲律宾三次对其诉求作出重大变更
    一、菲律宾在提交诉状前对诉求作出第一次重大变更
    第四章 历史性权利事项
    第五章 中国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的法律地位问题
    第六章 中国在南海活动的合法性问题
    第七章 正当程序和证据问题
    结论 仲裁庭错误百出,裁决无效,冲击国际法治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