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武,1980年出生,法学博士毕业,博士后,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国家公派美国佛蒙特法学院(Vermortt Law School)访问学者,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访问学者,兼任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土著民环境、习惯法与人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会员,甘肃省同人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在专业学术期刊、报刊发表学术论30余篇,合著或参与编写法学专著和教材6部,主持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4项,研究成果先后获2008年度甘肃省高教社科成果一等奖、2010年度甘肃省第十二届社科成果二等奖等学术科研奖励十余项。博士论文《论环境习惯法的现代价值》荣获2012年度中达环境法很好博士学位论文奖和2013年度湖北省很好博士学位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