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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刑事实体法原论 王新 著作 大中专 文轩网
    • 作者: 王新著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1-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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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product.suning.com/0070067633/11555288247.html

     

    商品参数
    • 作者: 王新著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1-03-01 00:00:00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1-03-01
    • 字数:386000
    • 页数:306
    • 开本:16开
    • 装帧:平装
    • ISBN:9787301167953
    • 国别/地区:中国
    • 版权提供:北京大学出版社

    国际刑事实体法原论

    作  者:王新 著作
    定  价:38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03月01日
    页  数:306
    装  帧:平装
    ISBN:978730116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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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靠前刑事实体法原论》为了弥补我国关于靠前刑法研究的缺陷和空白,借鉴国外研究靠前刑法和靠前犯罪的成果和经验,并对我国的靠前刑法实践、教学和研究提供有意义的理论指导,《靠前刑事实体法原论》由王新所著,拟采取跨学科、比较研究、案例实证分析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依据大量的数据和资料,基于靠前刑法一般原则的形成和发展、靠前犯罪的刑事责任基础、靠前刑法的渊源和价值评判等一般理论,并结合具体的典型案例,拟从靠前刑法的渊源和价值评判、靠前刑法体系、靠前刑法一般原则的形成和发展、靠前犯罪的刑事责任基础、具体的靠前犯罪个罪、靠前刑事法院的审判和实践、靠前刑事司法协助等方面,对靠前刑法和靠前犯罪等问题予以详细、系统和创新性的研究,特别拟对具体的靠前犯罪个罪的构成、认定、处罚以及靠前刑法中比较棘手的靠前刑事法院的审判和实践、靠前刑事司法协助以及我国对靠前刑法应持有的态度、我国刑事立法在坚持国家主权的立场下该如何null

    作者简介

    王新,男,1966年7月出生,江苏镇江人。1986年、1992年和1995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分别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5年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获得法学硕士(LL.M.)学位。1995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外国刑法、靠前刑法、金融犯罪。独著《金融刑法导论》、《金融诈骗及对策》,主编《基层检察实践探究》,参著《案例刑法学》、《中国刑法论》、《刑法学概论》、《金融犯罪研究》等,合译《犯罪学》(加罗法洛著),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精彩内容

        第2章 靠前刑法的渊源和特征
        2.1 靠前刑法的渊源
        回溯靠前刑法演进的历史,靠前刑法实质上是适应靠前社会惩治严重靠前犯罪的需求和共识而形成,又是靠前社会通过靠前条约、习惯靠前法和一般法律原则等方式确立的有效靠前刑事法律规范。从一定意义上说,回溯靠前刑法演进的历史,就是考察靠前社会通过何种方式确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靠前刑法规范之过程,或者考察靠前刑法的原则和规范靠前次出现的地方。概而言之,这实际上是靠前刑法的渊源所论及的问题。
        2.1.1 递进式法律渊源的底蕴考察: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法律渊源是个null

    目录
    章 国际刑法的历史演进脉络
    1.1 萌芽期:以海盗罪和战争罪为肇始
    1.2 前期实践: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审判
    1.3 诞生: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
    1.4 低迷期:国际刑事审判活动的缺失
    1.5 复兴:联合国特设国际刑事法庭的建立
    1.5.1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
    1.5.2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1.5.3 两个联合国特设国际刑事法庭的意义
    1.6 里程碑:《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通过
    1.6.1 “起步”期(1947年-1949年)
    1.6.2 两个机构双轨并行的起草期(1950年-1954年)
    1.6.3 被“捆绑”的搁置期(1955年-1989年):“冷战”下的必然
    1.6.4 被“拾起”的时期(1989年-1994年):国际法委员会的三个稿本
    1.6.5 “冲刺”期(1994年-1998年):两个特别委员会的工作
    1.6.6 “撞线”期(1998年6月-7月):罗马外交会议

    第2章 国际刑法的渊源和特征
    2.1 国际刑法的渊源
    2.1.1 递进式法律渊源的底蕴考察: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2.1.2 有约束力的国际刑法渊源
    2.1.3 说服力意义上的国际刑法渊源
    2.2 国际刑法的特征
    2.2.1 国际法与国内刑事法的集结性
    2.2.2 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一体化
    2.2.3 调整国际刑事法律关系
    2.3 国际刑法的价值取向

    第3章 国际刑法的体系性位置
    3.1 共识的立场:国际刑法的客观存在性
    3.2 附属说:“门户”之争

    第6章 国际犯罪概述
    6.1 国际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6.1.1 定义扫描:界定国际犯罪概念的范式
    6.1.2 综述:国际犯罪的特征
    6.2 国际犯罪的类型学划分
    6.2.1 分类对象的选取:国际犯罪的范围之争
    6.2.2 基态的厘清:划分国际犯罪的标准以及组合类别
    6.3 国际核心罪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罪行
    6.3.1 国际核心罪行的妥协性筛定
    6.3.2 题域的界分:国际核心罪行与国际犯罪之关系

    第7章 灭绝种族罪
    7.1 灭绝种族罪的国际立法进程
    7.1.1 语义阐释和源起
    7.1.2 蓝本:《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7.1.3 再现:前南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规约
    7.1.4 争议中的沿袭:《罗马规约》
    7.2 里程碑式的国际审判:阿卡耶苏案
    7.2.1 案件概览
    7.2.2 界定:受保护团体
    7.2.3 诠释:客观和主观构成要素
    7.3 灭绝种族罪的构成要件
    7.3.1 犯罪对象:四类特定的受保护团体
    7.3.2 危害行为:五种类型
    7.3.3 危害心理:特殊故意

    第8章 危害人类罪
    8.1 惩治危害人类罪的历史脉络
    8.1.1 追溯危害人类罪
    8.1.2 审判先河:纽伦堡和东京审判
    8.1.3 承袭和发展:前南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规约
    8.1.4 争议中的继续拓展:《罗马规约》
    8.2 危害人类罪的一般构成要件
    8.2.1 攻击对象:任何平民人口
    8.2.2 攻击:与政策的关联性
    8.2.3 攻击的选择性要件:广泛性或者有系统性
    8.2.4 心理要件:明知攻击行为的广泛背景
    8.3 危害人类罪的行为态样
    8.3.1 谋杀
    8.3.2 灭绝
    8.3.3 奴役
    8.3.4 驱逐出境或强行迁移人口
    8.3.5 监禁或以其他方式严重剥夺人身自由
    8.3.6 酷刑
    8.3.7 性暴力行为
    8.3.8 迫害
    8.3.9 强迫人员失踪
    8.3.10 种族隔离罪
    8.3.11 其他不人道行为

    第9章 战争罪
    9.1 惩治战争罪的国际历程
    9.1.1 国际法中惩治战争罪的法律体系
    9.1.2 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惩治战争罪的实践
    9.1.3 适用和突破:前南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9.1.4 《罗马规约》关于战争罪的繁缛规定
    9.2 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形态(一)
    9.2.1 故意杀害
    9.2.2 酷刑、不人道待遇和生物学实验
    9.2.3 故意造成重大痛苦
    9.2.4 破坏和侵占财产
    9.2.5 强迫在敌方部队中服役
    9.2.6 剥夺公允审判的权利
    9.2.7 非法驱逐出境、迁徙或非法禁闭
    9.2.8 劫持人质
    9.3 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形态(二)
    9.3.1 指令攻击平民
    9.3.2 指令攻击民用物体
    9.3.3 指令攻击与人道主义援助或维持和平行动有关的人员和物体
    9.3.4 攻击造成过分的附带伤亡或破坏
    9.3.5 攻击不设防地方
    9.3.6 杀伤失去战斗力的人员
    9.3.7 不当使用旗帜、制服或特殊标志
    9.3.8 驱逐或迁移平民人口
    9.3.9 指令攻击受保护物体
    9.3.10 残伤肢体、非法医学或科学实验
    9.3.11 背信弃义的杀伤
    9.3.12 宣告决不纳降
    9.3.13 摧毁或没收敌方财产
    9.3.14 剥夺敌方国民的权利和诉讼权
    9.3.15 强迫参加军事行动
    9.3.16 抢劫城镇或地方
    9.3.17 使用毒物或有毒武器
    9.3.18 使用违禁气体、液体、物质或器件
    9.3.19 使用违禁子弹
    9.3.20 使用其他违禁的武器、射弹、装备或战争方法
    9.3.21 损害个人尊严
    9.3.22 性暴力
    9.3.23 利用被保护人作为掩护
    9.3.24 指令攻击使用《日内瓦公约》所订特殊标志的物体和人员
    9.3.25 以断绝粮食作为战争方法
    9.3.26 征募或利用儿童
    9.4 非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形态(一)
    9.4.1 对生命与人身施以暴力
    9.4.2 损害个人尊严
    9.4.3 劫持人质
    9.4.4 未经正当程序径行判刑或处决
    9.5 非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形态(二)
    9.5.1 指令攻击平民
    9.5.2 指令攻击使用《日内瓦公约》所订特殊标志的物体或人员
    9.5.3 指令攻击与人道主义援助或维持和平行动有关的人员或物体
    9.5.4 指令攻击受保护物体
    9.5.5 抢劫城镇或地方
    9.5.6 性暴力
    9.5.7 征募或利用儿童
    9.5.8 下令迁移平民
    9.5.9 背信弃义的杀伤
    9.5.10 宣告决不纳降
    9.5.11 残伤肢体、非法医学或科学实验
    9.5.12 摧毁或没收敌方财产
    参考文献
    附录1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附录2 犯罪要件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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