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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的细节 刘仁文 著 社科 文轩网
  • 江平、王人博、梁治平、刘苏里  鼎力推荐  &nb
    • 作者: 刘仁文 著著
    •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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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product.suning.com/0070067633/11555288247.html

     

    商品参数
    • 作者: 刘仁文 著著
    •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4-01 00:00:00
    • 版次:1
    • 印次:2
    • 印刷时间:2017-06-01
    • 字数:300千字
    • 页数:423
    • 开本:32开
    • 装帧:平装
    • 国别/地区:中国
    • 版权提供: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司法的细节

    作  者:刘仁文 著
    定  价:68
    出 版 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年04月01日
    页  数:423
    装  帧:精装
    ISBN:9787549576906
    主编推荐

    内容简介

    《司法的细节》一书汇集了刘仁文教授多年来对中国司法现状和法律制度的观察与研究,围绕如何遏制公权之放纵,提高执法公信力;构筑制度之藩篱,防止冤假错案;审视现实之弊端,杜绝潜规则;思考未来之良法,推动司法改革;探讨正义之精髓,强调法律职业的使命与视野等诸多现实问题提出了深刻的洞见和评析,尤其针对废止劳教、改革收容教养、减少死刑等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提出了自己的判断与主张,体现了一个学者的良知与情怀。在具体事例和典型案件的背后,作者对那些很容易被人们所忽略的细节深入挖掘、条分缕析,用一篇篇短小精悍却见微知著的文字揭示出:正义的实现不光要靠格式化的实体和程序,还要靠贯穿于整个司法中的种种细节;有时,正义恰恰就隐藏在细节中。

    作者简介

    刘仁文,湖南隆回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博士后(北京大学)。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刑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劳教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刑法学会常务理事、立法学会副会长。曾任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德国马普外国与靠前刑法研究所,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访问学者或客座研究员,并曾任靠前刑事法院法律研究员。

    精彩内容

    目录
    法治大事,必作于细(序一)
    正义隐藏在细节中(序二)
    壹 遏公权之放纵
    法治的要义在于管住“一把手”
    反特权是当务之急
    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说情亦是犯罪
    保持法院的中立地位
    法院受审:该还是不该
    “公捕大会”的做法应当废止
    怎么又见“公判大会”
    再谈“公判大会”当禁
    如何给警察权“减负”
    “暗中执法”不能再玩捉迷藏
    “身份不明”不能成为长期羁押的理由
    鼓励一切适当的民意监督——就云南看守所“躲猫猫”事件答《新京报》记者赵继成
    刑法应慎重介入公民言论
    打击网谣与公权慎用——答《潇湘晨报》记者周喜丰
    贰 筑制度之樊篱
    制度遏制刑讯逼供
    防止刑讯逼供光把看守所划归司法部还不够
    看守所和拘留所:法治不应遗忘的地方
    法院副卷制度不宜继续保留
    收容教养制度需要改革
    公诉环节如何防止冤假错案
    错案该如何平反一一答《新京报》记者高明勇
    刚回归社会就被骗,该怎样帮帮陈满们——答《新京报》记者陈媛媛
    从“黑哨”案判决看法院变更罪名的是与非
    定罪判刑如何避免“一统就死、一放就乱”
    量刑改革:让自由裁量更阳光
    “线人”需要法律规范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反思刑法中的立功制度
    警察要不要作证
    监狱防腐要找准四个原因
    叁 察现实之病弊
    中国人为何信访而不信法
    潜规则盛行与社会的“法格分裂”
    对“律师伪证罪”的深层次思考
    我会对许霆案作无罪判决——答《经济观察报》记者刘波
    “公益上书”之改进
    尸体为何三年未能火化
    余振东案与“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证据三题
    刑法该如何面对民事伪证行为——答《检察日报》记者张建升
    技术侦查获得的材料应提交法庭质证
    如何强化证人出庭作证
    从现场观摩看证人出庭工作的不足
    《刑法修正案(九)》的感悟与思考
    如何理解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
    何为司法规律
    肆 思未来之良法
    人身伤亡的精神损害赔偿
    我眼中的刑事政策变迁
    以“宽”济“严”是宽严相济的时代内容
    立法不要回避现实问题
    “法庭之友”:司法吸纳民意的制度化
    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都应纳入刑法
    废止劳教的具体办法及其后续措施
    后劳教时代的法治再出发
    劳教废止助推“大刑法”格局的形成
    类似劳教的制度也有待改革
    取保候审公开听证好
    刑法应平等保护公有和非公有经济
    刑法解释不应一概溯及既往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应改为“不正当好处”
    法庭会见应从“破例”走向常态
    陈久霖何以当庭才收监
    “两个基本”不宜继续使用
    司法常态化与刑法完善
    取消“嫖宿幼女罪”及其善后措施
    刑法应去性别化
    伍 探正义之精髓
    政府恶意与“选择性起诉”
    得罪领导还是得罪法律
    法治建设中的“自律”与“他律”
    司法信息受阻的困境与出路
    司法中的公民合作精神
    追求无害甚至多赢的正义
    恢复性司法不应只是“听起来很美”
    “赔钱减刑”的价值冲突与协调
    公诉词要不要进行法制宣传
    取消个案请示更符合诉讼规律
    警惕关系盛行对法治的消极解构
    陆 辟人道之曲径
    回忆我对重启特赦的呼吁
    死刑削减仍然在路上
    死刑执行的人道化
    废除“死刑立即执行”的提法
    刑法大修:逐步减少死刑罪名仍是趋势——答《凤凰周刊》记者昊如加
    2016,平反冤案值得肯定,死刑控制任重道远——答《凤凰周刊》记者任重远
    法意与亲情
    司法宽容需要这样伟大的母亲
    复旦“求情信”呼吁“超越悲剧”——答《新京报》记者高明勇
    温情执法与法治文明
    认真对待被告人的道歉
    当场击毙必须掂量五个问题
    建立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和抚慰制度
    柒 凝细节之力量
    从细节和理念两方面来完善国家赔偿
    美国司法细节观察——与一位美国法官的通信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美国最高法院
    贪官也有隐私权
    嫖娼被抓要不要通知配偶
    法治进程中的语言建设
    “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责任
    治安通报与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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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被告人都应自由着装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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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有权与亲属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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