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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机制研究 以中美制度比较为视角 裴亚洲 理论法学 维护利益的理论依据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世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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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裴亚洲著
    •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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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分类

    商品参数
    • 作者: 裴亚洲著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开本:32开
    • ISBN:9780855860969
    • 版权提供:上海人民出版社
    产品展示
     
    基本信息
    图书名称: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机制研究:以中美制度比较为视角
    作 者:
     裴亚洲 著
    定价:
     36.00
    ISBN号:
     9787208148154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开本:
     32开
    装帧:
     平装
    出版日期:
     2017-10-01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广大读者
    本书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并有效维护自己利益提供了法律指引和理论依据,可以真正维护中小股东以及员工股东的利益。
    内容介绍
        近年来股指长期低迷,股民大面积亏损。造假上市,高管套现等弊病集中爆发,中国股市又一次来到改革的重要关口。为提振股市,中国证监会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发布了一系列新制度、新政策,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要在上市公司制度建设中引进“员工持股计划”。裴亚洲著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机制研究:以中美制度比较为视角》即以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为研究对象,以中美制度比较为视角,研究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主要法律问题,以期为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进一步的立法建议。
    作者介绍
      裴亚洲,商法学博士,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
    目录
     导论 001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00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005
    三、研究的主要问题和研究方法 016
    四、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017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018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概论 019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概念厘清 019
    一、扩张与限缩:美国法律语境下的“员工持股计划” 019
    二、借鉴与创新:中国法律语境下的“员工持股计划” 024
    第二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026
    一、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026
    二、中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028
    第三节 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实施目的 031
    一、员工持股的理论依据 031
    二、员工持股的实施目的 032
    第四节 员工持股与企业绩效 034
    第五节 员工持股计划与分散投资 035
    本章小结 039

    第二章.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决策与法律架构 042
    第一节 设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决策权的配置 042
    一、美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董事会决议 043
    二、中国的立法选择:股东大会决议 047
    三、赋予上市公司员工决策权的理论探讨 049
    第二节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 050
    一、美国上市公司杠杆型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 050
    二、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 052
    第三节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架构 053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程序与法律性质 053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制度内容 055
    第四节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特殊法律规范 073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之一:员工持股计划 073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适用的特殊规范 074
    本章小结 076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计划受信人及其受信义务 079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信托vs. 委托 079
    第二节 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受信人及其受信义务 082
    一、ERISA项下受信人的概念和种类 082
    二、雇主公司或雇主公司高管作为计划受信人 086

    三、ERISA项下受信人受信义务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088
    四、员工持股计划受信人受信义务的特殊适用 092
    五、对受信人责任的限制 096
    六、对受信人违反受信义务的救济 098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受信人及其信义义务 09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信托 099
    二、员工持股计划受信人的范围 102
    三、员工持股计划受信人受信义务的内容和标准 106
    四、对受信人违反受信义务的救济 110
    本章小结 111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机制114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路径选择 114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基础:改变公司资本结构 114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路径选择的考量因素 115
    第二节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公司治理的路径之一:员工参与制 118
    一、基本思路 118
    二、员工参与制及其理论依据 118
    三、员工参与制的利弊分析 122
    四、员工参与制的典型模式分析:共同决定制 124
    五、中国上市公司中现有的员工参与制 129
    第三节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路径之二:集中行使股东权 133
    一、股东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一般原理 133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优势 134
    三、美国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概况 136
    四、中国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法律分析 139
    第四节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特殊适用: 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 140
    一、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基本理论 140
    二、员工持股计划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原理 143
    三、美国法院对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反收购措施的合法性审查 147
    四、中国法对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反收购措施的态度 154
    本章小结 157

    第五章.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159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利益机制与利益冲突 15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利益机制 159
    二、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利益冲突 165
    第二节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内幕交易 173
    一、内幕交易的一般原理 173
    二、美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内幕交易 174
    三、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内幕交易 176
    四、法律规制与预防机制 179
    第三节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利益输送 184
    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利益输送的可能性分析 184
    二、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利益输送的类型化分析 185
    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利益输送与内幕交易的区别 186
    四、法律规制 187
    本章小结 188

    结论190

    参考文献194
    附录一: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7
    附录二: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214

    后记221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机制研究:以中美制度比较为视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信托
      2014年6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自行管理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也可以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下列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1)信托公司;(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3)证券公司;(4)基金管理公司;(5)其他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上市公司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资产管理协议。资产管理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不得泄露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信息。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以员工持股计划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资金为委托财产,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但是,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性质,《试点指导意见》没有明确是否为信托资产;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是否采取了信托管理模式。
      如前所述,美国员工持股计划采取了信托性质的管理模式。法国和德国的员工持股计划均采用了相似的独立资产管理中介机构持有并管理计划资金。因此,用信托机制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是境外成熟市场较为普遍的制度设计,其主要原因在于信托机制的制度优势。首先,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可以实现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资产隔离。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而存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可以实现对持股计划资产的隔离功能,有效保护信托资产安全。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作为共同委托人,设立以自己为受益人的自益信托。员工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以及其购得的股票属于信托财产,信托一经设立,便独立于委托人而存在。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负责计划资产的管理,该资产同样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持股员工作为受益人,虽然可以根据信托文件对计划资产享有受益权,但是不能直接支配处置信托财产,该财产同样也独立于受益人的其他财产。信托财产同样独立于上市公司,实现了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隔离功能,能够有效地保护计划资产的独立性。第二,员工持股计划采取信托性质的管理模式,可以减少内部人控制,有效控制风险。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方向只要是雇主公司的股票,公司高管在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和选择管理者等多方面,持有事实上的选择权;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权的时机选择,可以对公司股价的高低产生影响;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所附的投票权,又会对公司的经营权产生一定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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