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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精装)普利策小说奥斯卡金像奖哈珀李中学生课外书籍外国世界名著文学小说罗翔贝克汉姆译林出版社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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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关于勇气与正义的成长教科书,奥巴马、贝克汉姆、奥普拉鼎力推荐
★全世界爸爸的楷模,家庭教育的典范
★良知启蒙,关于如何养成一个好人的品质:正义,宽容,谦逊,风度,勇敢,隐忍以及如何在不公正与充满丑陋的世界上体面地生活……
★美国中小学阅读书目,普利策小说奖、奥斯卡金像奖获奖作品
【名人评价及推荐】
一个世间少有的人写了一本这么好的书,这个人对于生活的洞察如此鲜活,她的幽默如此温暖而真实。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作品,那么有意思,那么让人喜欢。——杜鲁门·卡波特
一个关于勇气与信念,以及不惜一切代价做正义之事的故事……这是一部经典,也是我们家最爱读的书。——巴拉克·奥巴马
我认为这是我们的“国书”。——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
《杀死一只知更鸟》,据说,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作家苗炜
斯塔尔六月对北卡罗来纳州律师协会发表演说时,自比为《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勇敢的南方白人律师阿蒂克斯·芬奇。斯塔尔凭着他的道德优越感,不把规则、秩序和正直放在眼里,这样一个人居然自比为芬奇,实在令我和比尔难以忍受。
——希拉里·克林顿
年轻时看过《梅岗城故事》(即《杀死一只知更鸟》),对片中法律人为弱势者争取权益奋斗,为恶法非法或恶法亦法辩论的故事感到澎湃不已,更加确定要成为法律人的心愿。
——许宗力(台大法学院院长)
我们在孩子的名字上倾注了里很多的想法……其中一个原因是维多利亚最爱的一本书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而作者的名字是哈珀·李。这是一本感人至深,情感澎湃的书。这就是小七的名字“哈珀”的来历。——大卫·贝克汉姆
对于1963年的黑人,对于《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阿迪克斯·芬奇来说,非暴力是英雄主义金勋章的象征,而不是懦夫洁白的羽翼。——马丁·路德·金
没有人会忘记这本书。——《独立报》
一部丰富而出类拔萃的作品。——《每日快报》
作为史上最受喜爱的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已获得显赫声誉。它赢得过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并曾被拍成,备受欢迎的电影。
——哈珀·柯林斯出版集团
几乎每个人在人生的某个时间都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不管是学校强制你阅读,还是因为身边的每个人都在催促你读,所以你看了几眼,大多数人都有各自读这本书的经历。——《卫报》
阿迪克斯·芬奇,那位为黑人汤姆·鲁宾逊辩护的律师,成了几代正义战士的精神支持。……今天,哈珀·李的这部作品仍然在很多方面影响着美国。——《经济学人》
【作者简介】
哈珀·李,1926年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门罗维尔。童年就读于当地的学校,后在亚拉巴马大学攻读法律。与著名作家杜鲁门·卡波特是从小的至交,《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迪尔,就是以他为原型的。
曾获包括普利策奖在内的多个文学奖项,并被授予总统自由勋章。除了写作,还钟爱19世纪文学和18世纪音乐,对于猫和旅行也有浓厚的兴趣。
多年来一直隐居在老家,拒绝媒体采访和各种社会活动,终生未婚。
2016年,在位于门罗维尔的家中去世,享年89岁。
【内容简介】
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 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语录】
关于孩子说脏话:说脏话是所有孩子都会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一天天长大,他们会发现满口脏话并不能让他们成为众人瞩目的明星,他们就会改掉这个毛病。但是脾气暴躁可不好改。
关于生活: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
关于与人交往: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关于宽容: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关于底线: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关于为人父母: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父亲很失败,简直一无是处,可我就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在这个世界上,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目光……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关于勇敢: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面对羞辱:我当然同情黑人。我尽自己所能去爱每一个人……有时候我也很为难—宝贝儿,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关于阅读:我从没喜欢过阅读,就像人呼吸并不是因为喜欢,这是一个道理。
【文摘】
小时候,我和杰姆把活动范围圈定在街区南面那块地方,但是等我上了二年级,捉弄怪人拉德利已经成了老掉牙的游戏,我们对梅科姆的商业区产生了兴趣,于是经常走北街,从杜博斯太太家门前经过。除非我们愿意绕道,多走一英里,否则要到镇上去,她家是必经之地。过去我们和她发生过几次小冲突,让我记忆犹新,再也不想重复那样的经历,但杰姆说,我早晚得长大。
杜博斯太太住在从我们家往北数第三座房子里,房子的前门台阶很陡,里面有个敞开式的门厅。她是个孤老太婆,只有一个黑人女佣常年照顾她。她已经很老了,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度过的,余下的时间也是坐在轮椅里。人们传说,她还保留着一把南方联军使用的手枪,藏在她那堆数不清的披巾和围巾中间。
我和杰姆非常讨厌她。如果我们经过她家门前的时候她正好坐在门廊上,我们就会被她用愤怒的目光上下左右地扫视一番,还要接受她对我们的言行举止进行的无情质问,甚至还得忍受她对我们长大之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做出阴郁的推断—她得出的结论通常是:我们会一事无成。我们早就放弃了从街对面走过去的想法,因为那样只会让她把嗓门提高八度,弄得街坊邻居全都给搅进来。
我们无论怎样都讨不到她的欢心。如果我喜气洋洋地跟她打招呼: “嘿,杜博斯太太!”结果会得到这样的回答: “别对我说什么‘嘿’,你这个丑丫头!你要说‘下午好,杜博斯太太’。”
她还是个恶毒的老太婆。有一次,她听见杰姆管我们的父亲叫“阿迪克斯”,气得差点儿中风。除了骂我们粗鲁无礼,说我们是从她家门前经过的最目无尊长的笨蛋,她竟然还说我们的父亲在我们的母亲去世后没有再娶是个天大的遗憾。在她口中,我们的母亲是个世间少有的可爱女人,阿迪克斯对她留下的孩子不加管束,任由他们到处撒野,让人看着心都碎了。我对母亲几乎没有一丝一毫的印象,但杰姆是有的,有时候他会跟我讲起母亲。每当杜博斯太太对我们说这种话,杰姆都气得脸色铁青。
在经历了与怪人拉德利相遇、疯狗事件等一连串惊心动魄的事情之后,杰姆得出了一个结论:待在雷切尔小姐家前门台阶附近等阿迪克斯下班回来是胆小懦弱的表现。他郑重宣布,我们必须每天傍晚跑到邮局所在的那个街角,去迎接下班归来的阿迪克斯。如此一来,有无数个傍晚,阿迪克斯都会发现杰姆异常恼怒,因为我们从杜博斯太太门前经过的时候她又说了不中听的话。
“儿子,别太在意,”阿迪克斯总是宽慰他说, “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头挺胸,拿出绅士的派头。不管她对你们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这是你应该做到的。”
杰姆会说,她的病肯定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她吵吵嚷嚷的声音大得惊人。当我们三个来到她家房子近前,阿迪克斯总会潇洒地摘下帽子,很有骑士风度地对着她挥一挥,说: “晚上好,杜博斯太太!您看上去就像是一幅画。”
我从来没听他说过杜博斯太太像是一幅什么样的画。他会给她讲一些县政府大楼里发生的新鲜事儿,还衷心祝愿她明天过得舒心愉快。然后他戴上帽子,当着杜博斯太太的面把我悠起来放在肩膀上,一家三口人在暮色中一路走回家去。正是在这种时候,我觉得父亲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虽然他不喜欢摆弄枪支,也从未参加过任何战争。
杰姆过完十二岁生日的第二天,他放在口袋里的钱烫得他实在受不了了,于是我们俩下午早早地就往镇上走去。杰姆觉得他的钱足够给自己买一台微型蒸汽机,再给我买一根旋转体操棒。
我早就盯上了摆在V.J.埃尔默店里的那种体操棒—上面装饰着亮片和流苏,一根卖一角七分钱。那时候,我心里燃烧着一个炽烈的愿望,想长大了在梅科姆县高中的乐队里尽情挥舞体操棒。自从我练就了把一根棍子抛到空中,在棍子落下的瞬间差一点儿就能接住的本领之后,卡波妮一看见我手里拿着根棍子就不让我进家门。我觉得要是有一根货真价实的体操棒,也许就能克服这个缺陷了,而且我觉得,杰姆肯花钱给我买,真是出手大方。
这次我们经过杜博斯太太家门前的时候,她正稳坐在前廊上。
“你们俩这时候要去干什么?”她嚷了起来,“我看是偷懒逃学吧!我这就打电话告诉你们校长!”她把手放在轮椅的轮子上,摆出一副理直气壮的面孔。
“噢,杜博斯太太,今天是星期六。”杰姆分辩道。
“星期六也不行,”她含糊其词地说,“你们的父亲知道你们要去哪儿吗?”
“杜博斯太太,我们才长这么高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到镇上去了。”杰姆把手放在离地面两英尺的高度比画着。
“你休想骗过我,杰瑞米· 芬奇,”她吼了起来,“莫迪· 阿特金森告诉我说,你今天早上把她的葡萄架给弄塌了。她要告诉你们的父亲,到时候你会恨不得自己从来没生下来过!要是你下星期之前没被送进工读学校,我就不姓杜博斯!”
杰姆从去年暑假到现在,根本就没靠近过莫迪小姐的葡萄架,我们也知道莫迪小姐不会向阿迪克斯告状,于是他当即否认了对方的指控。
“你竟敢跟我顶嘴!”杜博斯太太提高了嗓门,“还有你……”她用一根因患关节炎而扭曲变形的手指指着我,说, “你穿背带裤干什么?小姐,你应该穿上裙子和紧身衣!要是再没人管教你,你长大了就只能当女招待端盘子了—想想看吧,芬奇家的人在O.K.咖啡店里端盘子—哈!”
我心里一时间充满了恐惧。她说的O.K.咖啡店在广场北边,里面一团昏暗。我紧紧抓住杰姆的手,可他却把我甩开了。
“别怕,斯库特!”他压低声音说,“别把她当回事儿,昂头挺胸,像个绅士一样。”
但是杜博斯太太还不罢手,继续唠唠叨叨: “芬奇家不光有人端盘子,还有人在法庭上帮黑鬼打官司!”
杰姆一下子怔住了。杜博斯太太这句话击中了要害,她自己也感觉到了。
“没错,如果一个芬奇家的人对自己的教养不管不顾,胡作非为,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来告诉你们!”她用手捂住了嘴,等她把手拿开的时候,牵出了一条长长的银白色唾液。“你们的父亲为那些黑鬼和人渣打官司,他自己也强不到哪儿去!”
杰姆脸涨得通红。我急忙扯了扯他的袖子,我们俩顺着人行道往前走,身后的谩骂声不依不饶地追随着我们,怒斥我们家族道德败坏,还说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是芬奇家有一半人在精神病院里,不过如果我们的母亲尚且在世,我们就不会堕落到这种地步。
我不知道最让杰姆气愤的是什么,反正最让我愤慨的是杜博斯太太对我们家族的精神健康做出那样的评价。我差不多已经习惯了听人恶言恶语地侮辱阿迪克斯,但这还是我第一次从一个成年人口中听到。除了贬低阿迪克斯以外,杜博斯太太的攻击还是老一套。
空气中已经有了一丝夏天的气息—背阴的地方还有些凉意,但是太阳已经暖洋洋的了,这意味着好时光即将到来:暑假,还有迪尔。
杰姆买了蒸汽机模型之后,我们又去埃尔默店里买了体操棒。杰姆对到手的新宝贝也提不起精神,他把模型往口袋里一塞,一言不发地跟我一起往家走。回家路上,我一个劲儿地抛体操棒,一失手没接住,差点儿打到林克· 迪斯先生。“斯库特,你看着点儿!”他朝我喊道。等我们快走到杜博斯太太家的时候,我的体操棒因为无数次掉到地上,已经脏得不像样子了。
她没在廊上。
多少年过去之后,我有时还会暗自琢磨:到底是什么驱使杰姆做出那样的事情?是什么驱使他打破了“儿子,你要拿出绅士的派头”的约定,打破了他刚刚进入的自律状态?在阿迪克斯为黑鬼辩护这件事情上,杰姆大概如我一般,已经忍受了很多闲言碎语,我想当然地认为他克制住了自己的怒气—因为他天生气质沉静,性情温和。但在当时,我想到唯一原因就是:在那短短几分钟里,他纯粹是疯掉了。
假如没有阿迪克斯的禁令,杰姆做的那件事儿也少不了我的份儿—那个禁令在我看来也包括了不和面目可憎的老太太对着干。总而言之,我们刚走到她家院门口,杰姆就一把抢过我的体操棒,在手中挥舞着,横冲直撞地蹿上台阶,闯进杜博斯太太的前院。他完全忘了阿迪克斯的叮嘱,忘了杜博斯太太的围巾里藏着把枪,也忘了即使杜博斯太太没打中他,她的女佣杰茜也许不会射偏。
他一口气把杜博斯太太院子里的山茶花枝头全都打断,留下了一地绿色花苞和叶子,这才平静下来,把我的体操棒顶在膝盖上,啪的一声撅成两截,丢在地上。
我禁不住尖叫起来,杰姆揪住我的头发,说他什么也不在乎,要是有机会的话还会这么干。他还说如果我再不闭嘴,就把我的头发全揪下来。见我没有闭嘴,他就踢了我一脚。我失去平衡,脸朝下摔了个大马趴。杰姆粗鲁地把我拉起来,但是看样子他很懊悔。真是一言难尽,不说也罢。
那天傍晚,我们决定不去迎接阿迪克斯。我们俩躲在厨房里磨磨蹭蹭,最后还是被卡波妮撵了出来。她似乎是通过某种巫术知道了事情的前前后后。指望她替我们开脱,给我们一些安慰是不大可能的,不过她倒是给了杰姆一块热乎乎的黄油饼干,杰姆掰开分给了我一半,吃在嘴里就像是棉花一样。
我们进了客厅。我拿起一本橄榄球杂志,找到一张迪克西· 豪威尔的照片给杰姆看: “这张跟你好像。”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动听的恭维话,可是一点儿也不起作用。他弯腰弓背,缩在窗前的摇椅里,阴沉着脸,等阿迪克斯回来。日光渐渐变得暗淡起来。
两个地质时代过后,我们才听见阿迪克斯的鞋底在前门台阶上发出的摩擦声。纱门砰的一声打开了,然后是一个停顿—阿迪克斯在门厅的衣帽架旁边站定了,接着我们听见他喊了一声: “杰姆!”声音就像是冬天的寒风。
阿迪克斯打开客厅的顶灯,发现我们缩在那儿一动不动。他一只手里拿着我的体操棒,脏兮兮的黄色流苏耷拉在地毯上。他伸出另一只手,亮出一把饱满的山茶花苞。
“杰姆,”他问,“这是不是你干的?”
“是的,先生。”
“你为什么这么做?”
杰姆轻声轻气地说: “她说你替黑鬼和人渣打官司。”
“你这么做就因为她说了这句话?”
杰姆的嘴唇动了动: “是的,先生。”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儿子,我知道,因为我帮黑人打官司,肯定有跟你差不多大的孩子惹你恼怒,你也对我说过,但是,这样对待一个生病的老太太是不可原谅的。你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阿迪克斯说,“然后直接回家。”
杰姆没有动。
“去啊,我说了。”
我跟着杰姆走出客厅。“你回来。”阿迪克斯对我说。我只好退了回来。
阿迪克斯拿起一份《莫比尔纪事》,坐在了杰姆刚空出来的摇椅里。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唯一的儿子极有可能被人用一把南方联军留下的手枪射死,他却还能如此冷酷地坐在家里看报纸。当然,杰姆和我作对的时候,我也恨不得杀了他,但是说到底,他毕竟是我唯一的哥哥。阿迪克斯似乎对此浑然不觉,或者他意识到了也不在乎。
为这个我很有些恼恨他,但是人在惹上麻烦之后很容易疲倦,不一会儿我就缩在了他怀里,让他环抱着我。
“你个子太大了,我都摇不动了。”他说。
“你根本不在乎他是死是活,”我说,“他站出来为你打抱不平,你却让他去送死。”
阿迪克斯把我的头揽到他的下巴底下。“现在还没到担心的时候呢,”他说,“我压根儿没想到杰姆会为这点小事儿失去理智—本以为你会给我惹更多麻烦。”
我说,我不明白为什么必须保持理智,在学校里,我认识的人没有谁非得为什么事儿保持理智。
“斯库特,”阿迪克斯说,“等到了夏天,你们会面对更糟糕的情况,你们还得保持头脑冷静……我知道,这对你和杰姆来说很不公平,可有时候我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在关键时刻,我们为人处事的方式……怎么说呢,我现在只能告诉你,等你和杰姆长大以后,也许你们回首这件往事的时候会心怀同情和理解,会明白我没有让你们失望。这个案子,汤姆· 鲁宾逊的案子,触及了一个人良心的最深处—斯库特,如果我不努力去帮助这个人,就再也没有脸面进教堂去敬拜上帝了。”
“阿迪克斯,你一定是错了吧……”
“这话怎么说呢?”
“哦,大多数人好像都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
“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阿迪克斯说,“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杰姆回来的时候,我仍旧坐在阿迪克斯怀里。“怎么样,儿子?”阿迪克斯把我放到地上,问道。我偷眼打量杰姆,见他好像毫发无损,只是脸上的表情很古怪。也许杜博斯太太给他下了甘汞。
“我给她收拾干净了,也向她道歉了,其实我并没有感到歉意。我还承诺每个星期六都去料理那些花,好让花苞重新长出来。”
“如果你不觉得歉疚,赔礼道歉就没有意义。”阿迪克斯说,“杰姆,她上了年纪,身体还有病。不管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你都不能跟她计较。当然,我宁愿她把那些话说给我听,而不是说给你们听,可我们不能事事遂愿啊。”
杰姆盯着地毯上的一朵玫瑰,似乎是着了迷。“阿迪克斯,”他说,“她想让我给她读书。”
“给她读书?”
“是的,先生。她想让我每天下午放学之后,还有每个星期六都去给她大声朗读两个小时。阿迪克斯,我一定得去吗?”
“当然。”
“可是她想让我连着去一个月。”
“那你就连着去一个月。”
杰姆把他的大脚趾轻轻地落在玫瑰花正中间,使劲儿按了下去。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说道: “阿迪克斯,在人行道上还好,但是屋里—里面那么暗,让人直起鸡皮疙瘩。天花板上还影影绰绰的,好像有什么东西……”
阿迪克斯冷峻地一笑: “那正好能让你充分发挥想象力。你就假装是在拉德利家好了。”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一下午,我和杰姆爬上又高又陡的台阶,走进杜博斯太太家,又轻手轻脚地顺着那敞开式门厅往里走。怀里抱着一本《艾凡赫》、脑子里装满了深奥知识的杰姆叩响了左边第二扇门。
“杜博斯太太?”他喊了一声。
杰茜先打开木门,又拨开纱门的插销。
“你来啦,杰姆· 芬奇,”她招呼道,“你把妹妹也带来了。我不知道……”
“杰茜,让他们俩都进来。”杜博斯太太说。杰茜把我们让进来之后,就去了厨房。
刚一迈进门槛,我们就感到一股窒闷的气味扑面而来,这种气味我在阴暗潮湿的老房子里经常闻见,屋里常常可以看到煤油灯、水舀子,还有没有漂洗过的床单被罩。这情景总是让我感到害怕,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每时每刻都战战兢兢。
房间一角有张铜床,上面躺着杜博斯太太。我不知道是不
是杰姆的报复行动害得她卧床不起,一时间对她颇有些同情。她躺在一大堆被子底下,看上去甚至让人感觉有几分和气。
她床边有个大理石台面的盥洗台,上面摆放着一只玻璃杯,里面有把茶匙,台面上还有一个红色的洗耳器、一盒药棉和一个用三条小细腿支撑着站在那儿的不锈钢闹钟。
“你把你那个邋里邋遢的小妹妹也带来了,是不是?”这就是她的问候。
杰姆平静地回了一句: “我妹妹不邋遢,我也不怕你。”不过,我还是注意到他的膝盖在微微颤抖。
我本以为杜博斯太太会大发脾气,结果她却说: “你可以开始念了,杰瑞米。”
杰姆在一把藤面椅子上坐下来,打开了那本《艾凡赫》。我也拉过一把椅子,坐在他旁边。
“靠近点儿,”杜博斯太太说,“到我床边来。”
我们把椅子往前挪了挪。这是我头一次离她这么近,此时此刻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把椅子再挪回去。
她的模样真吓人: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
我尽可能地把目光投向别处。杰姆又一次翻开《艾凡赫》,念了起来。我试着跟上他,可是他念得太快了。一遇到不认识的单词,他就跳过去,可是杜博斯太太每次都打断他,让他把那个单词拼出来。杰姆念了约摸二十分钟,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是盯着被烟熏黑的壁炉架,就是望着窗外,反正尽量不去看她。杰姆继续往下念,我发现杜博斯太太纠正他的次数越来越少,间隔也越来越长,杰姆甚至还平白无故地省略了一句。她已经不在听了。
我往床上看去。
杜博斯太太有点儿不对劲儿。她仰面躺着,被子拉到下巴上,只露出头和肩膀。她的头在缓缓地左右摇摆,间或还大大地张开嘴,我都能看见她的舌头在微微起伏。一条条唾液垂挂在她的嘴唇上,她一下子吸进去,然后又大大地张开嘴。她的嘴似乎是单独存在的生命体,独立于她的身体之外自行运转,一伸一缩,如同落潮时的蛤蜊洞,偶尔还会发出“噗”的一声,就像是什么黏稠的有毒物质被煮沸了一般。
我拽了拽杰姆的袖子。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床上。杜博斯太太的头周而复始地来回摆动,恰好朝我们这边转过来,杰姆说了一声: “杜博斯太太,您没事儿吗?”她压根儿就没听见。
闹钟突然响了,把我们俩吓得一怔。一分钟之后,我和杰姆来到人行道上向家里走去的时候,神经还感到一丝丝的刺痛。我们不是自作主张逃跑的,是杰茜打发我们出来的:闹钟铃声还没落,她就跑进来把我和杰姆推到了屋外。
“嘘,”她说,“你们俩都回家吧。”
杰姆在门口犹豫了一下。
“她该吃药了。”杰茜说。门在我们身后合上的一瞬间,我看见杰茜朝杜博斯太太床边快步走去。
我们回到家才三点四十五分,于是我和杰姆在后院踢起了反弹球,一直玩到该去接阿迪克斯的时候。阿迪克斯送给我两支黄色的铅笔,给了杰姆一本橄榄球杂志,我想这大概是对我们第一天给杜博斯太太念书的奖励,虽然他不动声色。杰姆把读书的情况告诉了他。
“她吓着你们了吗?”阿迪克斯问。
“没有,”杰姆说,“不过她那样子真恶心。她一阵阵抽搐,还老是吐痰。”
“她也没办法啊。生病的人有时候会显得很难看。”
“她把我吓坏了。”我说。
阿迪克斯从眼镜上方看着我说: “你知道的,你用不着非得跟杰姆一起去。”
第二天下午在杜博斯太太家的情形和第一天相仿,第三天也大抵如此,渐渐就形成了一个规律:刚开始一切正常,杜博斯太太总是拿她最津津乐道的话题来折磨杰姆—那就是她的山茶花,还有我们的父亲对黑鬼的同情和友善,然后她的话越来越少,最后就对我们完全不理不睬了。再到后来,闹钟一响,杰茜就把我们“嘘”出来,剩下的时间我们就自由了。
“阿迪克斯,”一天晚上,我禁不住问,“到底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阿迪克斯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严峻起来。“有人这么叫你吗?”
“没有,是杜博斯太太这么叫你。她每天下午都说你是‘同情黑鬼的人’,就像是热身一样。去年圣诞节,弗朗西斯也这么说,那是我第一次听见。”
“你是因为这个打他?”阿迪克斯问。
“是的……”
“那你干吗还问我是什么意思?”
我试着向他解释,与其说是弗朗西斯那句话把我激怒了,倒不如说是他当时的语气和表情。“他那副样子就像在骂人是鼻涕虫什么的。”
“斯库特,”阿迪克斯说,“‘同情黑鬼的人’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那你并不真的是‘同情黑鬼的人’,对吗?”
“我当然同情黑人。我尽自己所能去爱每一个人……有时候我也很为难—宝贝儿,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所以别让杜博斯太太影响 你的情绪。她自己的麻烦事儿已经够多的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杰姆正吭哧吭哧地念着“沃尔特· 斯库特爵士”的不朽著作,杜博斯太太照例不断纠正他的发音,这时候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进来!”杜博斯太太扯着嗓子喊道。
走进门来的是阿迪克斯。他走到床边,拉起杜博斯太太的手。“我下班回来没看见孩子们,”他说,“就猜想他们可能还在您这儿。”
杜博斯太太看着他,脸上浮现出微笑。我一辈子也搞不懂,杜博斯太太让人感觉好像对阿迪克斯厌恶到了极点,怎么还会搭理他呢。“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她说,“正好是五点十四分。闹钟定在五点三十分。我就想告诉你这个。”
我忽然意识到,原来我们在杜博斯太太家待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那个闹钟每天都比前一天晚响几分钟,而且闹钟响起的时候她的病已经发作一会儿了。今天她用冷言冷语刺激了杰姆将近两个小时,竟然没有发病的迹象。我顿时觉得落入了圈套,一个让人绝望的圈套。闹铃是我们可以溜之大吉的信号,如果有一天闹钟不响了,我们可怎么办?
“我觉得,杰姆给您念书的天数该到了吧。”阿迪克斯说。
“我想再加一个星期,”她说,“只是为了确保……”
杰姆站了起来。“可是……”
阿迪克斯伸出手,示意杰姆打住话头。回家的路上,杰姆说,本来说好了只念一个月,现在一个月已经到了,这不公平。
“儿子,只延长一个星期。”阿迪克斯说。
“我不干。”杰姆不服气。
“就这么定了。”阿迪克斯说道。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们仍旧每天去杜博斯太太家。闹钟不再响铃了,不过杜博斯太太会说一声“就念到这儿吧”,于是我们如蒙大赦。等我们回到家已经是傍晚时分,阿迪克斯都已经在家里读报纸了。虽然她的病已经不再发作了,但她在别的方面还是老样子。当杰姆念到沃尔特· 司各特爵士在《艾凡赫》中关于护城河和城堡的大段大段描写,杜博斯太太听得有些厌烦,于是就开始挖苦我们。
“杰瑞米· 芬奇,我告诉过你,你毁坏我的山茶花,会让你后悔一辈子。你现在后悔了,是不是?”
杰姆说他当然后悔极了。
“你以为能把我的茶梅弄死,是不是?告诉你吧,杰茜说,它上面已经发出新叶了。下回你就知道怎么办了吧?你会把它连根拔起,对不对?”
杰姆说他当然会那么干。
“别跟我哼哼唧唧,小子!抬起头来,规规矩矩地说一声‘是,夫人’。你有那样的父亲,想必也抬不起头来。”
杰姆闻听此言,便昂起下巴,直视着杜博斯太太,脸上没有丝毫怨恨。几个星期下来,他已经练就了一副礼貌而冷漠的表情,用来对付杜博斯太太捏造出来的那些最让人火冒三丈的诬蔑之词。
我们终于熬到了最后一天。那天下午,杜博斯太太说: “就到这儿吧。”随后又加上一句: “到此结束,再见啦。”
这件事儿算是画上了句号。我们彻底解脱了,两个人欢天喜地,在人行道上蹦蹦跳跳往前走,一路上大呼小叫。
那年的春天很不错:白天越来越长,给了我们更多的时间尽情玩耍。杰姆的脑子几乎被全国各大学橄榄球员的得分情况塞得满满当当。每天晚上,阿迪克斯都给我们读报纸上的体育栏目。从亚拉巴马队的前景来看,他们今年有可能进入“玫瑰碗”决赛,不过,那些队员的名字我们一个也叫不上来。一天晚上,阿迪克斯正在给我们读温迪· 西顿的专栏文章,电话铃响了。
他接了电话,就朝门厅的衣帽架走去。“我到杜博斯太太家去一趟,”他说,“不会待太长时间。”
可是,我上床睡觉的时候过去很久阿迪克斯都没回来。他进家门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糖果盒。阿迪克斯在客厅里坐下,把盒子放在椅子旁边的地板上。
“她想干什么?”杰姆问。
我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见过杜博斯太太了。我们从她家门前经过的时候,她从来没在廊上出现过。
“她死了,儿子。”阿迪克斯说,“就在几分钟前。”
“哦,”杰姆应了一句,“好吧。”
“确实算是件好事儿,”阿迪克斯说,“她不用再受折磨了。她已经病了很长时间。儿子,你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抽搐吧?”
杰姆摇摇头。
“杜博斯太太对吗啡上了瘾。”阿迪克斯说,“她靠吗啡来止痛,一连用了好几年,是医生给她开的。她本来可以靠这东西度过余生,用不着死得那么痛苦,可她偏要和自己较劲……”
“她想怎么样?”杰姆问。
阿迪克斯继续说: “就在你干了那件出格的事儿之前,她给我打电话,让我给她立遗嘱。雷诺兹医生告诉她说,她只剩几个月时间了。她的财产事务全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她说:‘还有一件事情没处理好。’”
“什么事儿呢?”杰姆一脸困惑。
“她说,她要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杰姆,一个人要是病到她那种程度,随便用什么来缓解病痛都是无可厚非的,但她却不肯。她说,她一定要在离开人世之前戒掉吗啡,她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杰姆说: “这么说,她是因为这个浑身抽搐?”
“是啊,那是因为她犯了毒瘾。我怀疑,在你给她念书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她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的全部心神都集中在那个闹钟上。就算你没有落在她手里,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的,这也许能分散她的注意力。还有一个原因……”
“她死得了无牵挂吗?”杰姆问。
“就像山风一样自在。”阿迪克斯答道,“她一直到最后时刻几乎都是清醒的。”他轻轻一笑,“头脑清醒,而且脾气很坏。她依然反对我做的事情,没有丝毫动摇,还说我下半辈子大概都得花在为你保释上。她让杰茜给你准备了这个盒子……”
阿迪克斯伸手捡起那个糖果盒,递给杰姆。
杰姆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用一团团湿棉花环绕着。那是一朵茶梅。
杰姆的眼珠子差点儿蹦出来。“老巫婆,老巫婆!”他尖叫着把山茶花摔在地上,“她怎么就不能放过我?”
阿迪克斯倏地站起来,俯身搂住了他。杰姆就势把脸埋进阿迪克斯的前襟里。“好啦,好啦,”阿迪克斯安慰道,“我想那是她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你—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杰姆,一切都过去了。你要知道,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尊贵的女士。”
“尊贵的女士?”杰姆抬起了头,他的脸红红的,“她说了你那么多坏话,你还把她当成一位尊贵的女士?”
“她当之无愧。她对各种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也许和我的观点有很大不同……儿子,我告诉过你,假如你那次没有失去理智闯了祸,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杰姆拾起地上的糖果盒,扔进炉火里,然后又捡起了那朵山茶花。我去睡觉的时候,看见他正用手指抚弄着宽大的花瓣。阿迪克斯在看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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