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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形式与主体评价(修订本) 江守义 著 文学理论 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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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守义,1972年生,安徽庐江人。1998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获文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博士学位;2002—2004年在苏州大学文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为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叙事学、马克思主义文论和现代文学批评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文艺研究》《文艺理论研究》《外国文学研究》《学术月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唐传奇叙事》《京派批评家》《瓯北诗话校注》等著作。
本书在回顾叙事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叙事评价”命题,力图将叙事学的形式分析和隐含在形式中的评价结合起来,试图以此来突破西方经典叙事学的形式分析。
无论是叙事还是评价,都离不开主体,叙事评价的主体因素是首先需要关注的问题,本书从主体的纵向演化、横向介入以及自身可靠性三个方面对此展开论述;进而讨论主体如何将评价渗透进叙事形式之中,从叙事人称、叙事聚焦、叙事方式、叙事时空等方面挖掘形式中蕴含的评价因素。由于叙事文本是诸多形式组合起来的有机整体,需要从整体上对叙事文本进行审美把握,包括对人物、情节的审美分析,叙事评价的美学追求和审美接受。无论是叙事主体、叙事形式还是叙事的审美把握,都有其文化背景,对叙事评价的文化意蕴进行探讨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本书以儒家道德为例分析了文化对叙事的影响,并对前面提及的人称、聚焦、方式和时空等形式因素从文化层面展开分析。最后对叙事形式背后的意义问题进行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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