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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染图书民法物权(第2版)978730117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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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总论
节 物权法的意义和质
第二节 物权法体系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物权法的发展
第二章 物权通论
节 物权的意义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第五节 物权的保护
第三章 物权变动
节 基本理论
第二节 物权行为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变动
第四节 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五节 体系构成及综合实例
第四章 所有权
节 概说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第四节 共有
第五章 用益物权
节 绪说
第二节 地上权
第三节 农育权
第四节 不动产役权
第五节 典权
第六章 担保物权
节 概说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第七章 占有
节 概说
第二节 占有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占有的分类
第四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第五节 占有的效力
第六节 占有人与恢复请求人的权利义务
第七节 占有的保护
第八节 准占有
附录一 土地权状及登记誊本
附录二 土地、建筑改良物抵押权设定契约书
附录三 台湾现行“民法”(物权部分)
主要参考书目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中国台北,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名誉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人格权法:法释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等。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制定于1929年,施行迄今已有八十余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变迁,2010年月日公布了新修正的“用益物权”和“占有”部分条文,并于2010年8月3日施行。因此,王泽鉴先生结合新的修正情况对《民法物权》(2009年12月版)进行了修改,及时推出《民法物权》(第二版)。王泽鉴先生依据“法律”规定、相关判例和学术理论,对物权法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施行不久的背景下,本书对大陆物权法学者及部门极具研究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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