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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染正版]余小姐的蓝颜知己 笛安作序 有的人因为太重要所以选择做朋友 青春文学都市爱情小说散文随笔类书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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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米玉雯著
    • 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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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米玉雯著
    • 出版社:北京出版社
    • ISBN:9789689395414
    • 版权提供:北京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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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笛安为本书倾力作序推荐,同时,作者米玉雯是《文艺风赏》主笔,收入本书的每一个小说都是她的精心之作。

    2.本书是《文艺风赏》主笔米玉雯首部短篇小说集,收入在「ONE·一个」APP首发的《余小姐的蓝颜知己》,及米玉雯6年写作及全新写作的作品,是作者首部倾力之作。

    3.本书作者文笔透彻明晰,阅读每一个小说都是“一次与小说人物的对话”。《余小姐的蓝颜知己》在「ONE·一个」APP首发,获得20164月点赞及评论TOP.1。同时,本文发于“ONE文艺生活”公众号,获得超高阅读及点赞!

    4.本书由*设计师TOPIC DESIGN整体设计,封面黑色 亮彩色相互融合,书名、作者烫银,设计感强,寓意明朗,内文设计精美、细致到位,被评价为“每一页彩页就是一个封面”。同时,精选了人气插画家、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会员曾琳姝(@LINSHUZENG14幅至高水平、内敛、风格鲜明的插画,与本书文字相互映衬。本书精美超乎预期!

    5.本书全书四色印刷,采用手感良好瑞典进口纸张,印刷精良,精美无可比拟,米玉雯首部短篇小说集《余小姐的蓝颜知己》是2017年度必读图书。

     


     

    本书是《文艺风赏》主笔米玉雯(@米玉雯国王)首部短篇小说集。

    收入首发于「ONE·一个」APP 20164月点赞、评论TOP.1的《余小姐的蓝颜知己》,及《余生有你,不算挥霍》《先庸俗后文艺再生活》《永昼极夜有同一束光》等。

    米玉雯既是小说写作者又是电影编剧,文笔透彻明晰,阅读她的每一个小说都是“一次与小说人物的对话”,米玉雯是一个用灵气的天赋写作的写作者。

     


     

    米玉雯(@米玉雯国王),

    《文艺风赏》主笔、「ONE·一个」人气作者、高颜值女编剧。

    北京人,生于1995年。

    多的是秘密,少的是故事。

    把最隐秘的情绪,讲成故事给你听。

     


     

    序/笛安

    自序/米玉雯余小姐的蓝颜知己/2  

    余生有你,不算挥霍/26  

    先庸俗后文艺再生活/48  

    蘑菇蘑菇不开花/75  

    一夜情后遗症/83    

    你可能不会爱我/101    

    后来,你过得好吗/112  

    氧化/138  

    永昼极夜有同一束光/162 

    永远太远,我不陪你了/220


    《爱情永远年轻》

     

     

    /笛安

     

        我第一次看见小米,是在一个冬天的午后。在一个咖啡馆,我们等着她来面试,结果她塞车迟到了。北京的冬日暖阳总是有种萧条,突然门开了,她冲进来,穿了件粉红色的大衣,脸上泛着一种更像小朋友的红——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急,她有点慌张地瞪大了眼睛,她说:“哎呀!你真的是笛安……”虽然面试还没有开始,但是那一瞬间,我已经决定了欢迎她加入。

        当然,杂志再小,作为一个主编,也不应该如此不理性,值得谴责。

        有时候,“侥幸正确”这种事的确会降临到人生里,还通常被美其名曰“女人的直觉”。加入我们团队之后,她就始终以一种近似喜悦的热情,完成着每一项工作。她能迅速学习,掌握重点,懂得负责,很快便能独当一面,会贡献给我们有想法的点子,还会帮我停车……我一直困惑,一个这么聪明的姑娘,为何就是这么讨厌上学——在我们这里她是实习生的身份,我跟她说过,如果为了准备期末考试什么的,请假完全没有问题,可她总是愉悦地告诉我,真的不用,如果为了工作,不去考试都可以。——于是,我一直知趣地不问她的考试成绩。她总给我一种愉快的感觉,虽然我知道,正常的人不可能永远愉快的,可那是她身上自带的气场。直到有一天,她有点羞涩地跟我说,她的小说集要出版了。

        阅读着她的小说,字里行间,看得到一个绝对不会在办公室里出现的小米。坦白讲,这个集子里的小说故事都很简单,但是她是聪明的,她懂得用一种简洁跳跃,却又讲究节奏与留白的方式叙述,于是她的小说就这样生动起来,并且,带上了属于她个人的烙印。我个人其实不喜欢从叙述到内核都很“聪明”的小说,我认为读者没有义务观赏任何一个自以为是的人抖机灵和玩自恋——而她,在聪明和轻快的调子里,不加掩饰地放进了因为年轻才显得楚楚动人的无助。

        我始终确信,不懂得真正袒露自身软弱的小说家,是没有前途的。

        这十几篇小说里,我个人最喜欢的,还是那几篇关于青梅竹马却没能变成恋人的故事。坦白讲,她的确不是很擅长写年纪再大一点的人物,写到中年人或成熟女人的时候,有些脸谱化的趋向——但是,没错,我自己的确擅长写三十岁的女人,可是这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我十年前就大学毕业了啊。

        阖上这本书的时候,准确地说,关上PDF文档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被她笔下出现过好几次的那个小女孩占据着。在我作为读者的想象中,她应该是清秀并倔强的,说一口脆生生的北京话,在北方寒冬的夜晚,穿着旧牛仔裤和羽绒外套,满脸令人过目不忘的生动。她熟练地翻过中学母校的围墙,她故作若无其事地捏瘪了啤酒罐再点上一支烟,灵动的眼睛里突然一阵潮湿——她的世界此刻只有这个操场这么大,叙利亚战火和欧洲难民,美国大选和英国退欧……所有这些关乎人类的事情,都比不上她凝视着的那个男孩。她想说“我爱你”,她真的想说,可她做不到。

        得不到自己深爱的人,也许是件寻常的事情。她小说里十几岁的小姑娘们全都无师自通地明白这一点。这真让人心疼。这也是某种只有青春才会带来的动人。不信?如果换了是我,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告诉我他其实爱我但只是因为害怕失去才只和我做朋友,我会礼貌地叫他滚出去。

        年轻原本就是惶恐的,在爱情面前手足无措的年轻人更是所有文学作品里钟爱的母题之一。她笔下的这些男孩女孩就这样打动了我——其实上帝是公平的,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你美还是你颜值低,无论你性格讨喜还是天生别扭——当你确定你爱上某个人的瞬间,那个焕然一新的千分之一秒,世界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那么一点点大。

        也许就是一个操场的大小吧。

    亲爱的小米,我想祝你幸福。


    《余小姐的蓝颜知己》自序:

    《数不尽的星辰,浇不灭的火焰》

    /米玉雯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第一次写序。

        所以我不确定是否应该给这篇序取个名字,直到这句话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数不尽的星辰,浇不灭的火焰。

        似乎它一直以来就镌刻在那儿,等着这篇序的诞生。


        《余小姐的蓝颜知己》发表的那天,我收到的最多的提问是,这是你的故事吗。

    读者这么问,朋友也这么问。

        甚至还有人问,这是你和谁谁谁的故事吗。

        我几乎没有犹豫,统统给了否定的答案——但事实上,不想承认和根本不是的界限,我也没法分得太清楚。

        我唯一确定的是,当故事开启的那一刻,她们都不再是我,她们都有自己的故事。

    而故事背后的故事是什么样子,真的没那么重要。最终呈现在你们眼前的文字组合,里面血肉丰盈的人,才是让你哭让你笑让你感同身受的理由。

        但我又不能在自己心里全盘否定,她们真的不是我,这真的不是我的故事。

        就如同在梦中,你仗剑江湖,功成名就,醒来是大梦一场的虚无,你从未成为过英雄。

        但梦里人不是你,又是谁呢?

        如果某一个瞬间让你觉得这个人物塑造得如此真实,那只是因为她们都和我一样,或许儿女情长,或许英雄气短,但同样在充满不得不和不得已的人生里,从未妥协。


        这本短篇集里的小说可以说是见证了我的成长,其中最久远的一篇写于我的十五岁。那时候我还未曾见识过浩瀚宇宙,照着镜子看到了一丝闪亮光芒,就以为自己是沙砾堆里的钻石了。

        后来,我终于窥见宇宙浩瀚的一角,逐渐意识到,根本没有什么钻石。这片深蓝色的幕布下,有的是数不尽会发光的星辰,而我只是沧海一粟。

        意识到这件事其实给了我很大的打击,像是被一场倾盆大雨浇了个透心凉。

        不是没有想过放弃,但顺其自然的堕落比逆流而上的挣扎更需要勇气。我大概是没有堕落的勇气,心里总有个声音在角落里轻声念着,生活已经这么糟了,再对梦想知难而退,还不如一了百了。


        距离我的第一篇故事,六年过去了。

        我即将拥有自己的第一本书,早已不再是穿着校服的少女,尽管我仍然在学习,学习在饭局上张弛有度地聊天,学习和初次见面的人热络聊天的同时不失防备之心。曾经告诫自己不要手无寸铁就冲进这个险恶江湖的人,一不小心就早已置身江湖之中了。

        我在不可避免地长大并且成熟着,我甚至不需要做什么,周围的环境就成了催化剂。

        我经历过很多场重逢,也经历过很多场告别。其中最匆忙的一场告别,大概是和曾经的自己。因为直到成熟摧枯拉朽地将我彻底包围,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场告别早就悄无声息地完成了。

        而成熟就意味着,回不去了。

        重逢总是比告别少,只少一次。

        如果注定告别,我希望,这本书就作为和莽撞青春的最后一次重逢吧。

        我也好,你们也好。

        总有一个年轻的人,留在那段未曾见过浩瀚宇宙的时光里,站在光线刚好的镜子前,坚定地相信自己是块闪烁着璀璨光芒的钻石,永远做着最初的梦,有着最初的鲜活与莽撞。

        而长大的那个人,该懂得自己的渺小,该学会隐藏情绪,浴血奋战后也要若无其事地换上新衣服赶赴下一场盛宴。

        我说不清楚这样的成长是好是坏,可已经回不去了,除了向前走,生活其实并没有留下别的选项。

        但你要相信,我还是我。

        而这些不畏生活崩坏,仍然在风口浪尖披荆斩棘的主角,就是我们的暗号。

        纵使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疮痍四野,溃烂、愈合,甚至看起来已经面目全非,一旦回到纸上的世界,我仍然是那个心里有着浇不灭火焰的人,仍然会在虚构的世界里,流真实的眼泪。

    始终不渝。


     

    她(米玉雯)是聪明的,她懂得用一种简洁跳跃,却又讲究节奏与留白的方式叙述,于是她的小说就这样生动起来,并且,带上了属于她个人的烙印。

                                                                                  ——笛安

     

     

     


    《余小姐的蓝颜知己》

     

     

    余小姐今年二十五岁,经历了人生第一次被催婚。

     

    比她想象中,还早了三年。

    大年初一的晚上,余小姐的家人们聚集在她奶奶家,围在一桌合家欢乐地吃火锅。

    据余小姐回忆,当时所有人都其乐融融地聊着最近疑似跌到底的股市。二姑突如其来了一句:“妧,你过完年就二十六了,该结婚了吧。男朋友找了没呀?”

    由于转折生硬,猝不及防。

    一片热气腾腾中,专心吃肉的余小姐被问蒙了。

    留给余小姐的,只有咀嚼嘴里一颗鱼丸的时间。

    她尽己所能地细嚼慢咽,也没有能够让松弛的脑袋运转起来。于是在她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大姑二姑还有哥哥姐姐十几双眼睛的注视下,她说:“有男朋友了呀。”


    余小姐没有男朋友。

    但她有一个十年交情的精神蓝颜知己,和一个五年交情的……肉体蓝颜知己。

    说白了,一个闺密和一个“炮友”。

    “我是被那句‘过完年就二十六’击倒了。我可是九月生的,刚过完二十五岁生日几个月啊?怎么就说我二十六了呢……”

    余小姐这么解释自己在新年第一天的口不择言。

    严泽像刚下工的民工一样蹲在路边的炮竹堆边上,捧着白色饭盒,往嘴里扒拉着宫保鸡丁盖饭。

    “嗨,这有啥。不就多说了半岁吗,快着呢。你很快就会二十六,然后唰地,三十,三十六。”

    余小姐有点不高兴,叹了口气蹲在他身边不说话。

    “你又不会一个人老,不还有我一块儿嘛。放心,我永远比你老一岁。”严泽艰难地咽下嘴里没嚼烂的食物,试图往回找补。

    余小姐嘴角只上扬了一秒钟,就又一次忧心忡忡起来。

    “问题是,大过节的,我上哪儿找个男朋友带回家啊。”

    严泽站起身,手中的白色饭盒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被准确无误地扔进了三米外的垃圾桶。

    他转身揉了揉余小姐的头,说:“要么我再勉为其难地拯救你一次。”

    余小姐打落了他的手,从包里掏出梳子梳理被他揉乱的头发帘:“滚滚滚!别拿刚吃完饭的油手摸我头发,我头发是毛巾吗?!”

    她仰起头瞪了一眼严泽,看见他黑色羽绒服里穿的是那件她去年春节给他买的高领白色毛衣。

    严泽不算白,但脸干净细嫩,五官也算顺眼,高鼻梁薄嘴唇,双眼皮大眼睛藏在黑色镜框后面。

    余小姐觉得他穿白色毛衣的时候最好看。

    “怎么着?用不用啊?”严泽自然而然地接过余小姐手中的包,从里面翻出湿纸巾,一边擦手一边问。

    犹豫了一秒,余小姐摇了摇头,说:“算了,我家里人又不是不认识你。万一玩大了,我妈当真了,以后你成准女婿了,还怎么空手来我家蹭饭啊。”


    十年前,或者说,十年前多一点点,余小姐和严泽上了同一所高中。

    她的初恋是他。

    他的初恋是她高中最好的闺密。

    这应该是一个洒满狗血的曲折故事,如果余小姐的星座不是处女座,星盘里还刚好布满了闷骚内敛的“摩羯”和“金牛”,那么这个故事一定像所有俗气的三角恋一样,在高中就点燃了炮竹芯,砰的一声炸完,毕业以后再无回响。

    遇见严泽的那一年,是余小姐人生仅剩的,带着孩子般幼稚的一年。

    孩子的爱总是真挚热烈。

    余小姐会因为等他的一条短信失眠一整夜,然后顶着熊猫眼起床上学,用刚学会的脏话把他骂个狗血淋头;会因为他给自己买了一桶泡面而开心得蹦蹦跳跳转圈;也会因为发现他把几小时前对自己说的话原封不动发给闺密而号啕大哭。

    这一切都发生在余小姐心里。

    之后,严泽和余小姐的闺密在一起了,两个人中午吃泡面要拉上余小姐,闺密看严泽打篮球要拉上余小姐,去游乐园拉上余小姐,吵了架也要拉上余小姐——来劝他们和好。

    余小姐成了他们的爱情顾问。每天的日常就是安慰闺密和数落严泽。

    就好像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儿顺其自然地发生了。

    她没有问过严泽那些短信、深夜的电话和桌子上的巧克力是她会错了意,还是他的心意真的变得那么快。

    所谓的初恋,余小姐用一张波澜不惊的面瘫脸糊弄过了所有人,除了她自己。

    跟在十指紧扣的严泽和闺密身后,余小姐偷偷地学会了点着一根烟。

    谁疼谁知道。


    高中那三年,严泽手机中的余小姐备注是“余老师”。

    要是问他为什么这么备注,他会说,因为余小姐手机里他的备注是“严老师”。

    要是问她为什么这么备注,她会说,因为他在那几年是教会她成长的人啊。


    高二,余小姐抽烟被抓了。

    她就坐在离严泽和闺密两米远的操场角落里,出神地看着不远处的麻雀。

    教导主任走到她身后的时候,她正蹲着,把烟头捻灭在一只蚂蚁身上。

    严泽把这事儿扛了下来,记了大过一次。

    他说余小姐是帮他去掐烟,说余小姐兜里的烟是帮他装的。他像煞有介事的表情和语气,让恍惚的余小姐几乎都以为自己真的是去帮他捻灭一根他抽的烟。

    从办公室出来,两人的气氛有些尴尬。

    余小姐低着头,叫住了准备离开的严泽,半天没说话。

    严泽笑了,揉乱了她的头发说,没事,不用谢。

    她还是没抬头,也真的没有说谢谢,莫名其妙地跟着严泽笑了起来。

    赶来的闺密站在楼道口目睹了一切。

    她冲上来抽了还在笑着的余小姐一个嘴巴,说:“这巴掌是我替严泽抽的,他帮了你你觉得可笑,是吗?”

    余小姐愣了两秒,左右开弓抽回去两巴掌。

    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沉默蔓延了一秒,身后传来了号啕大哭声。

    余小姐一直记得那天,高二那年教师节的前一天。那天他第一次揉乱她的头发,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养成了习惯;那天她第一次把情绪写在了脸上,而不是心里。


    那天晚上严泽给余小姐打了个电话。

    余小姐披着宽大的校服坐在小区花园的长椅上,听电话那端严泽的呼吸声。

    “对不起。”

    “没事。”

    “帮她说的吗?她帮你打了我一巴掌,你帮她说一句对不起?”余小姐在心里问。

    “疼吗?”

    “不疼。”

    “我和她分手了。”

    “……哦。”

    “因为我吗?”余小姐在心里问。

    第二天答案就浮于水面,余小姐庆幸于自己留在心里没有问出的那句话。

    高一学妹在那天晚上跟严泽表白了,第二天就拿着巧克力跑到高二(2)班的门口对严泽献上了自己的初吻。

    事实上,严泽和余小姐相识的十年里,从没有一任女朋友是因为余小姐分手的。余小姐清楚地认识到,能让这个太阳巨蟹、月亮巨蟹、上升巨蟹的男人离开女朋友的人,只有他下一任女朋友。

    托这个热情学妹的福,前几天还在到处说余小姐“婊”到勾引好朋友的男朋友,见到余小姐就翻白眼说“祝你们幸福”的闺密,奇迹般没事儿人一样和余小姐恢复了友好关系。

    严泽和余小姐一起蹲在操场角落里抽烟的时候问她:“你觉得这女的咋样?”

    余小姐犹豫了一下说:“挺好的。”

    “她好还是你闺密好?”

    余小姐又犹豫了一下说:“都挺好的。”


    那年的余小姐面对严泽时还拘着些,不会像现在这样肆意地在结束和他女朋友的会面后说:“这个太丑了,分了吧。”“这个太作了,分了吧。”“这个还不错哎,挺大方,也好看,好好相处试试。”


    高三毕业旅行的时候,余小姐和严泽还有几个同学一起去了郊区。

    玩完漂流以后一行人路过了蹦极的高架子,余小姐突然顿住了脚步。

    严泽跟着一排人说说笑笑地走出去三五米,回过头看到盯着五十五米蹦极台发呆的余小姐。

    “想跳吗?”严泽问她。

    “嗯……”

    几个朋友都湿漉漉的,摇头摆手,找各种借口,漂流太累了,在底下看就行了。

    余小姐还在犹豫,严泽突然说:“我陪你啊?”

    “你不是恐高吗?”

    余小姐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犹记得两年前和严泽一起去游乐园,高过一米八五的他,只有在不搭调的旋转木马上才收起了惊恐的脸。就连没有身高限制的飞椅都让他尖叫不止。

    或者说,是惊恐的咆哮。

    她大概永远不会忘,那天闺密想坐过山车,拖着死狗一样的严泽排队。好不容易快排到了,严泽带着哭腔的咆哮力压山车上人的尖叫——“求你了,爸爸!放过我!上去了我会死的!”

    工作人员憋着笑的脸,路人笑出声的脸,闺密的……坐在离他们二十米远的地方啃圆筒的余小姐都感觉到了闺密扑面而来的尴尬。

    “走啊。”

    余小姐跟在一马当先走在前面的严泽身后,轻挑了下眉毛,鼻尖抽搐了两下。

    缆车上余小姐踹了严泽一脚,问:“你失恋了?”

    严泽莫名其妙:“没有啊。”

    “你一会儿不会……哭着管我叫爸爸吧?”

    严泽一脸黑线:“安心啦……”

    半山腰上搭起的高台架上,两人按部就班地称体重,穿装备。

    下面是笼着薄雾的湖水和格外小的小船。

    余小姐握着栏杆远远地看着,眩晕感袭来,她突然有些怯了。

    工作人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把两人拉到跳台边缘绑在了一起。

    原来是一起跳。

    严泽难得地沉默着。他摘掉了眼镜,扯出比哭还难看的笑。余小姐想,大概是因为看不清,所以模糊了恐惧感吧。

    “最好握住对方的手哦。”旁边教练的声音像是来自很远的地方。

    余小姐斜睨了一眼前方的空白,萌生了一种即将飘浮、消失的恐惧。

    严泽张开双臂,把余小姐揽进了怀里。

    “我喊一、二、三,一起跳哦。”教练的声音真实了一些。

    “一、二……”

    严泽往前倾了半步,没等教练的“三”喊出口,就带着余小姐坠了下去。

    “别怕,我在。”

    余小姐记得那天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拥抱,严泽把她抱得很紧;记得跳下来的那个瞬间,夏天的风打在脸上刺刺的疼;记得自己瘫软在小船上,全靠严泽帮忙把安全绳解开;也记得处理完她,严泽就趴在船边吐了。

    她唯独不记得,那四个字究竟是严泽说出口的,还是仅仅是自己的幻听。


    毕业旅行的最后一天,借着酒意,余小姐答应了一个同去男生的表白。

    是严泽的好朋友。

    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也不在乎是不是太草率。她告诉自己,严泽的怀抱没有让她悸动,那是一个兄弟间的拥抱,有属于亲人的安全感。


    大概过了半年,余小姐在电话里对严泽说:“我觉得咱俩不能再做朋友了。”

    严泽沉默两分钟,挂断了电话,二十分钟之后出现在了余小姐的大学门口。他气喘吁吁地对余小姐吼:“你下来,带件厚外套,麻利儿的。”

    余小姐从宿舍跑下来的时候,严泽正上蹿下跳地取暖。他飞快地冲向余小姐——手中的粉色蕾丝外套。

    微醺的余小姐看着他脱下羽绒服,露出里面的夏天穿都嫌薄的松垮背心。

    “你最好给我一个好的解释……”严泽冻得上下牙直打战,“我可是撇下了刚准备全垒打的妞来找的你!”

    余小姐茫然出神地看了他一分钟,说:“没事,我就是心血来潮。”

    “×你大爷啊!你喝多了?在我打死你之前,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严泽艰难地穿上余小姐的粉色小外套,又套上了羽绒服,面目狰狞。

    “这是你……第十二个女朋友了吧。”余小姐在严泽暴怒的压迫感下回过神来,“哎,我就是觉得,老跟你这种天天换姑娘的人在一块儿,我都要学坏了……”

    “哟,跟我兄弟有情况啊。”严泽一秒变八卦脸,坏笑着揽过余小姐的肩,“讲讲!”

    犹豫了一会儿,余小姐叹了口气:“我喜欢别人了,大学同学。”

    “……可以啊你,”严泽也愣了愣,然后笑得前仰后合,“这有啥的。跟着我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顿了顿。

    “别再说啥绝交没法做朋友的话了,像个傻娘儿们似的。”

    余小姐往严泽怀里缩了缩,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应该是对了。


    有的人因为太重要,所以选择做朋友,因为朋友永远比恋人走得更长久。

    这是余小姐高二开始就明白的道理。

    余小姐看着严泽羽绒服里诡异的粉红色蕾丝外套,在寒风中冻得通红的鼻子和耳朵,在心里默默地说:“那就让我们一直这样走下去吧。

    “让我在这个离你不是最近的位置,可以被你揽住肩膀的位置,不会被替换掉的位置,一直看到你最后的归宿。”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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