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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正版我国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与监督97875620571中国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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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摘要
导论
一、研究的范畴与范围
二、写作思路与理论运用
三、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四、文章的结构与内容
五、相关理论的研究现状
章 办学自主权的质辨析
节 办学自主权权源:法律授权还是自有
一、高校如何进入行政法的视野
二、几种有关高校权力来源的学说
三、授权说的不足与办学自主权的质
第二节 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办学自主权
一、大学自治的涵义与实质及我国大学自治与国外大学自治的异同
二、大学自治权与学术自由的关系
小结
第二章 办学自主权与权
节 大学自治的边界
一、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的边界
二、大学自治中监督之事项
第二节 大学自治与边界
一、法律保留的范围
二、高校事项法律保留的范围
第三节 法律保留原则下我国现状的拷问
一、及其会的教育现状
二、及行政门的越位——《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评析
小结
第三章 行政监督情境下的府学关系
节 我国府学关系的各个发展阶段与府学关系的概括理论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发展阶段及其模式
二、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的特征
三、有关府学关系的概括理论
第二节 法治化与非法治化的府学关系
一、对内部行政委托关系的质疑
二、非法治化的关系:特别权力关系
第三节 特别权力关系与我国的府学关系
一、从单位与个人到单位与单位间的特别权力关系
二、我国的府学关系是机关与机构间的特别权力关系
三、关系对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以行政复议为例
第四节 府学关系法治化之切入点一:高校法律地位的确立
——以德国公人理为镜鉴
一、德国公法人的分类对我国的适宜
二、德国各种公法人的特征与其公高校人形态的发展
三、公高校人化的趋势与我国的抉择
第五节 府学关系法治化之切人点二:办学自主权的归返
——以招生自主权和教学评估为分析样本
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内涵与质
二、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范围及其与教育行政权间的关系
三、从“积极行动”看招生自主权的归返
四、作为教学质量监督手段的我国教学评估
第六节 府学关系法治化之切人点三:高校内部事务的共治
——以与美国公立大学内部组织的比较为基础
一、美国公立大学内部组织形态的特征
二、我国公立大学董事会(理事会)情境下的高校内部组织结构
三、内部自治的强化:办学自主权砥砺监督权
小结
第四章 司法对办学自主权审查的范围与深度
——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不确定概念和裁量理论为分析工具
节 问题的引出
一、林群英诉厦门大学博士生招录案案情
二、有关司法审查的问题
第二节 内部行政行为的外部化
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下内部行政行为的两次外部化
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外的转换理论
三、我国内部行政行为外部化的现状:不一致的板块化现象
四、乌勒与法院:高校行政
参照行政行为模式
第三节 判断余地与司法审查
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及其司法审查
二、与判断余地相关的案例
三、判断余地与作答余地
第四节 裁量权与司法审查
一、裁量的类分与司法的审查
二、林群英案中对学校裁量权的几种可能的审查角度
小结
结语大学找北与找北
参考文献
后记
袁文峰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惠州学院政治法律系副教授。2003年6月,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2009年7月,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2008年3月,赴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访问,2013年10月,赴华东政学律学院访问。在《政治与法律》、《行政法学研究》、《浙江学刊》等刊物发表三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合著),参编教材1部。主持广东省201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主持社会科学2013年度项目1项。2014年9月,获第56批中国博士后一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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