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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追风筝的人+麦田里的守望者 正版书英文原版中文翻译原著无删减正版精美包装版外国现当代文学名著小说书籍悦悦书店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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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美国)J.D.塞林格|译者:孙仲旭著
    • 出版社: 译林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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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美国)J.D.塞林格|译者:孙仲旭著
    • 出版社:译林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 ISBN:9780319620917
    • 版权提供:译林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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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定价:84.00元

     


     

    产品展示
    基本信息
    图书名称:
     追风筝的人
    作 者:
     卡勒德·胡赛尼
    定价:
     36.00
    ISBN号:
     9787208061644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开本:
     32开
    装帧:
     2006-05-01
    出版日期:
     2006-05-01
    印刷日期:
     
    编辑推荐

    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伊莎贝尔·阿连德

     

    ★ 为你,千千万万遍!快乐大本营高圆圆感动推荐,朗读者张一山深情诵读,窦靖童创作灵感的来源,奥巴马送给女儿的新年礼物。

    ★ Q球现象级畅销书,感动3200万读者的经典之作。

    内容介绍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作者介绍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著有小说《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2003)、《灿烂千阳》(A Thousand Splendid Suns,2007)、《群山回唱》(And the Mountains Echoed,2013)。作品Q球销量C过5000万册。

    “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他还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为阿富汗的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目录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DY章

    2001年12月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 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 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 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第二章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

    在那高高的枝丫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

    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 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弹弓在他手中可是致命的武器。

    哈桑的父亲阿里常常逮到我们,像他那样和蔼的人,也被我们气得要疯了。他会张开手指,将我们从树上摇下来。他会将镜子拿走,并告诉我们,他的妈妈说魔鬼也用镜子,用它们照那些穆斯林信徒,让他们分心。“他这么做的时候会哈哈大笑。”他总是加上这么一句,并对他的儿子怒目相向。

    “是的,爸爸。”哈桑会咕哝着,低头看自己的双脚。但他从不告发我,从来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我的鬼主意。

    那条通向两扇锻铁大门的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道延伸进敞开的双扉,再进去就是我父亲的地盘了。砖路的左边是房子,尽头则是后院。

    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巴克?汗区Z华丽的屋宇,甚至有人认为它是Q喀布尔Z美观的建筑。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1]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2]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楼上是我的卧房,还有爸爸的书房,它也被称为“吸烟室”,总是弥漫着烟草和肉桂的气味。在阿里的服侍下用完晚膳之后,爸爸跟他的朋友躺在书房的黑色皮椅上。他们填满烟管——爸爸总说是“喂饱烟管”,高谈阔论,总不离三个话题:政治,生意,足球。有时我会求爸爸让我坐在他们身边,但爸爸会堵在门口。“走开,现在就走开,” 他会说,“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他会关上门,留下我独自纳闷:何以他总是只有大人的时间?我坐在门口,膝盖抵着胸膛。我坐上一个钟头,有时两个钟头,听着他们的笑声,他们的谈话声。

    楼下的起居室有一面凹壁,摆着专门定做的橱柜。里面陈列着镶框的家庭照片:有张模糊的老照片,是我祖父和纳迪尔国王[1]在1931年的合影,两年后国王遇刺。他们穿着及膝的长靴,肩膀上扛着来复枪,站在一头死鹿前。有张是在我父母新婚之夜拍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套装,朝气蓬勃,脸带微笑的妈妈穿着白色衣服,宛如公主。还有一张照片,爸爸和他ZH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拉辛汗站在我们的房子外面,两人都没笑,我在照片中还是婴孩,爸爸抱着我,看上去疲倦而严厉。我在爸爸怀里,手里却抓着拉辛汗的小指头。

    凹壁可通往餐厅,餐厅正中摆着红木餐桌,坐下三十人绰绰有余。

    由于爸爸热情好客,确实几乎每隔一周就有这么多人坐在这里用餐。

    餐厅的另一端有高大的大理石壁炉,每到冬天总有橙色的火焰在里面跳动。

    拉开那扇玻璃大滑门,便可走上半圆形的露台;下面是占地两英亩的后院和成排的樱桃树。爸爸和阿里在东边的围墙下辟了个小菜园,种着西红柿、薄荷和胡椒,还有一排从未结实的玉米。哈桑和我总是叫它“病玉米之墙”。

    花园的南边种着枇杷树,树荫之下便是仆人的住所了。那是一座简陋的泥屋,哈桑和他父亲住在里面。

    在我母亲因为生我死于难产之后一年,也即1964 年冬天,哈桑诞生在那个小小的窝棚里面。

    ……

     

    197180822

     

     

    产品展示

    基本信息

     

    图书名称:
    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70周年纪念)
    作者:
    [美]J.D.塞林格
    定价:
    39.00
    ISBN号:
    9787544786966
    出版社:
    译林
    开本:
    32开
    装帧:
    平装
    编辑推荐
    《麦田里的守望者》借少年霍尔顿之口,坦诚倾诉了青春期隐秘的心思,勾勒出一个人在成长中与世界和解的经过。正如村上春树所说“塞林格使我感到温暖”,《麦田》写的正是一个孤独的大孩子跌跌撞撞,终于找到归路的故事。
    海明威、纳博科夫、约翰?厄普代克、菲利普?罗斯、苏童、麦家、郑渊洁、北岛、苗炜……历代写作者对塞林格和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赞誉有加;村上春树更是亲自翻译塞林格的作品;写下《人生海海》的麦家,因本书走上创作之路。本书也出现在各类文艺作品中,如《杏仁》《挪威的森林》……新海诚的《天气之子》、押井守的《攻壳机动队》、《海街日记》作者吉田秋生的《战栗杀机》等,众多二次元名作向塞林格和他的《麦田》致敬。
    大张伟坦言《麦田》造就了今日的他……吴磊、陈立农、防弹少年团等推荐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已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存在于一代代人的青春里。
    本书主人公少年霍尔顿是个纯真的理想主义者。他质疑陈腐、庸俗和虚伪,他外表冷酷,内心柔软,伤痕累累。他害怕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种人,他感到莫名迷惘、十分孤独,他想逃离拥挤而冷漠的城市,他说自己只想做个守望者,守望天真者自在栖居的麦田……
    20世纪百佳小说,入选全球众多名校阅读书单。
    纽约公共图书馆评选世纪之书,全球销量累计达七千万册。
    内容介绍
    我叫霍尔顿,16岁,身高快一米九,半边脑袋头发花白。但我爸说我像个小孩,好吧,可我还是觉得自己远比实际年龄成熟。假如你乐意听,我就跟你聊聊我前阵子的几件荒唐事吧。 首先是我考砸了。比如写作文,我喜欢表达自己心里的东西,但他们更在意你标点用得对不对,假如你自由发挥,就活该得低分。有些科目我没用功,但我还是很尊重老师,可他一点儿面子也不给我留,让我很难过。前不久有个男孩从宿舍窗口跳了下去,霸凌他的人却什么事也没有……我买了顶红猎帽,也许会被当成怪人,但戴上它我感觉自己挺酷。 我那自恋的室友让我帮他写作业,因为他得去约会。约会对象是我暗恋的女孩,可他连她的名字都能记错。我跟那小子打了一架,准确说,是我骂他结果挨了顿揍。 我心情不大好,想着给自己放两天假,去市里散散心。然而我遇到的每个人都让我更难过。我问出租车司机公园湖面结冰后,野鸭去哪里过冬了?我问见多识广的同学,爱与性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我问我信任的老师人生是否只有一种标准答案?没人回答我。 我太难受了,想要逃离这里,找个安宁的地方度过余生,又怕我妈崩溃。我想去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抓住那些跑向悬崖的孩子。 但是,会有人来抓住我吗…… 太多书教人如何成长,而这本书展示成长真实的模样。让每个正青春或曾青春的人,都心有戚戚。
    作者介绍
    J.D.塞林格(1919—2010):青年人的精神守望者,传奇的文学隐士塞林格从小聪慧却不适应学校教育,三进大学均以退学告终。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夜校部时,才华被良师发掘,开始写作。 1942年,23岁的塞林格入伍,受命成为军中“伪装者”。两年后他怀揣《麦田里的守望者》手稿参加诺曼底登陆,九死一生。战后的1951年,塞林格32岁,他打磨了十年的《麦田》终于问世,甫一出版便引起轰动,小说主人公少年霍尔顿一时成为精神偶像。 塞林格之后出版的《九故事》《弗兰妮与祖伊》《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哲学意味渐浓,十分考验读者。就在名声大噪时,他选择逃离公众视野,隐居僻地,余生成了传说。塞林格生前曾嘱托将版税收入捐给动物保护组织,故事照进现实,书中霍尔顿牵挂的野鸭,确实得到了来自麦田的守望。
    精彩书摘
    01

    你要是真的想听我聊,首先想知道的,大概就是我在哪儿出生,我糟糕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爸妈在我出生前是干吗的,还有什么大卫?科波菲尔故事式的屁话,可是说实话,那些我都不想说。首先我嫌烦,其次,如果我提到我爸妈什么很私人的事,他们准会气得吐血。他们对这种事总是很敏感,特别是我爸。他们人都挺好的——这个先不提——可又都敏感得要命;再说,我他妈又不打算口述整个一部自传还是怎么样。我只跟你说说去年圣诞节前后我经历的几件荒唐事吧,在那之后,我整个人就垮掉了,不得不到这儿放松一下。我是说我也是这么告诉D. B. 的,他是我哥,在好莱坞,离这个破地方不太远,他几乎每个周末都来看我。我可能下个月回家,他还会开车送我。他刚买了一辆捷豹牌汽车,是那种能开到时速三百公里左右的英国产小汽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他现在有的是钱,以前可不是。他在家那阵子,还不过是个一般的作家呢。如果你从来没听说过他,我可以告诉你他写过一本特棒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写的是有个小孩儿养金鱼,谁也不给看,因为是他自个儿花钱买的。这篇让我喜欢得要命。他现在去了好莱坞,这个 D. B.,当了婊子。要说有什么让我讨厌,那就得数电影了,你根本别跟我提。
    我还是从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说起吧。潘西中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埃吉斯镇,你很可能听说过,不管怎么样,你很可能看到过它的广告。他们在上千种杂志上做广告,上面总有个棒小伙子在骑马跨越障碍物。好像在潘西除了打马球,别的什么都不干似的,可是我在那儿附近从来一匹马也没见过。骑马小伙的下方总是印着一行字:“一八八八年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把男孩培育成出类拔萃、善于思考的年轻人。”纯属蒙人,跟别的学校比起来,他们在潘西做的培育工作他妈的强不到哪儿去。我在那儿根本没见识过一个出类拔萃、善于思考的家伙,可能有两个吧,就那么多,不过很可能在他们来潘西之前,就已经是那样了。
    总之,那天是星期六,是跟萨克森豪尔中学橄榄球比赛的日子。在潘西,跟萨克森豪尔的比赛被当成天大的事。这是年末的最后一场比赛,潘西赢不了的话,大家就该自杀什么的。我记得当时是下午三点钟左右,我他妈正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就在革命战争还是什么时候留下的一门破大炮旁边。从那儿看得到两支球队在四下里死掐。看台那边看不太清楚,不过能听见潘西这边看台上一片大呼小叫,喧声震天,因为今天除了我,几乎全校人都在那儿。但是萨克森豪尔那边看台上人数寥寥、不成气候,因为随客队来的人几乎一向没多少。
    橄榄球比赛从来没几个女孩儿到场,只有毕业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儿去看。这所学校怎么看怎么糟糕透顶。我想待的地方,就是至少在那儿偶尔能看到几个女孩儿,即便她们只是一个劲儿搔手臂或者擤鼻子,甚至只会傻笑还是怎么样。塞尔玛?瑟默这妞儿—她是校长的闺女—倒是经常去球场上露露脸,但是说起来她算不上那种能让你想入非非的女孩儿,不过她还算挺不错。有次在从埃吉斯镇开出的大巴上,我跟她坐一起,我们多少聊了几句。我喜欢她。她鼻子长得不小,手指甲全是啃短的,好像还在流血。她戴着那种垫高了的破胸罩,绷得鼓鼓的,你会有点儿同情她。我喜欢她,因为她没多说她爹如何如何了不起之类的屁话,大概她也知道她爹是个卑鄙虚伪的货色。
    我之所以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而不是在下边看比赛,是因为我刚刚跟击剑队一块儿从纽约回来。我是击剑队的破领队,够牛吧。那天上午我们去纽约跟麦克伯尼中学比赛,只不过没赛成,我把剑还有别的装备什么的全给忘在破地铁上了。也不能全怪我,我老是得起身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所以我们两点半就回到了潘西,而不是在晚饭时候。坐火车回来的一路上,整队人都不理我,这件事说起来挺滑稽的。
    我没在下边看比赛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要去跟斯潘塞老先生告别,他是我的历史老师,得了流感,我琢磨圣诞节放假前很可能见不到他。他给我留了张纸条,说在我回家前想见见我,他知道我不会再回潘西了。
    忘了跟你说,我被开除了。放完圣诞节假,我也不用再回来了,因为我有四门课不及格,而且根本没用功。他们一再警告我得开始用功—特别在期中时,我爸妈来校时跟老瑟默校长见了面—可我还是没有。所以我被开除了。潘西经常开除人,它的教学水平排名很靠前,确实不假。
    当时已经是十二月,天气冷得邪门,特别在那个破山顶上。我只穿了一件两面穿的外套,没戴手套什么的。一个星期前,有人进我房间偷了我的驼毛大衣。我的毛里子手套就放在大衣口袋里,也给偷走了。潘西到处有小偷,这儿颇有些家里很有钱的家伙,但照样到处有小偷。越是收费高的学校,里面的小偷就越多—我不是开玩笑。总之,我就一直站在那门破炮旁边看下边的比赛,屁股都快给冻掉了。只是我没有很投入地看比赛,那么闲待着,实际上是想感受一下离别的滋味。我是说,以前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还有地方,当时根本没感觉正在离开那儿,我不喜欢那样。不管那种离别是伤感的还是糟糕的,但是在离开一个地方时,我希望我明白我正在离开它。如果不明白,我甚至会更加难受。
    我还算幸运——突然,我想起一件事,让我知道我他妈是要滚蛋了。我突然想起来有一次,还是在十月份吧,我、罗伯特?蒂奇纳还有保罗?坎贝尔在教学楼前扔橄榄球玩。这两个家伙都不错,特别是蒂奇纳。那是在晚饭前,天色越来越黑,我们还是把球扔来扔去玩。天色越来越黑,球都几乎看不到了,可我们还是不想停下来。到最后我们不得不停下来,教我们生物的老师——赞贝西先生——从教学楼上探出头,叫我们回宿舍准备吃晚饭。能想起那种事,我就能在需要时找到离别的感觉——至少大多数时候都能。一找到这种感觉,我马上转过身,顺着另一边山坡朝斯潘塞老先生家的方向跑下小山。他不住在校园,而是住在安东尼?韦恩街上。
    我一直跑到大门口,然后歇了一阵子来喘口气。说实话,我的气很短,首先是因为我烟抽得很凶—可那是以前的事,他们让我戒了烟;另外,我去年长高了十六厘米多。这样一来我差点儿得了肺结核,所以要来这儿做这些该死的检查什么的,不过我还算挺健康。
    一缓上气,我就跑过二零四道。地面全他妈结了冰,差点儿让我他妈的摔了一跤。我根本不知道干吗要跑—我想我只是喜欢那样吧。穿过马路后,我感觉自己有点儿像是要消失了。那天下午很不对劲儿,冷得要命,又没出太阳。每次过马路,我都感觉自己像是要消失。
    乖乖,我一到斯潘塞先生家就按门铃,我真的冻僵了,耳朵疼,手指也几乎动弹不得。“快点儿,快点儿,”我几乎马上就喊起来,“快开门。”终于,斯潘塞老太太开了门。他们没雇仆人什么的,总是自己来开门。他们不是很有钱。
    “霍尔顿!”斯潘塞老太太说,“见到你真好!亲爱的,快进来!冻得不轻吧?”我想她是高兴见到我的,她喜欢我,至少我想她是。
    乖乖,我进门的动作可真够快的。“您好,斯潘塞太太!”我说,“斯潘塞先生怎么样?”
    “把外套给我,亲爱的。”她说。她没听到我问斯潘塞先生怎么样,她有点儿耳背。
    她把我的外套挂进门厅的壁橱。我用手往后拨拉了一下头发,我一般都是理锅盖寸头,所以根本不用怎么梳。“您好吗,斯潘塞太太?”我又问了一遍,只不过声音大了点,好让她听到。
    “我很好,霍尔顿,”她关上壁橱,“你怎么样?”从她问我的语气,我马上知道斯潘塞老先生告诉过她我被开除了。
    “还好。”我说,“斯潘塞先生怎么样?感冒好了吗?”
    “好了!霍尔顿,他现在看样子一点儿事也没有——我不知道怎么……他在自个儿的房间,亲爱的,快进去吧。”



    02

    他们分房住,岁数都在七十岁上下,要么还要老一点。他们过得自得其乐,不过当然是以傻里傻气的方式。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点儿损,可我不是有意说损话,只是说以前我老琢磨斯潘塞老先生,你要是对他琢磨得太多,就会纳闷他那样活着还有什么破劲儿。我是说,他的背已经全驼,体态很难看。上课时,他在黑板上写字时,每次一弄掉粉笔,前排哪个学生就得起身捡起来递到他手上。在我看来,这真是目不忍睹。可是你如果对他琢磨得刚好够多,但又不太过分,就会觉得他那样活着对他自个儿还不算太赖。比如有个星期天,我和几个同学去他家喝热巧克力时,他让我们看一条纳瓦霍人织的毛毯,破破烂烂的,是他和斯潘塞太太在黄石公园从一个印第安人手里买的。看得出,斯潘塞老先生从买这样东西中享受到了极大的乐趣。我就是这个意思,拿像斯潘塞老先生一样老得不中用的人来说,他们能从买毛毯这种事中享受到极大的乐趣。
    他的房门开着,礼貌起见,我还是敲了敲。我看到他就在那儿,坐在一把大皮椅上,全身裹着我刚才提到的毛毯。我敲门时,他抬头看到了我。“是谁?”他嚷着问,“考尔菲尔德吗?进来吧,孩子。”课堂之外,他老是嚷着说话,有时候招人烦。
    我一进门,就有点儿后悔不该来。他正在读《大西洋月刊》,房间里到处是药丸、药水,什么东西都有股维克斯滴鼻水味,很让人沮丧。我不太想见到病人,可是还有更让人沮丧的呢:斯潘塞先生穿了件破旧不堪的浴袍,大概他生下来穿的就是这件吧。我不是很想看老头儿穿睡衣加浴袍的样子,老是露出坑坑洼洼的胸膛。还有腿,在沙滩上还有别的地方见到,老头儿的腿上总是白白的,不长汗毛。“您好,先生,”我说,“您的纸条我收到了,非常感谢。”他给我留过一张纸条,要我放假前来他这儿坐一下,告个别,因为我不会再回来了。“您没必要留纸条,反正我肯定会来跟您道别的。”
    “坐下吧,孩子。”斯潘塞老先生说,他是说让我坐床上。
    我坐了下来。“先生,您的感冒怎么样了?”
    “孩子,我要是感觉再好点儿,就又该看医生了。”斯潘塞老先生说。这句话让他得意得不行,疯子似的笑了起来。最后他总算平静下来,问我:“你怎么不去看比赛?我还以为今天是大赛的日子呢。”
    “是今天,刚才我还在看。只不过我刚刚跟击剑队一块儿从纽约回来。”我说。乖乖,他的床硬得像石头。
    接着他就变得严肃得要命,我知道他会。“这么说你要走了,是吗?”他问。
    “是的,先生,我想是吧。”
    他开始了点头那老一套,你这辈子也不会见过有谁像他那样爱点头。你永远搞不清楚他这样特别爱点头是在想事儿呢,还是仅仅因为他是个不错的老头儿而已,一个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老头。
    “瑟默博士怎么跟你说的,孩子?我知道你们谈了一阵子。”
    “对,我们谈过了,确实。我在他的办公室待了有两小时吧,我猜的。”
    “他是怎么跟你说的?”
    “噢……关于人生是场比赛什么的,还有人人都应当遵守比赛规则。他挺和气,我是说他没有大发脾气还是怎么样,只是一再说人生是场比赛什么的,您也知道。”
    “人生的确是场比赛,孩子。人生的确是场比赛,你得遵守比赛规则。”
    “是的,先生。我知道的确是,我知道。”
    比赛,屁话。好一场比赛。如果你参加的那方全是些厉害的角色,就是场比赛,没错—我承认。可如果你参加的是另一方,里面一个厉害角色也没有,还谈何比赛?什么也不是,比什么赛。
    “瑟默博士给你父母写信了吗?”斯潘塞老先生问我。
    “他说星期一会写。”
    “你跟他们联系了吗?”
    “没有,先生,我还没有跟他们联系,因为大概星期三晚上就能回家见到他们了。”
    “你觉得他们知道这个消息后会有什么反应?”
    “嗯……他们会很生气,”我说,“真的会,这已经差不多是我上的第四所学校了。”我摇了摇头,我挺爱摇头。“乖乖!”我说。我也挺爱说“乖乖!”一方面是因为我的词汇量很糟糕;另一方面,有时候我表现得比我的实际年龄小。我那时十六岁,现在十七岁了,不过有时候我还像十三岁左右的样子。这实在有点儿讽刺,因为我身高一米八九,有白头发,真的,我右侧的头发一片花白,从小就那样。可我有时候的举止还像十二岁左右,谁都这么说,特别是我爸。这话有点儿谱,但也不是完全对,人们总以为有些事完全对,我他妈无所谓,不过当别人要我有点儿长大的样子,我有时候会觉得烦。有时候我表现得比我的年龄大很多,真的,可别人从来对此视而不见,他们总是视而不见。
    斯潘塞老先生又点起头,还抠起了鼻孔。他装作好像只是捏捏鼻子,其实他那根大拇指早伸进去了。我想他是觉得那样做无所谓,因为屋里除了他,只有我。我不介意他那样做,就是觉得看别人抠鼻孔太恶心了一点。
    接着他又说:“我有幸跟你父母见过面,那是他们来跟瑟默博士小坐的时候。他们人都极好。”
    “对,他们是这样,很不错。”
    极好,这词儿我最烦。真虚伪,每次听到这个词我就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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