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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燃烧的荒原
林肯总统对“瘦熊”说,他的白人孩子们有时会不那么循规蹈矩,这么说与实情相去甚远。 从詹姆斯敦成为弗吉尼亚白人定居点到林肯对夏延酋长发出告诫的两个半世纪里,无情扩张的白人把印第安人不断向西部驱赶,完全不考虑任何条约义务,有时甚至连简单的人也毫不顾及。 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并不打算消灭印第安人。 开国元勋们也不仅仅止步于觊觎印第安人的土地。 他们还想“启蒙和教化”印第安人,引导其从“野蛮”走向笃信基督教,并给予其农业生产的技能和家庭生活的艺术,换句话说,通过“教化”(文明化)而非赶尽杀绝印第安人来摧毁一种与白人文化完全不相融合的印第安人生活方式。 “文明化”的印第安人不会在自己的家园生活,联邦打算以尽可能高的价格,通过在合法的前提下谈判,将有足够“主权”的部落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转让给有真正主权的一方,也就是说,美国。 联邦还承诺,未经印第安人同意,决不剥夺他们的土地,也绝不会未经国会授权,对印第安人开战。 为了防止白人定居者或各州侵犯印第安人的权利,1790年,国会颁布了六项法令中的项,统称为《不干涉法》(NonintercourseAct),禁止未经联邦批准购买印第安人土地,并严厉惩罚对印第安人的犯罪行为。
不足为奇,法律上的惩罚条款很快被明毫无用处。 乔治·华盛顿总统试图为印第安人获得他坚持认为印第安人必须得到的充分的法律保护,但他的训诫对能力所及范围之外,对土地极为渴求的白人来说毫无意义。 为了防止相互残杀,华盛顿派遣军队前往边境。一旦卷入,规模较小的美国军队通过一系列未正式宣战的战争,花费20年和几乎所有有限的资源,才从强大的印第安各部落手中夺回西北部的广袤土地。 这开创了一个惨淡的先例;从此以后,条约将仅仅是一个法律幌子,用来掩盖国会用现金和商品进行大规模土地掠夺的意图。
乔治·华盛顿之后,没有一位总统因为印第安人的权利而茶饭不思。 事实上,行政分支牵头剥夺了印第安人的家园。 1817年,詹姆斯·门罗(JamesMonroe)总统告诉安德鲁·杰克逊(AndrewJackson)将军:“野蛮人想要比进步的文明生活和正当的要求所需更大的领土以维持其生活方式,必须向文明生活低头。”作为1纪30年代的总统,杰克逊将门罗的禁令推向了严酷但合乎逻辑的。 根据1830年《移徙法》(RemovalAct)授予的权力,杰克逊以不同程度的胁迫,将西北部的游荡部族驱赶过密西西比河。 当南方人迫使杰克逊在阿拉巴马和佐治亚开垦印第安土地时,他还将所谓的五个文明部族连根拔起,即乔克塔斯(Choctaws)、 奇卡萨斯(Chickasaws)、 克里克(Creeks)、切诺基(Cherokees)和塞米诺尔(Seminoles),并将他们重新安置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领地上,这是一块不可持久居住的大片土地,包括未来的几个州,这块土地后来逐渐减少到只包括今天的俄克拉何马州。 大多数“文明的”印第安人和平地搬离,但是军队历经两次漫长且血腥的才把塞米诺尔人赶出他们在罗里达的据点,只有少数人获准留下。
杰克逊从不怀疑自己行为的公正,他坚信一旦越过密西西比河,印第安人将永远不会被白人侵扰。 皮草捕猎者、商人和传教士可以通过印第安人的新家园,冒险入大原,或更远的山区,但肯定不会发生进一步,因为军队的先驱部队曾报告,大平原不适合白人定居,公众对此深信不疑。
但周边地区已经面临压力。 密苏里河上蓬勃发展的毛皮贸易扩大了白人与西部各部族的接触。 此外,迁移条约规定联邦不仅要保护被迁移的部族不受白人侵扰,还要保护他们不受敌对平原印第安人的侵扰,这些印第安人不想与新移民分享他们的领地,不管他们是印第安人还是白人。 与此同时,密苏里和阿肯色的白人要求获得保护,不受被搬迁的印第安人威胁,以防他们发现他们的新土地比承诺的要少(他们确实也发现了这一点)。 的回应是在1817年至1842年间,从明尼苏达向南到路易斯安那西北部建造一个由九个要塞组成的防线,创造一个被称为“印第安边境”的诱人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