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商品库存有限,请在下单后15分钟之内支付完成,手慢无哦!
100%刮中券,最高50元无敌券,券有效期7天
活动自2017年6月2日上线,敬请关注云钻刮券活动规则更新。
如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的,或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需暂停举办的,或者系统故障导致的其它意外问题,苏宁无需为此承担赔偿或者进行补偿。
正版新书]司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郭翔讲民诉法金题卷郭
¥ ×1
目 录
*章 民事纠纷与诉的理论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二章 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三章 基本制度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四章 当事人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五章 主管与管辖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六章 证据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七章 诉讼保障制度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八章 法院调解制度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九章 一审普通程序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章 简易程序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一章 小额诉讼程序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二章 公益诉讼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三章 二审程序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四章 再审程序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六章 非讼程序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七章 执行程序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八章 涉外民诉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九章 仲裁制度
参考答案及解析
2018年法考民诉真题(考生回忆版)
参考答案及解析
*章‖民事纠纷与诉的理论
*章 民事纠纷与诉的理论
考点1:诉讼标的
1.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3/37-单)( )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考点2:诉的种类
2.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3/37-单)( )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考点3:反诉
3.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2014/3/43-单)( )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4.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3/80-多)( )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5.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5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关于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销租金的请求,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2010/3/100-任)( )
A.查明事实后直接判决
B.不予审理
C.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另行起诉
1.
【答案】C
【考查】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标的
【解析】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此时本案的诉讼标的并没有变化,只是诉讼请求金额增加了,因此A选项和B选项都错误。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既然是在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诉讼标的并没有变化,就不必另行起诉,D选项也错误。
【考点总结】本案的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从未发生变更。但原告增加了诉讼请求的内容。同一法律关系争议,在已经起诉之后,不得另行起诉。
2.【答案】C
【考查】诉的分类
【解析】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作为确认之诉的对象,只能是法律关系。A选项是非讼案件,不能进行诉的分类。同时,妻子的行为能力不能作为确认之诉的对象。因此,A选项错误。相应的,B选项属于确认之诉,而不是变更之诉,B选项也错误。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在C选项中,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C选项属于给付之诉,正确。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D选项属于变更之诉。从表面来看,原告女儿起诉是要求给付抚养费,实际上原告女儿是希望通过诉讼变更与母亲之间抚养关系的内容,因此属于变更之诉。有关生活费的诉讼,有的时候是给付之诉,有的时候是变更之诉,区分的方法是看原告的诉讼目的是实现权利义务的内容,还是变更权利义务的内容。举例说明:2016年1月法院判决母亲每个月给女儿生活费1000元。①判决生效之后,母亲没有给钱。女儿起诉母亲,要求按照判决给钱,这是以实现权利义务内容为目的的给付之诉。②判决生效之后,母亲每个月都给了生活费1000元,但女儿认为数额偏低,希望将生活费增加至每个月2000元。由于双方通过判决已经形成了每个月给1000元生活费的权利义务关系,女儿希望将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变更为每个月给2000元的生活费,就需要通过一个新的诉讼和新的判决来达到这个效果。这就是D选项要达到的效果,即以每个月2000元生活费的权利义务关系来替代每个月给1000元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是以变更1000元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变更之诉。
【考点总结】确认之诉的对象只能是法律关系,不能是民事行为能力这种事实。诉讼案件才进行诉的分类,非讼案件不进行诉的分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是确认之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原判决中的内容为每个月给抚养费1000元,该判决形成了抚养费1000的抚养权利义务关系。提起新的诉讼,将抚养费增加为2000元,这是一个以变动原判决形成的、内容为1000元的抚养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变更之诉。
郭翔,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十五年法考授课经验(2004——2018)。新时代法考改革主客观学习一体化联合倡议人。深知命题规律,了解解题技巧,内容把握准确,授课重点明确,层次分明,调理清晰,深入浅出,能将法条法理与案例有机融合,案例风趣且有重点,课堂气氛热烈。
●关键考点提炼
●获取名师思路
●把握命题趋势
●超值附赠:
在线直播精讲、线上线下互动
本书是一整套面向202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法律类辅导用书,以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主客一体,强调客观题与主观题的一体化学习,作者对考点进行了精准筛选,本书突出实战,配有大量真题和仿真题解析。
亲,大宗购物请点击企业用户渠道>小苏的服务会更贴心!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