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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伤心咖啡馆之歌/心是孤独的猎手/婚礼的成员/金色眼睛的映象/没有指针的钟 麦卡勒斯文集短篇小说全集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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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
卡森?麦卡勒斯(1917—1967),20世纪美国Z重要的作家之一,作品涵盖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戏剧、散文、诗歌等。麦卡勒斯15岁患风湿热,后又经历三次中风,29岁后瘫痪。1938年嫁给里夫斯?麦卡勒斯,但以离婚收场,离婚后两人通讯不辍,后又复婚。1953年里夫斯自杀。1967年麦卡勒斯因脑溢血去世,时年50岁。 她的小说深深植根于美国南方背景,并且多为南方腹地,作品经常被描述为具有南方哥特风格。她的书中多描写孤独的人们,孤独、孤立和疏离的主题始终贯穿在她的所有作品中。此次译文版“麦卡勒斯文集“收录了《心是孤独的猎手》《伤心咖啡馆之歌》《婚礼的成员》《金色眼睛的映象》《没有指针的钟》和《麦卡勒斯短篇小说全集》,几乎囊括作者所有的重要作品。其中,代表作《心是孤独的猎手》在美国“现代文库”所评出的“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中列第17位。 |
产品展示 |
基本信息 |
图书名称: | 伤心咖啡馆之歌(麦卡勒斯文集) [The Ballad of the Sad Café] |
作 者: | 【美】卡森·麦卡勒斯 著,卢肖慧 译 |
定价: | 63.00 |
ISBN号: | 9787532786558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开本: | 32开 |
装帧: | 精装 |
出版日期: | 2022-04-01 |
编辑推荐 |
★麦卡勒斯是20世纪美国极其重要的作家之一,被誉为继劳伦斯之后极具有原创诗情的作家 ★《伤心咖啡馆之歌》是麦卡勒斯的代表作之一,1951年出版。六十多年来经久不衰,成为美国现代经典作品。 ★麦卡勒斯以她的“孤独”影响了上世纪80年代众多中国作家如苏童等的写作。 ★1991年,《伤心咖啡馆之歌》被改编成同名影片,由英国导演西蒙·开罗执导,美国戏剧大师爱德华·艾尔比担任编剧,入围柏林电影节竞赛单元。 ★上海译文版“麦卡勒斯文集”采用美国文库版麦卡勒斯作品原著版本,全新译本,卢肖慧别具一格的译文再现麦卡勒斯美国南方文学的情调,并附有专业解读。 |
内容介绍 |
中篇小说《伤心咖啡馆之歌》是麦卡勒斯的代表作,讲述美国南方一个蛮荒小镇上,有钱、有才华但性格孤僻的艾米莉亚小姐、来路不明的驼背表哥雷蒙以及坏坯子前夫马文梅西,以杂货铺改造成的咖啡馆为中心,展开的一段畸零的三角恋情。探索了爱与被爱的不对等关系,环境机遇对天分的影响,有限生命里人的悟性启蒙…… |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
小镇本身死气沉沉;镇上除了那家棉纺厂,一栋住着厂里工人的双开间房子,几株桃树,一座有两扇彩色玻璃窗的教堂,一条仅一百码短的区区主街,便没什么东西了。到了礼拜六,附近农庄的佃户们会到镇上来,聊聊天做做买卖,这么过上一天。其他日子,小镇冷寂、低迷,就像一处与世隔绝的离弃之地。最近的火车站远在社会城,灰狗长途车和白线公交车走的是叉瀑路,离镇也有三英里。在这里,冬日短暂、爆冷,夏天白炽、酷热。 倘若八月份的一个下午你沿主街走,你实在是无一处可去。小镇正中,全镇最大的那栋房子,门窗全上了木板,向右倾斜得厉害,说倒就倒的样子。房子很旧。它具有一种诡异、疯魔的面貌,令人疑惑,直到你蓦地意识到,原来很久以前某个时候,前回廊的右半边,还有一部分墙,曾被油漆过——但没漆完,房子的一边比另一边更旧、更破。看上去完全荒弃了。然而,在二楼有一扇窗户,没上木板,有时在最闷热难挨的黄昏,会伸出一只手慢吞吞打开百叶窗,探出一张脸俯视小镇。那是一张只会从梦中浮出来的阴暗、可怕的脸——分不清男女,獠白,两只灰色斗鸡眼,紧紧斗在中间,好像它们彼此正交换着一个深长隐秘又伤心落寞的眼神。脸会在窗前停留一个小时光景,然后百叶窗重新闭拢,也许,整条主街就再也看不见一个活人了。那些八月的下午——下了班头,你绝对无事可干;你还不如踱上叉瀑路,去听听戴镣苦囚的劳动号子。 不过,就在这么一座小镇上,曾经有一家咖啡馆。那时附近方圆几里,就数这栋上了木板的破旧房子最出风头。此地曾有过一张张铺了桌布、摆了纸巾的餐桌,电风扇吹得五彩纸带飘飘,礼拜六晚上尤其热闹。这地方的东家是艾米莉亚·埃文斯小姐。不过,把这地方搞得如此兴旺、热火的,要归功于一个名叫雷蒙表哥的驼背。这段咖啡馆轶事中,另外还有一人插了一脚——他就是艾米莉亚小姐的前夫,一名蹲了多年大牢的恶棍,出狱后回到镇上,捣毁了咖啡馆,就又拍拍屁股走了。虽说咖啡馆早已关闭,但它依旧留在人们的记忆里。这地方从前并非一直是咖啡馆。艾米莉亚小姐从她父亲那里承袭了这栋房子,原先是一家店铺,卖饲料、粪肥,以及谷物粗面和鼻烟之类的干货。艾米莉亚小姐是有钱人。除了店铺,在三英里之外的沼泽地里,她还经营着一家酿酒坊,酿制的酒堪为郡中极品。她是个高挑个子、深色皮肤的女人,骨骼、肌肉像男人。她剪一头短发,顺前额往后梳;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有一种严厉、粗犷的神气。哪怕这样,要是她的眼睛稍微不太斗鸡的话,她该算得上是个好看的女人。本来是会有人去追求艾米莉亚小姐的,无奈艾米莉亚小姐根本不把男人的爱搁心上,她是个孤僻的人。比起郡里缔结的任何姻缘,她的婚事是太不一样了——那是一段奇谲、惊险的姻缘,只持续十天,叫整座镇子目瞪口呆、不知所以然。除了这段奇婚,艾米莉亚小姐一直一个人过日子。她经常整夜待在沼泽地那头她自己的酿酒坊里,一身背带工装裤、橡胶高筒靴,默守蒸馏器底下那一簇慢火。 凡能靠自己的手做的艾米莉亚小姐全都做,她就这样发达起来。她到邻镇去卖自己做的猪小肠和灌肉肠。晴好的秋天,她磨高粱,从她的酱桶里流出来的高粱糖浆金黄灿灿、清香扑鼻。只花两礼拜,她就在自己店堂后面砌起一间砖厕,她木匠活手艺也相当在行。艾米莉亚小姐唯独不在行的,就数和人打交道了。人哪,除非被迫无奈或患了重病,不然是不可能拿捏在手里,一夜之间把他们变成值钱东西、滚出利润来的。对艾米莉亚小姐来说,他人唯一的用处就是从他们身上挣出钱来。这件事她倒是干得相当得法。从房产和田产上定期有租金,有一家锯木厂,银行里还存着钱——她是方圆几里最有钱的女人。她原本可以和议员先生一样有钱,可惜她有个要命的毛病,就是热衷打官司、上法庭。她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把自己卷入冗长、激烈的讼事里。据说,要是艾米莉亚小姐被路上哪怕一块石头绊了一跤,她也会立马四下睃顾,寻找出个冤大头送上法庭。撇开这些官司,她的日子过得稳稳当当,每一天和过去的一天没什么两样。除了她那十日大婚,没有一件事情改变过她的日子,直到艾米莉亚三十岁那年的春天。 是四月份一个和暖、静寂的晚上,近半夜。天空是沼泽地蓝鸢尾的颜色,月华清明。那年春上庄稼长势很好,过去几个礼拜里棉纺厂加起夜班来。溪流下游旁边那座四方形砖砌厂房亮着昏黄的灯,纺织机杼持续不断的嗡嗡声隐约可闻。这么一个夜晚,聆听远处,越过黑魆魆的庄稼地,有一黑人唱着一支慢歌去会情人,是挺不错的。或者静坐着,抱起一把吉他,或者就独自歇一歇,什么都不想,也是相当令人愉快的。那天夜晚,大街上空落无人,不过艾米莉亚小姐的店铺亮着灯,铺外回廊上有五个人。其中一个是矮胖子迈克菲尔,他是工头,一张红脸膛,一双细嫩、修长、白得发青的手。最上面一级台阶上,坐着两个穿工装裤的小伙子,是林尼家的双胞胎——两个都是瘦长条,迟钝,白头发,困思懵懂的绿眼睛。另外一个是亨利·梅西,他是个胆小、怕羞的人,举止文雅,有些神经质,他坐在最下面一级台阶上。艾米莉亚小姐自己则倚靠在敞着门扉的门框上,穿橡胶大雨靴的两只脚绞着,不紧不慢解着一根顺手牵来的绳索上的一只结。他们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说话了。 双胞胎中的一个一直望着空荡荡的街,先开了口。“我看见有个东西往这边过来。”他说。 “跑丢的牛犊子。”他弟兄说。 往这边挪过来的一团影子还相当远,看不真切。月光照着路边一溜开花的桃树,投下一片黯淡、参差的斜影。空气里混杂着桃花的馨香,春草的甘醇,以及不远处环礁湖飘过来的温暖而酸涩的气息。 “不对,是谁家的小子。”矮胖子迈克菲尔说。 艾米莉亚小姐只是不作声地望着那条路。她放下绳索,一只骨棱棱的棕色大手拨弄着工装裤背带。她蹙起眉头,一缕黑发从前额垂落下来。他们就这么等待着,这时,街那头哪一家的狗开始狺狺大吠,其声嘶哑,有人叫喊几声,喝住了那畜牲。直到那团影子挪得相当近,走进回廊夜灯一圈昏黄的光里,他们这才看清来的是什么。 是个外乡人,外乡人在这时辰靠两只脚走上镇来是件稀罕事。且不说来人还是个驼背。他几乎还不到四英尺高,穿一件灰扑扑的破外套,遮到膝盖。他的小罗圈腿儿细瘦得好像撑不住他的畸形大胸和从双肩中间隆起的驼峰。他生着一只硕大脑袋,一双凹抠蓝眼,薄唇小嘴。他的脸既显得柔和,一副伶俐活络相——此刻,风尘黄了他的白皮肤,眼睛下面一圈紫影。他拎着一只歪扭的旧提箱,用绳子捆着。 “晚上好,”驼背说,喘不上气来。 艾米莉亚小姐,还有台阶上那几个男人,没一个回他的招呼,也不搭他的腔。他们只是瞅着他。 “我在找艾米莉亚·埃文斯小姐。” 艾米莉亚小姐将额前的头发往后一捋,翘起下巴。“怎么?” “因为我是她亲戚,”驼背说。 双胞胎和矮胖子迈克菲尔一起朝艾米莉亚小姐望过去。 “我就是,”她说,“你说‘亲戚’,什么意思?” “因为——”驼背开始说。他显得窘迫,要哭出来的样子。他将提箱撂在最低层台阶上,一只手却不离箱把儿。“我妈是范妮·杰苏帕,她是奇豪人。三十多年前嫁给第一个丈夫时,她离开了奇豪。我记得她说起有一个同父异母妹妹,叫玛莎的。今天在奇豪那边,他们告诉我她就是你妈。” 艾米莉亚小姐略微偏着头,听着。礼拜天主日餐她向来都闭门独吃;她家从来不曾有亲戚盈门,她也不认任何人为亲戚。她倒是有过一个姑婆,在奇豪开了一家马车行,不过那姑婆如今已翘了辫子。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个双重亲表姐,住在二十里外的一个镇上,这表姐和艾米莉亚小姐不怎么合得来,倘若她们碰巧在路上撞见,彼此都会朝路边啐一口唾沫。也经常有人动足脑筋,要跟她攀八竿子打不到边儿的亲戚关系,当然,纯属徒劳。 驼背继续没完没了地啰唆着,扯出一大堆回廊上诸位听众一无所知的人名、地名,而且这些人名地名跟话题根本扯不上边。“所以,范妮和玛莎·杰苏帕是同父异母姐妹。我呢,是范妮第三任丈夫的儿子。所以,我和你这就——”他弯下背,开始解提箱的绳头。他的手就像一对乌雀爪,还不住打抖。箱子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破烂衣衫和零碎废物,像是从一台缝纫机里倒腾出来的一堆零件,或诸如此类的无用杂碎。驼背在这堆东西中翻,翻出一张老照片来。“这是我妈和她同父异母妹妹的相片。” 艾米莉亚小姐没发话。她一左一右慢吞吞动着下巴,从她的神情上,你可以琢磨出来她眼下正动着什么脑筋。矮胖子迈克菲尔拿过照片,凑到灯光下。照片上是两个两三岁的小孩子,瘦瘪瘪、白苍苍的。脸是小小两团白糊糊,说它是任何人家相册里的老照片都可以。 矮胖子迈克菲尔将照片递还给驼背,没发表意见。“你打哪里来?”他问道。 驼背回得吞吞吐吐:“我正四处走走。” 艾米莉亚小姐还是不说话。她只倚靠门框站着,居高临下瞧着驼背。亨利·梅西不安地眨巴眼睛,使劲儿搓着两只手。接着,他就悄悄离开最低一级台阶,不见了。他是个好心肠的人,驼背的情形触他心境。因此他不想等着看艾米莉亚小姐把这初来乍到的人逐出她的地盘,赶出镇去。驼背站着,最低一级台阶上那提箱还张着口;他吸了吸鼻子,嘴唇皮哆嗦着。也许他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窘境。也许他意识到拎着一只塞满破烂的箱子,夜走一座陌生小镇,来跟艾米莉亚小姐攀亲戚,这事真够惨的。反正,他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突然哭了起来。 一个来历不明的驼背半夜三更靠两只脚走到店铺,然后坐下来哭鼻子,这倒不是经常有的事。艾米莉亚小姐往后捋了捋额前的头发,而那几个汉子彼此不自在地大眼瞪小眼。整座小镇静得没一点声音。 末了,双胞胎中的一个说:“他若不是个地道的莫里斯·费因斯坦,那才叫怪。” 大家都点头赞同,因为那说法具有某种特定的意思。这下,驼背哭得更响了,因为他弄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莫里斯·费因斯坦早年在镇上住过,只不过是个手不停脚不停、躲躲闪闪的小犹太佬,如果你叫他“基督杀手”,他就哭鼻子,他每天都吃发酵白面包和罐头三文鱼。后来他撞上一件祸事,无奈只好搬去社会城。打那以后,碰上哪个男人老鼠胆,或者碰哭精,他就会被扣上一顶“莫里斯·费因斯坦”的帽子。 “瞧,他挺苦恼,”矮胖子迈克菲尔说,“总有个道理吧。” 艾米莉亚小姐缓慢、笨重地跨了两大步,跨过回廊。她走下台阶,站定,若有所思地端详那陌生人。她伸出一根棕色的瘦长食指,小心翼翼戳了戳那人背上的驼峰。驼背还在哭,不过声音已经轻多了。夜静寂如斯,月光依旧柔和、皎洁——空气里凉意浓了。这时,艾米莉亚小姐做了件稀罕事:她从后裤兜里摸出一只酒瓶,用手心擦擦瓶口,然后递给驼背喝。有沽酒的人向艾米莉亚小姐磨破嘴皮子要她赊账,她一般都不肯,更甭提这样白送一瓶酒了,几乎属于天方夜谭。 “喝吧,”她说,“活活你肠胃。” 驼背止住了哭,灵巧地舔净嘴边的眼泪,照吩咐喝了。等他喝过,艾米莉亚小姐慢吞吞喝了一大口,用这口酒暖嘴,漱口,然后吐掉。接着,自己也灌下几口酒去。双胞胎和工头各自备有自己的酒瓶子,都是自己掏钱买的。 “好酒好酒,”矮胖子迈克菲尔道,“艾米莉亚小姐,我从没见你酿坏过。” 那天晚上他们喝的威士忌(整整两大瓶)是个关键。不然,很难解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没这酒,或许就根本不会有一家咖啡馆。艾米莉亚小姐的酒是别具神功的。它碰上舌尖清醇而刺激,一旦下了一个人的喉咙,便在他腹中发劲儿,经久不去。并且,不仅如此。大家都知道,倘若用柠檬汁在一张白纸上写字是看不出来的。不过将这张纸凑到火上一烤,文字便呈褐色赫然现出,而文字传达的信息也就变得一清二楚。想象一下,那威士忌便是一把火,而字原先只是写在一个人的灵魂上——这就可以明白艾米莉亚小姐的威士忌的要义了。那些未被留意的事情,那些藏在黑暗灵魂深处的念头,突然之间被认清了,被悟到了。一名纺纱工,脑子里只有纺纱机、饭盒、眠床、又回到纺纱机——这纺纱工或许在某个礼拜天灌下一杯酒,撞见一朵沼泽百合。他或许将这朵花儿捧在手心里,细看花朵那雅致的金盏,心里或许会突然被那甜蜜甘美刺痛。一名织布工或许 |
产品展示 |
基本信息 |
图书名称: | 心是孤独的猎手(麦卡勒斯文集) [The Heart Is a Lonely Hunter] |
作 者: | 【美】卡森·麦卡勒斯 著,宋玲 译 |
定价: | 79.00 |
ISBN号: | 9787532788699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开本: | 32开 |
装帧: | 精装 |
出版日期: | 2021-12-01 |
编辑推荐 |
本书是麦卡勒斯响彻文坛的重要代表作,美国现代文库“二十世纪百佳英文小说”;采用美国文库版麦卡勒斯作品原著版本,全新译本,并附专业解读。 |
内容介绍 |
麦卡勒斯发表《心是孤独的猎手》时年仅二十三岁,这部长篇小说甫问世即轰动文坛,时至今日仍畅销不衰,是麦卡勒斯重要的代表作,名列美国现代文库“二十世纪百佳英文小说”。 作品描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末,美国某南方小镇上五个畸零人——聋哑人辛格,咖啡店主比夫,少女米克,工人布朗特,以及黑人医生科普兰——的孤独与挫败。这群“小城畸人”终日以自己的内心世界与真实生活做着博弈与抗争,他们彼此观察与注视,时而两两交集相吸;他们屡屡臆想、尝试,却与梦想渐行渐远。在这个贫穷、脏乱的小镇上,在找寻人生出口的道路上撞得头破血流的他们,即便有最深切的爱,也摆脱不了最终极的孤独。 |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
一 小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形影不离。每天一大早,他们从住处出门,手挽着手穿街过巷去上班。这两位朋友是截然不同的人。总在头前带路的是个身材肥胖、神情恍惚的希腊人。夏天的时候,他出门时会穿一件黄色或绿色的POLO衫,前摆凌乱地束在裤子里,后摆则松松垮垮地垂在屁股后。天凉了,他就在外面罩件走了形的灰色毛衣。他的脸庞滚圆、油腻,眼皮半睁半合,嘴唇上弯露出一个温柔而愚蠢的微笑。另外一个哑巴是个高个儿。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子敏捷和智慧。他穿着极为朴素,身上总是一尘不染。 每天早晨,两位朋友肩并肩默默地走在一起。待他们走到小镇的主街,经过一家特定的水果杂货店时,他们会在外面的人行道上停下片刻。那个希腊人,斯皮罗斯?安东尼帕罗斯为他的表兄打工,后者开了这家水果店。他的工作是制作糖果和甜品,将水果从板条箱中卸下,保持店里整洁干净。而瘦个的哑巴约翰?辛格,跟他的朋友分开之前,几乎每回都要抓着他的手臂,盯着他的脸庞看一会儿。告别之后,辛格穿过大街,独自走向他工作的珠宝店——他是个银器雕刻师。 接近傍晚时,两位朋友会再次相见。辛格回到水果店,等安东尼帕罗斯下班一起回家。希腊人有时会懒洋洋地拆开一箱桃子或甜瓜,或是在水果店后面他烹饪的厨房里看看报纸上的连环画。在他们离开前,安东尼帕罗斯总会打开一个纸袋,那是他白天偷偷藏在厨房里某个架子上的。纸袋里放着各种他藏起来的小块食物——一块水果、几块糖果小样,或是一小截肝泥香肠。通常在回家前,安东尼帕罗斯会摇摇晃晃、轻手轻脚地走到水果店前的玻璃橱,那里面存放着一些肉和芝士。他滑开玻璃橱后面的门,用他那只肉乎乎的手充满爱意地抚摸着某一道他垂涎已久的美食。有时身为老板的表兄没看到他这么做。可一旦他注意到了,那张僵硬苍白的脸上就会露出警告的神色,瞪着他的表弟。安东尼帕罗斯只能伤心地将美食慢吞吞地从厨房的一个角落移到另一个角落。每当此时,辛格会站得笔直,双手插袋,目光朝另一个方向望去。他不乐意欣赏两个希腊人之间的小小冲突。因为,除了喝酒和某个孤独而隐秘的嗜好之外,安东尼帕罗斯在这世上最热衷的莫过于大快朵颐。 暮色中,两个哑巴一起慢慢地走回家。在家里,辛格总是跟安东尼帕罗斯聊天。他的双手将词语转化为一系列快速的动作。他神情急切,灰绿色的双眼炯炯有神。他用那双纤细、有力的双手向安东尼帕罗斯讲述白天发生的一切。 安东尼帕罗斯懒洋洋地靠后坐着,瞧着辛格。他的双手几乎一动不动,不想说话——除非是要吃饭、睡觉或是喝酒时才会说话。这三件事他总是用同样模糊而笨拙的手势来表达。晚上,如果他没有酩酊大醉,他会在跪在床前,祈祷片刻。这时,他那胖乎乎的双手会比划出“神圣的耶稣”“上帝”或是“亲爱的玛利亚”这类词。这些是安东尼帕罗斯会说的全部词语。辛格从来不知道他的朋友能理解多少自己告诉他的事。但这不要紧。 他们俩共享小镇商业区附近一栋小房子楼上的空间,那儿一共有两个房间。安东尼帕罗斯会在厨房里的煤油炉上烹饪他们的三餐。厨房里有一张简易的直背餐桌椅,还有一只塞得鼓鼓囊囊的沙发,辛格坐椅子,安东尼帕罗斯则坐沙发。卧室里布置简陋,仅放了一张巨大的双人床,上面铺着一床羽绒被,这是给身材肥胖的希腊人的。辛格睡的是一张窄窄的铁床。 晚餐时间总是很长,因为安东尼帕罗斯喜欢享用美食,而且吃得极慢。吃完之后,大个子希腊人靠在沙发上,用舌头慢慢舔舐每一颗牙齿,要么是出于某种对食物的敏感,要么是因为他不希望失去这一餐的滋味——辛格则负责洗碗。 有时候晚上两个哑巴会下象棋。辛格以前就非常喜欢这种游戏,几年前他试图教安东尼帕罗斯下棋。起初,他的朋友对棋盘上各个棋子移动的规则毫无兴趣。于是,辛格开始在桌子底下藏瓶好酒,每次教完象棋课,他就拿出酒来。希腊人从来没有掌握过马的飘忽走位以及皇后势不可挡的灵活性,但他还是学会了几步开局的走法。他喜欢白子,要是给他黑子他就不玩了。在辛格自己走了几步之后,他的朋友就在边上旁观,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要是辛格“自杀”吃掉了自己的棋子,最终黑子的国王被“将军”,安东尼帕罗斯就会洋洋得意,兴高采烈。 两个哑巴没有朋友,除了在工作时,其他时间只有他们两个在一起。每天都一模一样,因为他们独居,所以也不会被什么事打扰。每周,他们会去一次图书馆,为辛格借一本悬疑小说,每周五晚上他们会去看一场电影。到了发工资的日子,他们总是前往军用剩余物资商店楼上的廉价照相馆,为安东尼帕罗斯拍张照。这些就是他们定期去的地方。小镇上还有许多地方他们从未去过。 小镇位于南方腹地的中部。夏天漫长,冬天里真正寒冷的日子却屈指可数。天空几乎总是呈现一片明净刺眼的蔚蓝,阳光灼热而明亮。接着,十一月里寒冷的小雨如约而至,也许接下来就会起雾,还有几个月短暂的寒冷。冬天变幻莫测,但夏天里总是骄阳似火。小镇其实是相当大,在主街有好几栋两三层的商店和办公楼。但镇上最大的建筑是工厂,雇佣了很大比例的小镇人口。这些棉花厂规模大、生意好,大部分小镇上的工人却很穷。大街上到处都能看见饥饿、孤独的绝望表情。 两个哑巴却一点也不孤独。在家时他们吃吃喝喝,心满意足,辛格会热切地比划着双手与他的朋友交谈,告诉他自己的想法。因此,岁月就这样静静地流逝,直到那年辛格三十二岁,与安东尼帕罗斯在小镇上已住了十年。 可是有一天,希腊人病了。他直起身子坐在床上,双手捂着大肚子,脸颊上流下大颗大颗浑浊的泪水。辛格前往他朋友的表兄、那个水果店老板处,同时也给自己请了假。医生开为安东尼帕罗斯开了一个饮食清单,声称病人不可以再喝酒了。辛格一丝不苟地执行了医嘱。他整天坐在朋友的床边上,想方设法帮他打发时间,可安东尼帕罗斯只一味气呼呼地用眼角瞅着他,一点也不开心。 希腊人变得烦躁不安,一直挑刺辛格为他准备的果汁和食物。他不断地让他的朋友帮他下床,好让他祷告。他跪下时,肥硕的臀部会压到那双肉鼓鼓的小脚上。他的双手笨拙打着手语“亲爱的玛利亚”,然后紧紧握住一根脏兮兮的绳子系在他的脖子上的一枚小小的黄铜十字架。他的目光会缘着墙壁攀到天花板上,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在那之后,他的情绪非常低落,拒绝与他的朋友交谈。 辛格很耐心,尽其所能地帮助他。他画了几幅小画,有一次他还为他的朋友画了幅素描。然而那幅画却刺痛了大个子希腊人的心,他不肯原谅辛格,直到辛格将他的脸画得年轻英俊,还把他的头发涂成明黄色、眼睛涂成中国蓝,他才肯和解。接着,他努力克制着不让自己流露出喜悦之情。 在辛格的悉心照顾下,一周后安东尼帕罗斯已经能去工作了。但从那时起,他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一种变化。两位朋友开始遇到麻烦了。 |
产品展示 |
基本信息 |
图书名称: | 没有指针的钟 |
作 者: | 卡森·麦卡勒斯 |
定价: | 72 |
ISBN号: | 9787532786909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开本: | 32 |
装帧: | 精装 |
出版日期: | 2022-4 |
编辑推荐 |
《没有指针的钟》是麦卡勒斯的绝笔之作,一部讲述个体对死亡焦虑和恐惧的杰作。小说围绕着“死亡”,衍生出有关种族歧视、成长问题和代际冲突等多重主题,麦卡勒斯试图将一个垂死之人的个人生存危机与由种族冲突而引发的南方社会危机结合起来。放在今天的全球化背景下来看,这部小说的多元主题依然具有重要的人文价值。上海译文版“麦卡勒斯文集”采用美国文库版麦卡勒斯作品原著版本,全新译本,并附专业解读。 |
内容介绍 |
《没有指针的钟》是麦卡勒斯的后期的小说。小说以药房老板马隆被诊断为白血病开始,以他的死亡结束,围绕马隆身边,还牵涉到三个人物:80多岁的前国会议员福克斯· 克兰恩法官,法官的孙子,即17岁的高中生杰斯特,以及同年的黑人青年舍曼。马隆先生被查出得了白血病,从此他的人生成了没有指针的钟;克兰恩法官依然沉溺于昔日南方的辉煌历史之中,甚至幻想复辟奴隶制;法官的孙子杰斯特有意查明他父亲的死因,黑人孤儿舍曼则一心要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
这一系列故事环环相扣。小说以具有象征意义的“没有指针的钟”为框架,围绕着“死亡”,衍生出有关种族歧视、成长问题和代际冲突等多重主题。麦卡勒斯试图将一个垂死之人的个人生存危机与由种族冲突而引发的南方社会危机结合起来。 |
产品展示 |
基本信息 |
图书名称: | 麦卡勒斯短篇小说全集(麦卡勒斯文集) [Complete Stories of Carson McCullers] |
作 者: | 【美】卡森·麦卡勒斯 著,胡织女 译 |
定价: | 69.00 |
ISBN号: | 9787532786886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开本: | 32开 |
装帧: | 精装 |
出版日期: | 2021-12-01 |
编辑推荐 |
本书收录了麦卡勒斯全部短篇小说,全面展现精妙独特的短篇叙事艺术;采用美国文库版麦卡勒斯作品原著版本,全新译本,并附专业解读 |
内容介绍 |
本书收录了麦卡勒斯全部短篇小说,共20篇,全面展现了其独特精妙的短篇叙事艺术。 作品多选择从一个少年的视角来打量成人世界:从琴弦紧绷的琴房、诡异废弃的孤儿院,到喧嚣骚动的酒吧、驶往南方的乡间大巴;从躁动阴郁的音乐神童、魂魄迷离的病榻少女,到窥视与被窥视的独居女子、游行队伍中的懵懂少年……这些经历涉世之涩、成长之痛,甚至附着作家自身影子的年轻灵魂在逃离与背弃、彷徨与孤独中各自寻觅着人生下一个出口。其灵感与主题同麦卡勒斯的长篇作品交相辉映:边缘人的疏离感,不同种族间微妙的人际情感等。 |
傻子 西区八十号的庭院 波尔蒂 来自天空的呼吸 孤儿院 一小时之后的瞬间 像那样 神童 外国人 无题 赛马骑师 泽伦斯基夫和芬兰国王 通信集 树?石?云 艺术与马奥尼先生 旅居者 家庭困境 担惊受怕的男孩 谁曾见过风? 游行示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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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 一直就像是我独自拥有一间房。傻子跟我同床而眠,但却不会带来任何干扰。房间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记得我还曾经在地板上锯开一扇活门呢。去年上高二的时候,我把从杂志上裁下来的一些女孩子的照片钉在墙上,其中的一个只穿了内衣。我的母亲从不为我操心,因为她有更小的孩子要照顾。而傻子总认为我做的一切都无可挑剔。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想带某个朋友回房间,我只需对他瞥一眼,傻子就会撇下任何正在忙碌的事情,也许还会朝我微微一笑,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开。他从来不带小孩来房间。他十二岁,比我小四岁,却总是知道我不想让他同龄的孩子乱动我的东西,根本不需要我告诉他。 一直以来,我多半会忘了傻子不是我的亲弟弟。他是我的堂弟,可事实上,打我记事起他就在我家。你看,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家人就死于沉船事故。对我和妹妹们而言,他跟亲兄弟没什么两样。 傻子一贯总是记住并相信我说的每一个字。就因为这,他才有了这个绰号。几年前的一次,我告诉他,假如他撑一把伞从车库顶上往下跳,伞就可以当降落伞用,因此他不会摔得太重。他真做了,于是摔破了膝盖。这仅仅是一个例子。有趣的是,无论被愚弄多少次,他仍然会相信我。在其它事情上他并不傻——只是跟我他才会是这个样子。他会看着我做每一件事,并默默地记在心里。 我意识到一点,它让我愧疚,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如果一个人很崇拜你,你会鄙视他,不在乎他——然而,正是对那个根本不注意你的人,你却往往很崇拜。要意识到这,其实并不容易。今年毕业班的梅贝尔?沃茨,一副示巴女王 的样子,甚至还羞辱我。然而,即便是此时此刻,我还是愿意做天底下的任何事情来引起她的注意。我满脑子只有梅贝尔,日思夜想到近乎发狂的程度。我想,从傻子小时候一直到十二岁,我对待他就如同梅贝尔对待我一样坏。 既然傻子变化这么大,要记起他过去的样子真有点难。我从没想象到会突然发生一些事情,让我们两个人都跟以往大不相同。我从来不知道,为了理清头绪,我会回顾他的过往,做一些比较,为的是让事情得以解决。如果当初有这个先见之明,我也许会有另一番表现。 我从来不太注意他,也不去想他,因此,考虑到我们在一起住了这么长时间,记得的事情却只有区区几件,你会觉得十分滑稽。过去,当他以为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他会自言自语好一阵子——全是关于自己大战歹徒,在牧场游荡这类孩子气的事情。他会在浴室里待上整整一个小时,而且,有时他的嗓门会非常大,非常激动,整栋楼里都能听到他的声音。不过,通常情况下,他很安静。他在附近没有多少一起玩耍的男孩,从表情上看他就像是一个密切关注着游戏,急盼着被邀请参与的孩子。他不介意穿我穿不上的毛衣和外套,哪怕袖子肥得松垮垮地挂下来,让他的手腕看似小女孩的手腕那么纤细和白净。这就是我记忆中他的模样——每年都会长大一点,但还是老样子。傻子一直就是这样,直到几个月前开始出现这些烦心事儿。 由于梅贝尔一直就莫名其妙地纠缠在所发生的一切当中,我想我应该从她讲起。认识她之前,我没花多少时间去理会女孩子。去年秋季的通用科学课上,她坐在我旁边,那时我才开始注意她。她的头发是那种我所见过的最鲜亮的黄色,有时候,她还用某种粘性的东西把它固定成卷。她的指甲很尖,仔细修剪过,并被涂成亮红色。那时,我整堂课都注视着梅贝尔,除非我认为她准备朝我这边看,或者是老师叫我的时候。首先,我实在忍不住要去看她的手指。除了涂上去的红色东西外,它们是那么小巧白净。如果要翻书,她总是先舔一下大拇指,再伸出小指,然后慢慢地翻。描述梅贝尔是不可能的事情。所有的男孩对梅贝尔如痴如醉,可她甚至都没注意到我。这主要是因为她比我差不多大两岁。课间在大厅里,我尝试着贴着她身边经过,可她几乎从来不会对我微笑。我只能坐在课堂上看着她——于是有时候,仿佛整个教室里都能听见我心跳的声音,我想大声叫喊,或快速逃离,找个地洞钻进去。 夜里躺在床上,我会想着梅贝尔。为此,我经常到一两点钟还没睡着。有时,傻子会醒来,问我为什么心神不宁,我就让他闭嘴。我想,多数时候我对他的态度极其恶劣。我猜想,我是想像梅贝尔忽视我那样去忽视某个人。你总是能从傻子的脸色辨别出他的情感受到了伤害。我肯定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只是我不记得了,因为说这些话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梅贝尔。 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三个月,接着,不知怎么地,她开始变了。她会在大厅里跟我说话,而且每天早上都抄我的作业。有一次午餐时间,我跟她在体育馆跳舞。又一天下午,我鼓足勇气,拿着一包烟到她家去。我知道她在女厕所里抽烟,有时还在校外抽——况且,我也不想给她带糖果,因为这个早就不流行了。她很友好,因此,在我看来一切都将改变。 可就在当晚,这些麻烦真正开始了。我很迟才回房间,傻子已经睡着了。我异常兴奋,翻来覆去地想找个舒适的睡姿,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醒着,心里想着梅贝尔。后来,我又梦见了她,似乎还吻了她。因此,醒来时却发现周围漆黑一片,我感到非常意外。我静静地躺着,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房子寂静无声,夜晚非常黑暗。 傻子的声音让我吓了一跳。“皮特?……” 我没有回应,连动都没动一下。 “你真的喜欢我,就像我是你的亲弟弟一样,不是吗,皮特?” 这惊得我半天回不过神来,好像这才是真正的梦,而不是先前的那个。 “你一直把我当亲弟弟一样喜欢,不是吗?” “当然了,”我说。 然后,我起床待了几分钟。天很冷,我回到床上,心情愉悦。傻子抱住我的后背。他让人感到小巧可爱又很温暖,我能感觉到他温暖的气息吹在我的肩膀上。 |
产品展示 |
基本信息 |
图书名称: | 金色眼睛的映象(麦卡勒斯文集) [Reflections in a Golden Eye] |
作 者: | 【美】 卡森?麦卡勒斯 著,孙胜忠 译 |
定价: | 59.00 |
ISBN号: | 9787532786893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开本: | 32开 |
装帧: | 精装 |
出版日期: | 2022-04-01 |
编辑推荐 |
本书是麦卡勒斯早期重要作品; 1966年,麦卡勒斯亲自出任编剧,由马龙?白兰度和伊丽莎白?泰勒于大银幕演绎了这段畸零之人不可行的爱;采用美国文库版麦卡勒斯作品原著版本,全新译本,并附专业解读。 |
内容介绍 |
《金色眼睛的映象》是麦卡勒斯早期的一部重要作品,继承了美国南方畸人文学和哥特小说的遗风,将孤独和被遏制的欲望这两个主题压缩在一个有限而封闭的空间——美国南方一个沉闷单调的部队哨所,以几个有限的人与物——两名军官、两位军官的妻子、一个菲律宾男佣,以及一匹军马——为载体,通过这几个被要求顺从、守规,却几乎个个都不合常规,乃至离经叛道的畸人引发的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日常事件,直至一场不可避免的凶杀,以寓言和散文化却又充满悬疑与哥特的形式,曲折地展现了常态社会挤压下的畸零之人,及其压抑已久、无法排解的欲念可能带来的惨烈后果。 1966年,麦卡勒斯亲自出任编剧,由马龙?白兰度和伊丽莎白?泰勒于大银幕演绎了这段畸零之人不可行的爱。 |
第一章 和平时期的部队哨所是一个枯燥乏味的地方。会有些事情发生,可它们会一次又一次地接着重复发生。驻地的总体规划本身令它更加单调乏味——混凝土结构的巨大营房、建得一模一样的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军官屋舍、体育馆、小教堂、高尔夫球场、游泳池——所有这些都是按照一个死板的模式设计的。但最令哨所显得沉闷无聊的可能是与外界隔绝的生活状态以及过分悠闲和平安无事,因为一个人一旦入伍,他只需照着前人的样子循规蹈矩地行事即可。当然,哨所里确实偶尔也会发生一些以后不可能再出现的事情。几年前,在南方的一个驻地就曾发生过一起谋杀案。卷入这起悲剧的有两名军官、一个士兵、两个妇女,一个菲律宾人,还有一匹马。 这起事件中的那名士兵是二等兵艾尔基?威廉斯。临近傍晚的时候,人们经常会看到他独自坐在排列在营房前人行道旁的一个长凳子上。这倒是个挺舒适宜人的地方,因为这里有长长的双排小枫树,凉爽、柔和、随风舞动的树影点缀着草坪和人行道。春天,树叶一片翠绿;天热的时节,颜色加深,呈现出恬静的色泽。到了晚秋,它们则变成火焰般金黄。二等兵威廉斯总是坐在这里,等待着晚餐的号令。他是个沉默寡言的年轻士兵,在军营里,他既没有与人结下什么冤仇,也没有交到什么朋友。他那圆圆的,晒得黝黑的面庞透出某种警觉和天真。他嘴唇浑厚、红润,棕色的刘海缠结在额前。他的眼睛奇妙地混合着琥珀色和褐色,有一种通常只会在动物的眼里才会看到的那种沉默的表情。乍一看,二等兵威廉斯的行为举止似乎显得有点迟钝而笨拙。但这种印象只是假象;他行动起来悄无声息,有如野生动物或小偷那般敏捷。士兵们经常会大吃一惊,因为他们原以为身边无人,却发现他就在身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的手显得小巧,骨骼细弱,但孔武有力。 二等兵威廉斯不抽烟、不喝酒、不与人私通,也不赌博。在营房里,他不与人打交道,对别人来说,他显得有点神秘。二等兵威廉斯的大部分空闲时间就是在哨所周围的林子里打发的。那块保留地方圆十五英里,是乡下未开垦的荒野之地。在这里可见巨大的原始松树,许多各种各样的花朵,甚至还可看到像鹿、野猪和狐狸这种胆怯的动物。除了骑马,二等兵威廉斯对其他任何可供士兵们活动的运动都不感兴趣。从未有人在体育馆或游泳池见到过他。也没有人见过他大笑、生气,或任何遭受痛苦的样子。他一日三餐吃的是健康、丰富的饭菜,从未像其他士兵一样抱怨过饮食。他睡在一个容纳了大约三十六个床位,长长地排着双排简易床的房间里。这可不是一个宁静的房间。夜晚,在熄灯的时候,常常有鼾声,咒骂声,还有嗓子被卡住做噩梦发出的呻吟声。但二等兵威廉斯却静静地躺着,只是有时候会从简易床上悄悄地传出糖果包装纸沙沙作响的声音。 二等兵威廉斯在部队服役已达两年的时候,有一天,他被派到一个叫彭德顿上尉所在的营房。事情的前因后果如下。过去六个月,二等兵威廉斯一直被指派去做马厩里那种没完没了的杂役,因为他是一把伺候马的好手。彭德顿上尉给哨所军士长打电话,碰巧,许多马都外出参加军事演习去了,马厩方面的工作就闲了下来,二等兵威廉斯就被选定来执行这项特别的任务。任务原本也很简单。彭德顿上尉希望把他营房后面的一小块林地清理干净,以便日后可以搭起一个烤牛排的烤架,方便举办户外派对。这项工作大概需要一整天的时间来完成。 大约在早晨七点半,二等兵威廉斯动身去执行这项任务。那是十月的一个温暖而晴朗的日子。他已经知道上尉住哪儿,因为自从他开始到林中散步起他就经常从他门前过。他也同上尉很面熟。实际上,他有一次还误伤过上尉。一年半前,二等兵威廉斯有好几个星期给连队里的中尉连长当勤务兵,那会儿他还隶属于那个连。一天下午,中尉接待彭德顿上尉的来访,在给他们上茶点的时候,二等兵威廉斯把一杯咖啡泼到了上尉的裤子上。除此之外,他现在还经常在马厩里见到上尉,而且他负责照料上尉太太的马——一匹栗色的种马,它无疑是哨所里最漂亮的坐骑。 上尉住在驻地的边上。他家的住宅是一座八个房间的双层灰泥建筑,与街上的其他房屋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就是它处于末端。草坪的两边与保留地的森林毗连。靠右边,上尉只有莫里斯?兰登少校这一个近邻。这条街上的住宅面朝一大块平整宽阔的褐色草地,草地迄今一直被用作马球场。 二等兵威廉斯到达的时候,上尉出来详细地交待了他想要他干的活。冬青叶栎、低矮多荆棘的灌木要清除掉,大树上长得不到六英尺的树枝要砍掉。上尉指明离草坪大约二十码远的一棵古老的大橡树是要他干活的空间范围。上尉一只雪白、微胖的手上戴着一枚金戒指。那天早上,他穿着齐膝的卡其短裤,高高的羊毛袜和一件鹿皮夹克。他的面庞轮廓分明,肌肉紧绷。他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蓝色的眼睛透明发亮。上尉似乎并没有认出二等兵威廉斯,兴奋而繁琐地发着指令。他告诉二等兵威廉斯,他希望这个活当天完成,并说,他在傍晚时分就会回来。 士兵整个上午都在循序渐进地干活。正午时分,他到食堂去吃午饭。到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活就干完了。他干的活甚至比上尉具体吩咐的还要多。那棵标志着他工作范围的大橡树形状独特——朝着草坪一侧的树枝相当高,人都能从下面走过去,但另一侧的树枝却优美地垂了下来,拖曳到了地面。士兵费了很大劲才砍掉了这些拖下来的树枝。然后,当所有的活干完的时候,他靠在一颗松树的树干上等着。他似乎悠然自得,很乐意就这么站在那里永远等下去。 “嗨,你在这里干什么呢?”一个声音突然问道。 士兵已经看到上尉的妻子从隔壁房子的后门口出来,越过草坪朝他走过来。他虽然看到她了,但直到她对他说话,他才朦胧地感觉到她是朝他来的。 “我刚才在马厩那边,”彭德顿太太说。“我的‘火鸟’被踢了。” “哦,夫人,”士兵含糊地应答着。他停了片刻,琢磨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怎么啦?” “那我可不知道。或许某个可恶的骡子,要么可能就是有人放它与几匹母马一起进来了。我都气疯了,我还问你呢。” 上尉的妻子躺在悬挂在草坪边上的两棵树之间的吊床上。即便身着她现在穿戴的这些衣物——靴子、污渍斑斑,膝盖部位已很破旧的呢质马裤、一件灰色的运动衫——她依旧还是个健美的女子。她的脸上现出圣母玛利亚那般沉思、宁静的神情,头上那整齐的青铜色头发在脖子后面束成一个结。就在她躺在那里休息时,那个用人,一个年轻的黑人,托着托盘出来了,盘子里放着一瓶一品脱的黑麦威士忌酒、一只威士忌小酒杯和一些水。彭德顿太太对她喝的酒倒不挑剔。她一口气喝下两杯酒,接着喝一口凉水漱了漱口。她没再对士兵说话,而他也没追问关于那匹马的事情。两个人似乎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对方的存在。士兵又斜靠在那棵松树上,目不转睛地凝视着空中。 |
产品展示 |
基本信息 |
图书名称: | 婚礼的成员(麦卡勒斯文集) [The Member of the Wedding] |
作 者: | 【美】 卡森?麦卡勒斯 著,卢肖慧 译 |
定价: | 69.00 |
ISBN号: | 9787532788897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开本: | 32开 |
装帧: | 精装 |
出版日期: | 2022-04-01 |
编辑推荐 |
★麦卡勒斯是20世纪美国极其重要的作家之一,被誉为继劳伦斯之后极具有原创诗情的作家 ★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上世纪50年代由她本人改编为戏剧在百老汇连续上演501场,获得巨大成功。 ★麦卡勒斯以她的“孤独”影响了上世纪80年代众多中国作家如苏童等的写作。 ★上海译文版“麦卡勒斯文集”采用美国文库版麦卡勒斯作品原著版本,全新译本,卢肖慧别具一格的译文再现麦卡勒斯美国南方文学的情调,并附有专业解读。 |
内容介绍 |
《婚礼的成员》是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上世纪50年代由她本人改编为戏剧在百老汇连续上演501场,获得巨大成功,成为戏剧界的经典。 12岁的少女弗兰琪一直被一种朦胧但强烈的不满压的喘不过气来,她的梦想,就是参加哥哥的婚礼,和他们一起去度蜜月,远走高飞,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但是在这个少女的世界里,“在那个青绿而疯狂的夏季”,每一个孤独的人都被深锁在各自的内心空间,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交流。到头来她发现她与哥哥及新娘没有任何关系,她还是孤独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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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早晨,有生以来第一次,弗·简茉莉不感到嫉羡。他也许来自纽约或加利福尼亚——可她不羡慕他。他也许要奔赴英格兰或印度——她也不嫉妒他。在这个不安的春季和惶乱的夏季里,她揣着一颗疼痛的心观望着那些士兵,因为来来去去的是他们,而她却永远被铆在这座小镇上。可婚礼之前的这一天,一切都改变了,当她凝视着大兵,她的目光中不再有嫉妒和渴望。这天,她不仅感受到自己与全然不搭界的陌生人之间滋生出的一种无法解释的沟通,而且还有了另一种对上了眼的认同感:在弗·简茉莉看来,他们交换了一种友善而特别的凝视,是无所羁绊的天涯旅人在途中停歇,萍水相逢时的那种。那个凝视是深长的。卸去了嫉妒的重荷,弗·简茉莉感到心里坦荡安然。“蓝月亮”里静悄悄,婚礼的叙说似乎还在屋里慢声细语着。天涯旅人之间这一深长凝视之后,最终,是大兵先掉开目光。 “是的,”过了片刻,弗·简茉莉道,她的话并没特别冲哪个人说,“这给我一种忒有意思的感觉。就好像我必须今天一天里做完倘若我在小镇过一辈子该做的一切事情。所以我想我得赶紧才是。Adios西班牙语:再见。.”她最后那句话是冲葡萄牙人说的,一边说一边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掀头上戴了整个夏季——除了今天——的墨西哥草帽,却掀了个空,这一举止虎头蛇尾,手好不尴尬。她赶紧挠挠头皮,最后朝大兵瞥了一眼,就出了“蓝月亮”。 这个早晨与她所知的其他任何早晨都不同,原因若干。首先,当然有婚礼的事要说说。很久以前,老弗兰琪曾经很喜欢在镇上玩一个游戏。她在镇上到处转悠——从草坪住宅区的镇北,到凄清的工场区,到有色人种聚居的甜村——扣着她的墨西哥草帽,脚蹬高筒系带靴,腰间扎一条牛仔用的绳子,到各处假装墨西哥人。英语我不会——Adios Buenos Noches西班牙语:再见,晚安。——哇哩哇哩,吧啦吧啦,她模仿西班牙语,叽里呱啦信口胡诌一气。有时候会聚拢来小小一群孩子,老弗兰琪便又得逞又得意地抖起来——可游戏一结束,她回到家就会生出一种自欺欺人的不满来。今天早晨让她想起从前玩墨西哥人游戏的日子。她去了同样的地方,而碰上的人——对她来说差不多都是陌生人——也都一样。但今天早晨她却没假装谁,也没耍计谋捉弄谁;远非如此,她只想让别人认识真实的自己。这种被了解、被认可的欲念如此之强烈,弗·简茉莉竟忘记了火辣的阳光、呛人的尘土以及遍访全镇的好多英里长路——准有至少五英里地。 关于这天不同于其他日子的第二个原因是,那些遗忘的音乐突然从记忆里蹦了出来——管弦乐小步舞曲的片段,进行曲的调调,还有华尔兹,还有哈尼·布朗的爵士号——弄得她穿漆皮鞋的两只脚下总是踏着某一曲调。有关这天早晨不同之处的最后一个原因是,她的世界似乎分成了三个层面,老弗兰琪的整整十二年,眼下的今天,他们三“简”客——将在天涯海角从此相守的未来岁月。 她这么走着,身后不远就好像有老弗兰琪的幽灵,灰头土脸、目光贪馋地拖沓着脚步,悄没声儿跟踪着她,而对婚礼之后的未来愿想,恒长如天空。单就这一天而言,它与漫长的过去和明媚的未来同等重要——就如合页之于一扇双向门。正因为这是过去与未来交汇的一天,弗·简茉莉对它的漫长和离奇并不感到困惑迷茫。因此这些便是为什么弗·简茉莉感觉——用语言说不太清楚——这个早晨迥异于她这辈子里任何其他早晨的主要原因了。所有这些事实和感觉里,最强烈的莫过于让真实的自己被别人了解并认可的需要。 沿镇北树荫掩映的人行道走,离主街不远,她经过一排挂着蕾丝窗帘的寄宿舍,屋舍回廊栏杆背后摆着空椅,最终她碰上一个正清扫自家前廊的妇人。对这位妇人,弗·简茉莉以评论天气打开话头,之后她告诉妇人自己的计划,就跟她告诉“蓝月亮”咖啡馆里的葡萄牙人以及那天她将会遇见的所有人那样,婚礼的叙说有了一段尾声,一段开头,有了一支歌谣的样式。 首先,就在她要开始的瞬间,心头陡然降下一片柔静,之后,随着一个个名字的报出,计划的展开铺陈,飞升起一种渐强的轻快,最后,踌躇满志地结束。妇人倚着扫把听她。她身后是一条洞黑的门厅,厅里一条没铺地毯的楼梯,楼梯左侧一张搁信件的桌子,洞黑的门厅里冲出一股浓重刺鼻的煮芜菁气味。浓烈的气味和洞黑的门厅似乎与弗·简茉莉的喜悦交融在一起了,当她凝视妇人的眼睛,她爱上了她,尽管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妇人既不反驳也不责备。她什么话都没说。直到最后弗·简茉莉正转身要走,妇人这才说:“哎呀,吓我一大跳。”不过这时一段欢快、轻捷的进行曲调摆动起弗·简茉莉的两只脚,她已经又匆匆上路了。 到了夏花园草坪绿茵茵的一片住宅区,她拐上一条小路,遇见几个正在修路的工人。空气里弥漫着熔化柏油的刺鼻气味,滚烫的砂石和隆隆的牵引机,以及闹哄哄的兴奋。这回是开牵引机的司机中了弗·简茉莉的头彩,聆听她的计划——她跟在他身边跑着,仰头望着他晒黑的脸,她不得不举起双手围在嘴边作喇叭状,这样才能被听见。就算这样,她还是吃不准他听明白了没有,因为她停下来时,他哈哈大笑起来,冲她喊回来什么,而她没怎么听清楚。就在这里,在这一团喧嚷和兴奋中,弗·简茉莉看到了不折不扣的老弗兰琪幽灵——挤进闹猛地方去凑热闹,嘴里嚼一大团碱烟,中午时分转悠着看别人打开一只只午餐盒。离修路工人不远的街边停着一部漂亮大摩托,离开之前弗·简茉莉眼热地把摩托瞧了一回,接着对准宽舒的皮座啐了一口唾沫,用拳头仔细将它擦擦亮。这地方是位于镇边的高尚地段,新盖的砖石住宅,路沿围着簇簇鲜花的人行道,汽车停在砖石车道上;不过地段越高尚,来往的人就越稀少,所以弗·简茉莉便又返身往镇中心走去。太阳烧得滚烫,她头上像顶着一只铁镬盖,衬裙汗津津地前胸贴后背,就连蝉翼纱连衣裙也湿透了,不时粘在身上。进行曲调调逐渐疲软,软成小提琴吟出的梦幻曲,慢了她的步履,慢成一种晃荡。脚下踩着这种音乐,她走过主街和棉纺厂,走入歪歪斜斜的灰暗厂房区,来到小镇的另一侧,在这里,在呛人的尘土与寒酸、破败、灰暗的棚屋区,会有更多听众,可以跟他们说说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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